关于取消舒**人民警察三级警督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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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HSJ7-009004-20221028-00001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公安分局
- 发文字号:沪公松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2022-09-28
- 发布日期:2022-10-28
分局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及《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取消舒**的人民警察三级警督警衔。
此令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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