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分局关于开展“逐利执法”专项整治 工作的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SHSJ7-009002-20210708-00004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公安分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1-06-16
- 发布日期:2021-06-16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公通字〔2021〕2号,以下简称“七项规定”),有效预防和惩治公安机关逐利执法行为,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分局决定在全分局范围开展“逐利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执法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分局各单位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公安部“七项规定”的情况,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本区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牵头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分局法制支队)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推进督导、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本条线、本辖区各项整治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报送等工作,主动接受分局监察室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分局监察室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法制支队
1、对照本方案和市局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开展分局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总结情况。
2、牵头指导分局各单位排摸整改违反管辖规定、违规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以建章立制的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形成常态长效;
3、牵头分局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复查和总结评估工作,形成专项报告和通报;
4、将专项整治的复查结果和工作成效纳入2021年度执法质量考评。
(二)指挥处
通过上级交办、来信来访、110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梳理排查涉“七项规定”问题线索,进行逐案评查。
(三)政治处
1、牵头指导分局各单位排摸整改违规下达罚没款指标等问题;
2、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单位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四)警保处
1、对分局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逐项评查;
2、牵头指导分局各单位排摸整改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等问题,以建章立制的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形成常态长效。
(五)督察支队
1、对分局各单位违反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2、通过12389热线等渠道,梳理排查涉“七项规定”问题线索,进行逐案评查。
(六)经侦支队
1、根据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已办结的经济犯罪、财产犯罪案件进行抽查,对本单位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2、对本单位所有在办案件进行逐案审查;
3、牵头指导分局各单位排摸整改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民事纠纷和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以建章立制的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形成常态长效。
(七)治安支队、刑侦支队、交警支队、网安支队、出入境办
1、根据方案要求对符合特定范围的案件进行抽取审查;
2、对本单位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3、对本单位所有在办案件进行逐案审查。
(八)各派出所
1、对本单位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2、对本单位所有在办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自查案件数量
各业务部门、各派出所要形成《“逐利执法”评查活动自查案件清单》。
自查范围如下:
1、对所有在办案件进行逐案审查;
2、对各类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逐项审查;
3、对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经济犯罪、财产犯罪案件,按照10%的比例进行审查(最多不超过500起);
4、对2018年以来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逐案审查;
(二)自查排摸阶段
各业务部门、各派出所各根据本方案,按照以下规定的重点整治范围和案件数量开展自查排摸,重点发现是否存在违反“七项规定”的情形,形成自查案件清单和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提出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工作,充分认识公安部“七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要将整治违反“七项规定”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重要举措,端正执法理念,深刻认识逐利执法的严重危害,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周密组织实施。
(二)积极配合,稳步实施。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认真履职,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协调好政工、纪检、警保、经侦、治安、刑侦、督察、法制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分局有关部门要发挥业务优势,加强对本条线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推进。对检查发现的逐利执法突出问题,要采取富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切实整改。
(三)如实填报,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实整改措施。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要如实登记、如实上报,严禁藏案、瞒报、弄虚作假,对发现的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定责追究。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一般不纳入对该单位的执法质量考评和绩效考评。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筛选、报送典型案例,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参考指引,不断提升松江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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