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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阅读次数: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门户网站(http://sj.police.sh.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4066035

专有名词解释

本年报中无需要解释的专有名词。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成立由分局政委任组长,指挥处、政治处、警保处、监察室、法制办、科技科及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在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分局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相关业务单位及派出所开辟了20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6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概况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分局紧密围绕《条例》、《规定》以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依据,深入研读市局、区府下发的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等文件内容,从分局实际工作出发,在总结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利用“上海松江”、“松江公安”门户网站,“@警民直通车-松江”、“@平安松江”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松江”官方微信等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

(三)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在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增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针对前期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沟通流转渠道,强化内部协商会审,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规范开展日常基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分局公开办编制、印发了新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分局公开办不定期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接待窗口和20个公开查阅点开展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架、标识牌、指南及目录资料等摆放情况。三是注重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分局公开办组织各公开查阅点的接待民警及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围绕“交通大整治”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专项行动,主动做好法律解读、政策公开、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联动作用,主动推送公安正面内容,共发布新闻稿件150余篇次,微信、微博1000余条次,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通过官方新媒体平台,创作符合传播规律的公安正能量作品、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作阶段性宣传视频5部,创意作品《小明日记-趣味图解10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手册获得全国交通文明宣传作品知识手册和出版物类三等奖、上海公安交通宣传作品一等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4008条、动态类信息130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根据《规定》,结合本区公安工作实际,2016年,分局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一是及时更新分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及领导信息;二是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类资金信息;三是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四是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人口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便民信息;五是主动公开日常治安情况、典型案例、防范提示等信息;六是主动公开分局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执法依据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上海松江”、“松江公安”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警民直通车-松江”、“@平安松江”官方微博和“警民直通车松江”官方微信,向广大市民及时发布各类公安动态信息;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接待窗口及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各类政府信息资料,为公众查阅、索取资料提供便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0件,其中信函申请6件、网络申请3件、传真申请1件。

(二)依申请处理情况。2016年分局受理的10件依申请件,均已答复。另上一年无余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故本年度分局共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0件。

在已答复的10件申请中:

1、“同意公开”3件,占总数30%

2、“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10%,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占总数20%

4、“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10%

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件,占总数30%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分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申诉举报情况。2016年,分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分局接待政务公开相关电话咨询6人次答复“松江公安门户网站的网上咨询求助1026,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015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经费支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不高;二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日常指导检查,多样化开展专题培训,在全局范围内深入普及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二是进一步提升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率。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有效提高各公开查阅点的管理、接待和服务水平。四是主动加大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能更多了解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引导市民正确行使知情权。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本表统计数据起讫日期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318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66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8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3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2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1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6 

  (二)申请办结数

10

     1.按时办结数

1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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