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昆府(34)关于印发《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5N10120241030155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小昆山镇
- 发文字号:松昆府〔2024〕34号
- 成文日期:2024-04-15
- 发布日期:2024-04-15
关于印发《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形成责任明确、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松江区小微工程管理导则(修订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小昆山镇党委政府,镇属事业单位、村居、公司等单位投资建设的,且施工单项合同概算金额不满400万元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改扩建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非居住类房屋修缮、市政、水利、线路管道、绿化施工与养护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不满400万元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安全质量、资金使用等管理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建设副镇长担任,各部门、基层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办主任由小昆山镇城建中心主任兼任,成员由规划生态办、监察办、城运中心、财政所、经发中心、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不满400万元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工作。
以上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随组成人员职务变动自然替换。
三、部门职责
(一)城建中心(项目办)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管理,重点做好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程监理、组织竣工验收等。
(二)规划生态办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三)监察办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等环节廉政风险监察,根据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处置。
(四)城运中心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开展网格巡查,及时发现“六无工程”等。
(五)财政所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安排、审核、拨付及验收工作,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相关手续办理。
(六)经发中心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监理、结算审价、验收等工作。
(七)司法所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文书审查等,明确法律责任、规避合同风险,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四、项目管理
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般分项目申报立项及报建、项目承发包、开工申请、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审价结算、追加投资与质量保证金、资料归档等环节。全镇各类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由项目办统一管理。
(一)项目申报立项及报建
1.项目申报立项
(1)镇各职能部门、镇属事业单位、村居、公司等建设单位根据年度工作需要,负责本单位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各建设单位(实施单位)根据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填写《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申报表》,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项目办。项目办将申报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汇总初审后,提交项目领导小组复审,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审计工作安排、过程监督要求等内容讨论研究后拟定年度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确定后年内不再增加,也不再安排小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资金。
(2)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立项及实施。如属重点工程、配套项目、紧急事务等必须实施的工程,先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追加申报表》报项目办,经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新项目。概算金额不满100万元项目提请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概算金额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提请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填写《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表》。
(3)纳入年度计划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原则上应委托设计单位、招标代理等第三方服务单位制定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及概算等资料,经相关流程审核通过后,完成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其中,概算金额不满10万元的报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即可实施;概算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提请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概算金额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提请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填写《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表》。
(4)市、区级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对于市、区级审批或核准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视作已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将相关资料报送项目办存档,项目进入承发包环节。
2.项目报建
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向区建管委、区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二)项目承发包
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及报建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目,按以下规定进行项目承发包:
1.投资额不满10万元的项目
可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实施单位)集体讨论确定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并将讨论结果交至项目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办核发《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直接发包)。
2.投资额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项目
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原则上不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由项目办在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项目公告信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不少于3家),招标代理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按相关流程实施,中标公示结束后由项目办向中标单位核发《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委托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相关费率取区间最高值,工料机价格中人工取中间值,材料、机械按信息价;下浮率取值:建筑类(建筑、机电安装等)8%,纯装饰、修缮、古建筑修缮12%,市政、水利、绿化类15%。费率及下浮率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如上级有相关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3.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项目
原则上应采用竞争性磋商或镇级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采用镇级公开招标方式的,由项目办在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项目公告信息(若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不满3家,可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按相关流程实施,中标公示结束后由项目办向中标单位核发《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委托招标)。【相关费率取区间中间值,工料机价格中人工取中间值,材料、机械按信息价,不作整体下浮。】
4.涉及公共事业等专业项目
涉及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公共事业专业行业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及上级文件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5.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采购相关规定
各财政预算单位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单项施工合同概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区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6.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确定与使用
单项服务合同概算金额不满20万元的,经建设单位(实施单位)集体讨论后确定实施单位,并报项目办备案;单项服务合同概算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报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实施单位,并报项目办备案;单项服务合同概算金额50万元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需经镇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实施单位,并报项目办备案;单项服务合同概算金额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需公开招标后确定实施单位,并报项目办备案。
为保证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建管分离,确保管理统一、可控、规范,概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应聘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应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由项目办负责统筹安排,财务监理由经发中心统筹安排。
(三)开工申请
1.成交通知单核发与合同签订
完成项目承发包后,项目办向建设单位(实施单位)、中标单位核发《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建设单位(实施单位)依据发包文件要求,在成交通知单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工程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与廉洁承诺书,并至项目办进行合同备案。
2.开工申请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规定完成网上信息报送后,建设单位(实施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至施工许可办理部门申请办理;投资额不满100万元或区相关部门不要求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需填写《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将所需材料全部交至项目办备案,项目办核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未备案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四)施工管理
1.项目办工作职责
做好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做好项目资料的备案工作。
2.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前期筹备、手续办理;项目推进、质量、安全、资金控制;项目验收、结算审价、档案资料、移交管理等工作。
3.工程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受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材料、施工人员资质、工程施工工艺等核定、施工组织方案审核、确定,协调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管理法定职责。
4.财务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受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委托,对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投资控制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包括投资控制、资金及财务核算管理等。
(五)竣工验收
主要检验工程质量、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和核对工程量。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后,投资额不满10万元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投资额1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应自行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项目办提交《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报审表》,项目办审核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并形成《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上级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抓紧整改,直至验收通过,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六)资金监管、审价结算、追加投资与质量保证金
1.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予以拨付,并由财务监理单位出具拨款建议书。
2.审价结算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决算,2万元以上项目需由财务监理单位审价,并报项目办备案。
3.追加投资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应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追加投资。确因工程不能满足使用功能或者方案缺陷等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经预算累计追加投资不满中标价5%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各方确认签证后方可追加;经预算累计追加投资在中标价5%以上的,建设单位填写《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审批表》,根据项目金额,提请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确认通过的,追加投资在工程审价时一律不予认可。
4.质量保证金
投资额不满30万元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价确认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并完成档案备案后一次性支付,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支付。投资额3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的50%,经结算审价确认并出具审价报告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并完成档案备案后一次性支付,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支付。审价报告出具后,未完成工程档案备案的不予支付。质量保证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第三方服务单位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拨付。
(七)资料归档
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应建立完整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并归档备案至档案室。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手续、施工图纸、招投标资料、各类合同、施工变更联系单、廉政协议及相关文字资料等。施工合同另需至项目办备案,廉政协议另需至监察办备案。
(八)应急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针对应急抢修工程等需要立即实施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在确保工程的质量及施工安全前提下,可适当简化流程、及时组织抢修,并根据以下规定履行手续。
1.应急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
应急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发生、民生需求或根据上级要求,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但按照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般程序又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涉及民生安全的突发事件处置,如道路、桥梁、隧道、危房、水利等抢修,水、电、气等管网以及灾害性事件的紧急处置等;上级交办或因重要时间节点需要,在短期内必须完成的突击性任务,如各类检查、验收中相关设施的完善整改和环境整治等;为确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在短期内必须完成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集体资产厂房修缮等。
2.应急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1)项目申请与承发包: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填写《小昆山镇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申报表》,报分管领导和镇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审批同意后,根据项目金额原则上一个月内提交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讨论,并填写《小昆山镇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为确保应急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时效性,可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并根据项目类型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
(2)项目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实施单位)需明确专人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并根据应急性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落实设计、勘察、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事宜。项目办应全程跟踪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项目验收与审价: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办共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财务监理单位进行审价,工程造价按审定价结算,并按质量保证金相关要求实施。
(九)预选招标
1.预选招标项目的范围
适宜同一单位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同类型小型的、简单的、通用工程,如日常经常性发生的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给排水维修及养护、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等工程。我镇预选招标项目应明确列入年度预算计划,预选招标期限一般为1-3年。
2.预选招标项目的管理程序
(1)预选招标中,招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结算的,招标时可以依据历年的结算情况预编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报价后,后续工作量发生变更时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招标人采用定额方式结算的,招标时可以不编制工程量清单,直接采用费率报价。
(2)预选招标技术标编制应包括日常巡查方案、养护施工方案和安全文明措施等。
(3)预选招标评标办法应当将投标报价、日常巡查方案、养护施工方案、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作为主要评审因素。
(4)预选招标的中标人可以是1名,也可以是多名。当中标人为多名时,每名中标人原则上应当有相对应的承揽范围,明确实施过程中因为技术原因可以调整的原则。
(十)回避制度
1.适用对象: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所有参与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建设过程中参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2.适用范围:凡在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签证等事项,对方属下列人员的,应当主动报告回避。(1)直系亲属(施工监理、项目经理、施工队伍负责人、材料供应商);(2)有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
五、责任追究
(一)在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主体应遵循诚信、守法、自律的原则。有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不打招呼、不干预招标投标的正常进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树立模范表率作用。
(三)在小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及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未经审批实施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
2.未按规定招标或恶意拆分小微建设工程项目以规避招标的;
3.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审价付款、资料管理等;
4.工程涉及变更调整,未按规定报分管领导或有关会议审批同意的;
5.违反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
6.有关人员索贿受贿的。
(四)为不断规范小昆山镇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具有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区及以上建设系统行政管理部门纳入不诚信名单的(有效期根据上级规定),或者一年内在我镇工程建设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主体,中标无效并被列入我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黑名单,两年内停止参与我镇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涉嫌违法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线索。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无故不签订施工合同或中标后不按照合同承诺履行义务的;
2.串标、卖标、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年内发生较大以上施工安全和严重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
4.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引发闹访,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5.发生规避招标、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等违反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规定的;
6.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行贿、受贿等行为的;
7.对上级部门后评估抽查不合格的;
8.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勘察设计等企业未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或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小昆山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不包括本数。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申报表
2.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追加申报表
3.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表
4.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直接发包)
5.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委托招标)
6.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
7.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报审表
8.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
9.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审批表
10.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申报表
11.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1 | ||||||||||||||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申报表 | ||||||||||||||
建设单位(盖章): | ||||||||||||||
编号 | 申报项目 | 申报理由 | 申报部门负责人 | 项目经办人 | 工程估算(万元) | 年支付 预估(万元) | 政府投资 预估 (万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部门预算已安排 | 市、区划拨 | 自筹 | ||||||||||||
新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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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结转待支付工程(仅限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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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说明: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注明项目申报理由,如涉及补贴,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可补贴资金来源及金额,于 年 月 日前报项目办。 |
附件2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追加申报表
(20 年度)
建设单位 (盖章) |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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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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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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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新建/改扩建( ) 续建( ) 历年( ) 养护( ) 其他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集体性资金( ) 合作社资金( ) 其 他 资金( ) | ||
市区两级补贴资金:是() 否() 资金补贴比例 | |||
项目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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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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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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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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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意见:
日期: |
说明:
1.若有上级批复等相关文件,请在申报时一并附上。
2.资金金额请注明上级部门专项转移资金金额、本年度预算安排金额等。
附件3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表 (10万元至400万元项目) | |||
建设单位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
实施单位(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
项目简介(可附页): | |||
计划工期 | 年 月—— 年 月 | ||
概算金额: 万元 预审价: 万元 | |||
拟定招标投标方式: ( )直接发包,拟直接发包单位 ( ) 竞争性磋商 ( )邀请招标 ( ) 镇级公开招标 ( ) 其他 | |||
党委会/镇长办公会议意见:
会议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办意见: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4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
(直接发包)
:
我单位 ,经集体讨论由你单位中标。请你单位自本通知单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来我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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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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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金额 |
| 工期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建设规模 | 具体工程量参照发包文件 | ||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本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发包人;第二联:承包人;第三联:小昆山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附件5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成交通知单
(委托招标)
:
我单位 ,经评审由你单位中标。请你单位自本通知单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来我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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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
承包金额 |
| 工期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建设规模 | 具体工程量参照发包文件 | ||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本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发包人;第二联:承包人;第三联:小昆山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附件6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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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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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 £土建 □安装 □市政 □绿化 £其他 | |||
开工日期 |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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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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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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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施工单位名称 |
| 资 质 |
|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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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工程监理单位名称 |
| 资 质 |
| |
详细地址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设计单位名称 |
| 资 质 |
| |
详细地址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说明:本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盖章后报项目办备案。 |
附件7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报审表
项目名称:
致 :(建设单位) 致 :(工程监理单位) 我方承担的 项目,于 年 月 日开工建设,所有单项工程已于 年 月 日全部竣工,并经我公司验收合格,特申请于 年 月 日前对本批次项目进行整体竣工验收,请审批。 附:工程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
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管理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4份,由施工单位填报,项目办、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一份。
附件8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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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额 (万元) |
| 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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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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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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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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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意见 |
| ||
设计单位意见 |
| ||
建设单位意见 |
| ||
竣工验收小结:
(附签证单、确认单等现场管理相关资料)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9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审批表
建设单位(盖章) |
| ||
项目名称 |
| ||
总投资 (万元) |
| 申请增加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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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原因 |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工程监理单位意见: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财务监理单位意见: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办意见: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党委会/镇长办公会议意见:
会议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0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申报表
建设单位 (盖章) |
| 实施单位 (盖章)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集体性资金( ) 合作社资金( ) 其 他 资金( )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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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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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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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1.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申报表经镇领导签字后交至项目办。
2.资金金额请明确注明上级部门专项转移资金金额、本年度预算安排具体金额等。
附件11
小昆山镇小微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 (10万元至400万元项目) | |||
建设单位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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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
项目简介(可附页): | |||
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合同价: 万元 | 施工单位: | ||
其他费用(设计、测绘、勘察、审价、监理、招标代理等): | |||
项目办意见: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党委会/镇长办公会议意见:
会议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