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昆府(21)关于印发《小昆山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SHSJ69-009003-20240229-40824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小昆山镇
- 发文字号:松昆府〔2024〕21号
- 成文日期:2024-02-29
- 发布日期:2024-02-29
关于印发《小昆山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小昆山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小昆山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本市、本区及本镇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分阶段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国务院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成效,及时排查隐患,整改整治一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风险,有效稳控安全形势,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以及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实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摸清底数、明晰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的区域场所即查即改。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全部上账、动态跟踪,针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实施集中攻坚综合整治。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分级验收、闭环销号,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治的重点区域场所和内容
(一)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城乡结合区域、辖区交界区域(本镇与其他镇交界、居村与居村交界、各类功能园区与居村交界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各类“飞地”及周边区域等。
(二)重点整治场所。重点聚焦违法建筑、违法经营,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以及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内一个标准厂房由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工业用地属性被改造作为公寓、仓库用途的厂房,各级国有、集体(特别是村属)企业所有存在改性和变更用途的厂房仓库,以及各类“三合一”“九小”等人员违规集聚场所。
(三)重点整治内容。对上述重点区域场所细化为工业区安全专项整治、社区安全专项整治、商铺商圈安全专项整治、养老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摸,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体系、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要求;存在“三合一”,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违规改建施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疏散通道;设施器材管理配备不到位等情况,以及“双瓶”(电动车电池、瓶装液化气钢瓶)使用管理,经营性自建房房屋质量、消防和燃气安全管理,冷库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实施差异化整治。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确定区域场所安全风险隐患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整治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拔点一批,从源头上解决违法用地审批、违章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以问题隐患有效治理和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服务全市建设“五个中心”及城市更新重要使命,助力“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摒弃松劲、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管理中心、居村、高科技公司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要通过组建专班、分片包干等方式落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全部上账。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带头研究措施、蹲点包干,协调解决整治难度大、成因复杂的突出问题。资产公司要针对重点区域场所加强自查自改,密切配合属地开展综合整治。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并指导行业条线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条快结合,做到“居村(公司)吹哨,部门报到”。安委会办公室、精细化办要建立统筹协同机制督导检查机制,由应急管理中心、精细化办、城管中队、派出所牵头,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和暗查暗访,推动全镇综合整治扎实深入有效开展。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居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灵活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坚持把“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贯穿综合整治全过程,统筹用好提醒警示、挂牌督办、督导巡查、重点管控等措施。综合整治既要注重面上覆盖,又要突出攻坚突破,通过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场所,达到“拔点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综合整治开展扎实有效。各居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清障拔点”计划,按季度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单位,严格组织验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居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切实转化为一抓到底的执行力,切实压紧压实各级治理工作责任,综合整治的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程序要可感受、可量化、可跟踪,抓细抓实产权人、承租方、转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采取“一案双罚”、集中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倒逼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治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以及在综合整治中存在渎职、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数据赋能。要按照全部上账要求,以区域场所为基本整治单位,以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整治目标,加强数据赋能,把综合整治相关数据纳入城市“一网统管”,建立工作数据库。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指导,将综合整治情况作为年度督查检查、巡查考核的重点内容。要健全完善“网络+发现”机制,用好“随申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的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助力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人人有序参与城市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单位后续综合整治情况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前、10月24日前、12月19日前报送镇安委办。(联系人:封炯磊,联系电话:57846302 ,邮箱: 1037077466@qq.com)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