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昆委(13)中共小昆山镇委员会 小昆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昆山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四项议事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5N-0120220317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小昆山镇
- 发文字号:松昆委〔2022〕13号
- 成文日期:2022-03-08
- 发布日期:2022-03-08
小昆山镇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镇党委“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现就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镇长办公会是依据镇政府职权,研究决定贯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具体措施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性会议。
第二条 镇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周三下午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 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召集并主持。出席人员为镇长、副镇长。列席人员为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或镇人大办主任;镇党政办、城建中心、财政所、经发中心、司法所等相关负责人;监察办副主任。根据议事事项涉及的内容,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四条 镇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镇长确定,提交议题须同时提交经镇长签字确认的《小昆山镇镇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及书面汇报材料。
第五条 党政办应提前1- 2天做好会议通知工作,相关材料同时送达。
第六条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如会前已审阅了会议的有关材料,可以发表口头或书面意见。
第七条 镇长办公会应有超过二分之一的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八条 会议出席人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决策内容逐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并说明理由。会议主持人应在其他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作出最终决定。
第九条 议事内容和范围
(一)对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宜进行决策:
1.决策事项类
(1)根据上级政府、镇党委、镇人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执行有关决定、决议的具体措施;
(2)不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各类专项规划、重要工作计划的确定;
(3)不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政府工作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文件的确定。
2.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类
镇财政和下属事业单位、公司、村居等单位投资额度1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5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技术服务、宣传广告、捐赠慰问、社会事业各类事项、全镇性文化体育活动、节庆活动等事项;5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非生产性大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资金类
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或预算调整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30万元以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技术服务、宣传广告、捐赠慰问、社会事业各类事项、全镇性文化体育活动、节庆活动等项目,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非生产性大宗设施设备采购。
4.资产、资源处置类
涉及镇及镇属村、居、公司集体资产100万元以下的资产、资源处置。
5.其它应由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根据镇政府职能,酝酿拟提交镇党委会讨论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
(三)传达上级政府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
(四)交流镇政府工作;
(五)听取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镇长办公会应形成会议记录,由党政办有关人员记录在专门记录本上,完成《镇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复核单》。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应存档保存。
小昆山镇镇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议题名称 |
|
建议共同列席 会议相关单位 | 无 有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暂缓
签名: 年 月 日 |
镇长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暂缓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本申请表由各单位、各部门填写并交与分管领导审阅后,由镇长签署意见。
2、各单位、各部门在填报此表时,应将本表和相关材料一并交党政办。
小昆山镇镇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复核单
提交议题单位(盖章)
| |||
会议类别 | □镇长办公会 □其它 | 会议日期 |
|
讨 论 事 项 |
| ||
决 策 结 果 |
| ||
会议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小昆山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共小昆山镇委员会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现就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是传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通报全镇各项重要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相互交流有关工作的会议。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不作决定或决议。
第二条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于每周五下午召开,也可根据需要召开。
第三条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镇党委书记委托相关领导召集并主持。出席人员为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全体成员。镇党政办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事事项涉及的内容,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第四条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的议题原则上由领导班子成员向会议召集人提出或由会议召集人指定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负责人提交上会。
第五条 党政办应提前1-2天做好会议通知等工作。
第六条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如果会前已审阅会议将要讨论议题的有关材料,可以发表口头或书面意见。
第七条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应有超过二分之一的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八条 议事内容与范围:
1.通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党内、行政重要决策、部署、会议、指示精神的相关情况;
2.通报全镇性工作计划、总结情况;
3.通报镇“三重一大”事项及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通报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会议决策执行情况;
5.安排部署全镇阶段性各项工作;
6.交流沟通工作;
7.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对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8.其它应由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九条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由党政办有关人员记录在专门记录本上并存档保存。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印发
政策咨询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