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昆委(110) 小昆山镇关于2021年度村居、直属公司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 公开
- 索 引 号:SHSJ69-009002-20210618-6184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主体:小昆山镇
- 发文字号:松昆委〔2021〕110号
- 成文日期:2021-06-18
- 发布日期:2021-06-18
中共小昆山镇委员会(意见)
松昆委〔2021〕110号
小昆山镇关于2021年度村居、直属公司
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2021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推动各基层单位党政班子领导、条线干部和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统筹疫情常态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示范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工作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积极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协调。牢牢把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三)坚持围绕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比学赶超”竞争意识,奋力拼搏、迎难而上,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坚持平稳有效。注重考核奖励有效激励和适度平衡,既保障基本,又突出重点;既注重绩效,又奖惩分明。
(五)坚持科学规范。考核奖励注重科学规范,体现公平公正,讲求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考核对象和期限
(一)考核对象:村居为党政班子成员、条线干部;直属公司为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一)年度基本工作。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
(二)年度重点工作。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
(三)年度奋发有为工作。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一)基本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
(二)重点工作考核采用实绩计分制。
(三)奋发有为工作考核采用年终金额评定制。
六、奖金兑现分配要求
(一)基本工作考核奖:完成当年度目标计划的为100分,完不成的同比例扣分。分值年终由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
按基层单位职能不同,区别确定党政正职领导、副职领导、条线干部享受基本工作考核奖比例。
村党政正职全额享受(100%),副职按正职的75%享受,村委员按正职的65%享受,村条线干部按正职的55%享受。
直属公司行政正职全额享受(100%),党务正职按行政正职的90%享受,副职按行政正职的70%享受,其中:小昆山经济区、技术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小城镇公司、农发公司副职按65%享受。
直属公司其他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政府核定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其中:九峰物业公司、环卫服务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人均分配水平不得高于职工人均水平的30%;其他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人均分配水平不得高于职工人均水平的25%。
(二)重点工作考核奖:根据考核实绩计分,分值年终由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分配比例参照基本工作考核奖。
(三)奋发有为工作考核奖:年终根据各村、直属公司创新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特色创建等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嘉奖。分配比例党政正职按奖金总额的50%享受(其中:党政正职一肩挑的按奖金总额的35%享受),其余奖金由班子其他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享受,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村居、直属公司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镇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考核,考核情况报镇经济管理事务所汇总结算,考核结算结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后予以兑现。
(二)各基层单位(部门)不得在本《实施意见》之外设立其他名目的奖项,严格实行在核定的总额内进行分配,不允许出现再分配现象,违者将追究责任。同时,实施考核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考核要求,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基层单位(部门)福利费发放,严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违反规定发放的,在年终奖金兑现中予以扣除,并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四)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考核内容,认真制定责任范围内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并把考核《实施细则》报镇经济管理事务所备案。各考核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考核工作。
(五)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保障基层干部职工利益,考核设置以丰补欠机制,增加调节,避免出现畸高畸低现象,镇经济管理事务所建立以丰补欠台账。
(六)考核分配的对象及任职时间一律由镇组织部门认定,公务员、事业人员、参公人员在基层任职、兼职的,不得领取基层薪酬。
(七)村居、直属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如有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另行讨论决定。
附件:
1.村(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2.居委会(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
3.上海小昆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4.上海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5.上海小昆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6.上海九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7.上海小昆山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8.上海小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9.上海小昆山小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10.上海小昆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11.上海昆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12.上海小昆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基本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奋发有为奖)
13.小昆山镇2021年经济公司主要计划指标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一、(村)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40分) | 党风廉政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泾德、汤村、永丰、荡湾村15分) | 10分 | 纪检监察 | |||
组织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泾德、汤村、永丰、荡湾村15分) | 10分 | 党群办 党群服务中心 | ||||
宣传及文明创建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党群办(宣传) | ||||
武装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武装部 | ||||
群团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工、青、妇 | ||||
农业生产和社会治理工作 (60分) | 农业生产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港丰村、大港村不考核) | 10分 | 农办 | |||
社会稳定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港丰村、大港村12分) | 10分 | 综治中心 | ||||
社会保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港丰村、大港村12分) | 10分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
社会事业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港丰村、大港村14分) | 10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社会治理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港丰村、大港村12分) | 10分 | 社事办 | ||||
网格化管理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泾德、汤村、永丰、荡湾村不考核) | 10分 | 城运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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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 考核责任部门 | |||||
预算管理 | 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率达到要求得5分。 | 财政所 | |||||
集体资产改革 |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求,规范合作社收支得5分;深化集体资产改革工作得10分。 | 经管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扣8分。 | 经管所 | |||||
环境卫生 | 全年综合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垃圾分类 | 以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考评为依据,98分及以上得10分;95分及以上得6分;90分及以上得3分,90分以下扣3分;85分以下扣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水环境综合治理 | 全年综合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河长办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起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国家级得10分,市级得6分,区级得4分,镇级得2分。 | 党群办 | |||||
三、(村)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奖惩方法 | 考核责任部门 | |||||
动迁工作 | 动迁民宅每户奖1000元,动迁1户滞留户奖5000元; 动迁企业每户奖2000元,另按该企业占地面积每亩奖200元。
| 动迁安置办 | |||||
拆违工作 | 完成年度指标的,年终以实际完成量计算,每平方米奖励5元。完不成年度指标的不予奖励。 | 拆违办 | |||||
附件2
一、(居委会)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40分) | 党风廉政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纪检监察 | ||||||||||
组织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党群办 党群服务中心 | |||||||||||
宣传及 文明创建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党群办(宣传) | |||||||||||
武装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武装部 | |||||||||||
群团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工、青、妇 | |||||||||||
社会治理工作 (60分) | 社区自治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玉昆一村、玉昆二村、平复苑居委会14分) | 9分 | 社事办 | ||||||||||
社区稳定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2分 | 综治中心 | |||||||||||
社区事务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2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社区保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中心 | |||||||||||
水环境 综合治理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玉昆一村、玉昆二村、平复苑居委会不考核) | 5分 | 河长办 | |||||||||||
网格化 管理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2分 | 城运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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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委会)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 考核责任部门 | ||||||||||||
预算管理 | 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率达到要求得5分。 | 财政所 | ||||||||||||
垃圾分类 | 以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考评为依据,98分及以上得10分;95分及以上得6分;90分及以上得3分,90分以下扣3分;85分以下扣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扣8分。 | 经管所 | ||||||||||||
环境卫生 | 全年综合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党群服务站建设及主题党日活动 | 全年综合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党群服务中心 | ||||||||||||
新时代文明实践 工作 | 全年综合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文明办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起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创新社区治理 | 推进“好邻居”社区管理综合服务,深化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幸福家园”行动得10分。 | 社事办 | ||||||||||||
居民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达80%以上得5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社事办 | ||||||||||||
“一网统管”工作 | 围绕12345热线满意度等,全年综合考评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城运中心 | ||||||||||||
住宅小区综合管理 | 无私自违建,得5分;未及时制止和整改扣5分。完成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得10分。 | 拆违办 房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国家级得10分,市级得6分,区级得4分,镇级得2分。 | 党群办 | ||||||||||||
附件3 上海小昆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 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80分) | 招商 | 完成镇下达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0分 | 经发办 | ||||||||||
引税 | 完成镇下达考核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财政所 | |||||||||||
经营 收入 | 达到上年实绩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0分 | 经管所 | |||||||||||
有效户 (纳税) | 达到上年基数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有效户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依据) | 10分 | 经发办 | |||||||||||
经济发展指标 | 完成合同外资500万,得3分;完成到位资金300万,得3分;完成区下达其它经济指标,得14分;以上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经发办 | |||||||||||
纳税 大户 | 纳税100万元以上大户,保持上年基数得基本分,达不到上年基数同比例扣分。 | 10分 | 财政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20分) | 党建和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兵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党群办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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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昆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招商 | 完成下达指标后,每增5户,计1分。 有效户(纳税)比上年基数,每增5户,计1分。(有效户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依据) | 经发办 | ||||||||||||
引税 | 完成考核指标后,每增1%,计5分;完成保证指标后,每增1%,计 7分;完成争取指标后,每增1%,计9分。 | 财政所 | ||||||||||||
纳税大户 | 100万以上贸易型企业,比上年每增1户,计1分。 | 财政所 | ||||||||||||
代理记帐 | 完成净增代理记帐100户,得10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经管所 | ||||||||||||
特色项目 引进 | 招进实体型企业总部,每增1户,计5分。 | 经发办 | ||||||||||||
经营收入 | 创收在上年基数上每增收5万元,计2分。 | 经管所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 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发票失控 事件 | 下辖企业出现发票失控,每出现1户扣1分;未出现加5分。 | 税务所 | ||||||||||||
年报公示 | 完成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率达95%以上,计5分。 | 市场所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招商引资 | 1、超额完成税收考核指标,每增200万元,奖励1万元;完成税收保证指标后,每增200万元,奖励2万元;完成税收争取指标后,每增200万元,奖励3万元。 完不成税收考核指标的,每减少400万元,扣1万元。
2、当年度新注册企业新增税收额按镇实得(扣除扶持)的8%奖励。
3、超额完成招商指标,每超1户,奖励200元,完不成指标同比例扣减。
4、代理记账户按上年度为基数,每净增1户,奖励200元;代理记账收入按上年基数,增加部分按5%提取奖金。
| 财政所 | ||||||||||||
附件4 上海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 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80分) | 招商 | 完成镇下达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0分 | 经发办 | |||
引税 | 完成镇下达考核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财政所 | ||||
经营收入 | 达到上年实绩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0分 | 经管所 | ||||
有效户 (纳税) | 达到上年基数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有效户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依据) | 10分 | 经发办 | ||||
经济发展指标 | 完成合同外资500万,得3分;完成到位资金300万,得3分;完成区下达其它经济指标,得14分;以上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经发办 | ||||
纳税大户 | 纳税100万元以上大户,保持上年基数得基本分,达不到上年基数同比例扣分。 | 10分 | 财政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20分) | 党建和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兵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党群办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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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招商 | 完成下达指标后,每增5户,计1分。 有效户(纳税)比上年基数,每增5户,计1分。(有效户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依据) | 经发办 | |||||
引税 | 完成考核指标后,每增1%,计5分;完成保证指标后,每增1%,计7分;完成争取指标后,每增1%,计9分。 | 财政所 | |||||
纳税大户 | 100万以上贸易型企业,比上年每增1户,计1分。 | 财政所 | |||||
代理记帐 | 完成净增代理记帐100户,得10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经管所 | |||||
特色项目 引进 | 招进实体型企业总部,每增1户,计5分。 | 经发办 | |||||
经营收入 | 创收在上年基数上每增收5万元,计2分。 | 经管所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 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发票失控事件 | 下辖企业出现发票失控,每出现1户扣1分;未出现加5分。 | 税务所 | |||||
年报公示 |
完成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率达95%以上,计5分。 |
市场所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招商引资 | 1、超额完成税收考核指标,每增200万元,奖励1万元;完成税收保证指标后,每增200万元,奖励2万元;完成税收争取指标后,每增200万元,奖励3万元。 完不成税收考核指标的,每减少400万元,扣1万元。
2、当年度新注册企业新增税收额按镇实得(扣除扶持)的8%奖励。
3、超额完成招商指标,每超1户,奖励200元,完不成指标同比例扣减。
4、代理记账户按上年度为基数,每净增1户,奖励200元;代理记账收入按上年基数,增加部分按5%提取奖金。
| 财政所 | |||||
附件5 上海小昆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80分) |
招商 |
完成镇下达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0分 |
经发办 | |||||
引税 | 完成镇下达考核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财政所 | ||||||
纳税大户 | 纳税100万元以上大户,保持上年基数基本分,达不到上年基数同比例扣分。 | 10分 | 财政所 | ||||||
经济发展指标 | 完成合同外资1000万,得3分;完成到位资金900万,得3分;完成区下达其它经济指标,得14分;以上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经发办 | ||||||
垃圾分类 | 做好工业园区垃圾分类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网格化 管理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城运中心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20分) | 党建和 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兵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10分 | 党群办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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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昆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招商 | 完成下达指标后,每增5户,计1分。 | 经发办 | |||||||
引税 | 完成考核指标后,每增1%,计5分;完成保证指标后,每增1%,计7分;完成争取指标后,每增1%,计9分。 | 财政所 | |||||||
纳税大户 | 100万以上贸易型企业,比上年每增1户,计1分。 | 财政所 | |||||||
特色项目 引进 | 招进实体型企业总部,每增1户,计5分。 | 经发办 | |||||||
园区二次 开发 | 完成存量土地开发,得10分,未完成任务扣分。 完成存量厂房出租,得10分,未完成任务扣分。 |
经发办 | |||||||
环境整治 | 提升工业区整体环境形象,完成园中园改造不少于2个,计10分。 | 村建办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异地注册 企业 | 引导异地注册的落户企业注册到本镇(须符合产业导向等准入条件),每增加1户,加2分。 | 经发办 | |||||||
“一网统管”工作 | 围绕12345热线满意度等,全年综合考评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城运中心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 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招商引资 | 1、超额完成下达税收考核指标,每增400万元,奖励1万元。完成税收保证指标后,每增400万元,奖励2万元;完成税收争取指标后,每增400万元,奖励3万元。 完不成税收考核指标的,每减少800万元,扣1万元。
2、当年度新注册企业新增税收额按镇实得(扣除扶持),贸易型按8%奖励,实体型按2%奖励。
3、超额完成招商指标,每超1户,奖励200元,完不成指标同比例扣减。
| 财政所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0000元。 | 安监所 | |||||||
附件6 上海九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 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70分) | 经营收入 | 经营收入达到上年实绩,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20分 | 经管所 | |||||
物业维修 | 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和维修工作,得基本分,否则扣分。 | 16分 | 村建办 | ||||||
辖区保洁 | 做好辖区日常保洁工作,得基本分,否则扣分。 | 12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辖区保安 | 做好辖区日常保安工作,得基本分,否则扣分。 | 7分 | 综治办 |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以第三方测评结果为依据,居民满意度达80%以上,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8分 | 房管所 | ||||||
协税 | 完成下达指标,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7分 | 财政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3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兵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5分 | 党群办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网格化 管理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城运中心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 |||||||
上海九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环境卫生 | 全年考核综合得分,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垃圾分类 | 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得10分,完不成不得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楼道精细保洁 | 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质量为目标,开展楼道精细化保洁,保持楼道洁净畅通,得10分,完不成扣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综合改造项目 |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改造项目,得10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村建办 | |||||||
居民投诉 | 12345案件回访满意率达85%以上、实际解决率达80%以上,得10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城运中心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九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物业费收入 | 按上年实绩为基数,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增长达10%以上,新增部分按10%提取奖励;收缴率增长达不到10%的,缺额部分按5%予以扣减。 收取历年物业管理费欠缴款的,按收取金额的5%提取奖励。 | 经管所 | |||||||
老旧小区改造 | 每完成一个老旧小区的全面改造,奖励5000元。
| 村建办 | |||||||
环境卫生测评 |
以区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测评为依据,被评为第8名的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名次,加1万元。 被评为倒数三名的,最后一名扣3万元,倒数第二名的扣2万元,倒数第三名的扣1万元。 |
社区服务中心 | |||||||
垃圾分类测评 |
以区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测评为依据,被评为第8名的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名次,加1万元。 被评为倒数三名的,最后一名扣3万元,倒数第二名的扣2万元,倒数第三名的扣1万元。 |
社区服务中心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7
上海小昆山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70分) | 环境保洁 | 做好辖区内日常保洁工作。 | 30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设备维护 | 做好环卫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 10分 | 安监所 | |||||
经营收入 | 垃圾清运费达到应收尽收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30分 | 经管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3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5分 | 党群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网格化管理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城运中心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合 计 | 100分 |
| ||||||
上海小昆山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垃圾分类 | 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得10分,完不成不得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垃圾清运 签约率 | 垃圾清运签约户数达到应签尽签,得10分,达不到不得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末端处置 | 生活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末端处置规范,无区级整改书,得10分,达不到不得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餐厨垃圾 | 完成区下达指标和清运任务,得10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营收入 | 收缴率达到100%的,奖励2万元;达不到100%的,缺额部分按2%扣减。 | 经管所 | ||||||
环境卫生测评 | 以区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测评为依据,被评为第8名的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名次,加1万元。 被评为倒数三名的,最后一名扣3万元,倒数第二名的扣2万元,倒数第三名的扣1万元。 | 社区服务中心 | ||||||
垃圾分类测评 |
以区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测评为依据,被评为第8名的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名次,加1万元。 被评为倒数三名的,最后一名扣3万元,倒数第二名的扣2万元,倒数第三名的扣1万元。 |
社区服务中心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8
上海小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 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80分) | 经营收入 | 租赁费收缴率达95%,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20分 | 经管所 | |||||
资产管理 | 做好租赁合同续签工作,规范合同管理得基本分。 | 20分 | 经管所 | ||||||
环境综合 整治 | 配合做好区域综合整治工作得基本分。 | 10分 | 拆违办 | ||||||
市场管理 | 做好三个农贸市场管理得基本分。 | 10分 | 经发办 | ||||||
市场保洁 和垃圾分类 | 农贸市场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达到标准得基本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10分 | 社区服务中心 | ||||||
联合社工作 | 召开联合社成员代表大会,完成年度联合社成员收益分配工作得基本分。 | 10分 | 经管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工作(2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兵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0分 | 党群办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 | 5分 | 综治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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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集体资产管理
|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操作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及时处理红灯预警合同,得10分,完不成扣分。 | 经管所 | |||||||
项目建设 | 完成与同济大学合作的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研究中心建设得10分。 | 经管所 | |||||||
盘活存量资产 | 盘活存量厂房招租得10分,完不成扣分。 | 经管所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营收入 | 同一类固定资产出租,续签合同比上年增收部分,按10%提取奖励。
| 经管所 | |||||||
农贸市场管理 | 区综合考核,被评为1~3名,奖励2万元, | 经发办 | |||||||
资金收取 | 资金收缴率达到100%的,奖励2万元;达不到100%的,缺额部分按2%扣减。 | 经管所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9 上海小昆山小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 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80分) | 项目审批 | 完成年内各项规划调整及审批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0分 | 村建办 | ||||||
项目监管 | 组织完成年内项目开发建设,并做好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得基本分,否则同比例扣分。 | 15分 | 村建办 | |||||||
安置房 结算 | 配合动迁安置办完成安置房房款结算及过渡费工作得基本分,否则同比例扣分。 | 15分 | 动迁安置办 | |||||||
安置区 管理 | 配合物业完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安置区的正常运作,得基本分,否则同比例扣分。 | 15分 | 村建办 | |||||||
基础设施建设 | 配合镇村镇办完成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得基本分,否则同比例扣分。 | 15分 | 村建办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工作(2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青妇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8分 | 党群办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6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6分 | 综治中心 | |||||||
合 计 | 100分 |
| ||||||||
上海小昆山小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基础设施建设 | 配合镇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做好基础项目建设工作,得10分。 | 村建办 | ||||||||
安置工作 | 配合做好安置房销售情况、开票情况、房款收入情况以及未销售房源清查等工作,得10分。 | 动迁安置办 | ||||||||
项目建设 | 有序推进四期安置房建设,得10分。 | 村建办 | ||||||||
项目管理 | 做好签约项目的开发,跟踪服务和招商信息的收集、洽谈工作,得10分 | 村建办 | ||||||||
办理商铺转让 | 完成翔昆苑、平复苑商业用房资产转让手续,得10分。 | 经管所 | ||||||||
土地情况调查 | 完成镇土地利用情况调查梳理,确定近几年土地利用变化、指标使用及审批与实际使用的差异结果,得10分。 |
规划资源所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小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郊野单元 规划 | 完成四期安置房地库施工出正负0.00线、地库结构封顶,奖励10万元。完不成按奖励额的50%扣减。 | 村建办 | ||||||||
国土空间 规划审批 |
完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审批工作,奖励3万元。完不成按奖励额的50%扣减。 |
规划资源所 | ||||||||
土地出让 |
每完成一块出让土地农转用手续,奖励5万元。 每完成一块土地出让,奖励5万元。 |
规划资源所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10
上海小昆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70分) | 农业生产 | 抓好农业生产和管理工作,得基本分。 | 30分 | 农办 | ||||
环境保洁 | 做好农业示范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常态化管理得基本分。 | 20分 | 农办 | |||||
安全生产 | 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包括食用农产品安全)和监管得基本分。 | 20分 | 安监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3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妇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5分 | 党群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网格化管理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城运中心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合 计 | 100分 |
| ||||||
上海小昆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项目建设 | 配合完成稻谷绿色认证工作得5分; 落实1300亩设施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得5分。 启动稻米科普馆项目得5分。 | 农办 | ||||||
项目推进 | 启动大米加工厂冷库项目,得10分。 启动郊野公园设施改造项目,得10分。 | 农办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提升环境品质 |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环境品质提升,得10分。 | 农办 | ||||||
“一网统管”工作 | 围绕12345热线满意度等,全年综合考评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城运中心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大米加工厂 | 10月底前完成大米加工厂投产使用等工作, 奖励3万元。完不成按奖励额的50%扣减。
| 农办 | ||||||
项目开展 | 完成现代农业示范区设施提升项目,奖励2 万元。完不成按奖励额的50%扣减。
| 农办 | ||||||
资金收取 |
资金收缴率达到100%的,奖励2万元;达 不到100%的,缺额部分按2%扣减。 |
经管所 | ||||||
推行农业绿色 生产方式 | 以区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测评为依据,被评为第3名的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名次,加1万元。 被评为倒数三名的,最后一名扣3万元,倒数第二名的扣2万元,倒数第三名的扣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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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11
上海昆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70分) | 绿化养护 | 做好辖区内绿化养护工作,绿化养护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 30分 | 经管所 | |||||
绿化建设 | 完成年度新增绿化建设任务。
| 30分 | 经管所 | ||||||
设备维护 | 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 10分 | 安监所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3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妇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5分 | 党群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网格化管理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城运中心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合 计 | 100分 |
| |||||||
上海昆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新增绿化建设 | 年内完成昆西口袋公园、鹤昆路绿化等新增任务得15分。 | 经管所 | |||||||
绿化改造 | 按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做好绿化改造工作得10分。完成指定区域绿化迁移工作得10分。 | 经管所 | |||||||
公益林养护 | 年内完成生态公益林保育型养护项目,得10分。 | 经管所 | |||||||
一网统管 | 发现案件及时处置,结案率达80%以上,得10分,达不到同比例扣分。 |
城运中心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昆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绿化养护 | 绿化养护水平在区排名第8名的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名次,加1万元。 被评为倒数三名的,最后一名扣3万元,倒数第二名的扣2万元,倒数第三名的扣1万元。 | 经管所 | |||||||
项目推进 | 完成昆水街绿地改造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奖 励 3万元;完不成按奖励额的50%扣减。 | 村建办 | |||||||
老旧小区改造 | 每完成一个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奖励5000 元。 | 村建办 | |||||||
特色道路创建 | 成功创建中德路市级绿化特色道路,奖励3 万元。 | 村建办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12
上海小昆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一、基本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责任部门 | |||||
经济发展和管理(70分) | 旅游发展 | 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全域旅游发展和管理工作,得基本分。 | 35分 | 文化中心 | ||||
公共服务 | 完成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得基本分。 | 20分 | 文化中心 | |||||
文创产品 | 结合实际,设计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创产品,得基本分。 | 15分 | 文化中心 | |||||
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30分) | 党建精神文明 | 完成组纪宣、工妇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15分 | 党群办 | ||||
社会稳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综治中心 | |||||
网格化管理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城运中心 | |||||
社会事业工作 | 完成工作得基本分,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5分 | 社区服务中心 社事办 | |||||
合 计 | 100分 |
| ||||||
上海小昆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二、重点工作考核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A级景区创建 |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A级景区创建得10分。 | 文化中心 | ||||||
打造精品线路 | 以文旅融合、农旅融合为目标,打造3条旅游精品线路、6个特色打卡点位,得10分。 | 文化中心 | ||||||
项目推进 | 加快推进稻米科普馆、农耕文化展示厅的布展等相关工作,得10分。 | 文化中心 | ||||||
疫情防控 | 以疫情常态防控质量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为考评依据,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防疫办 | ||||||
赛事活动 | 协同完成亲子路跑、铁人三项赛等重大赛事活动,有效提升区域影响力,得10分。 | 文化中心 | ||||||
“一网统管”工作 | 围绕12345热线满意度等,全年综合考评95分及以上得10分;90分及以上得6分;85分及以上得3分,85分以下扣5分。 | 城运中心 | ||||||
安全生产 | 瞒报、不及时上报或不积极处置事故的,每例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不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加10分。 | 安监所 | ||||||
审计整改 | 年度分配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扣8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扣8分。 | 经管所 | ||||||
两个责任考核 | 主要领导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20分,轻处分的扣10分;副职及条线干部受党纪政务重处分以上的扣15分,轻处分的扣8分。 | 纪委 | ||||||
荣誉 | 年内被评为先进(不含条线):全国的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计4分,镇级计2分。 | 党群办 | ||||||
上海小昆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三、奋发有为奖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责任部门 | ||||||
历史文化挖掘 |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系统化梳理辖区内历史文化名人,制作成宣传册,奖励2-3万元。 整理“陈氏老宅”的历史文化资料,编撰历史故事,赋予老宅生动具体的历史介绍,奖励2-3万元。 | 文化中心 | ||||||
田园综合体建设 |
通过旅游资源的整合利用,打造集“生态休 闲观光 、农事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示范” 等功能为一体的、具有浓郁文化气息的田园 综合体,形成旅游品牌效应, 奖励2万元。
| 文化中心 | ||||||
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1万元。 | 安监所 | ||||||
附件13
小昆山镇2021年经济公司主要计划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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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招商指标 (户) | 税收指标 (亿元) | ||||
上年 基数 | 考核 指标 | 保证 指标 | 争取 指标 | |||
1 | 小昆山经济 发展公司 | 1100 | 4.37 | 4.77 | 4.87 |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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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昆山经济 技术开发公司 | 1100 | 1.85 | 2.15 | 2.25 |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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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昆山投资 开发公司 | 200 | 5.87 | 6.67 | 6.87 |
7.07
|
4 | 其 他 | - | 1.82 | 1.71 | 1.71 |
1.71 |
合 计 | 2400 | 13.91 | 15.3 | 15.7 |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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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收考核指标、保证指标、争取指标较上年增幅依次为10%、12.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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