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松昆府(17)关于印发《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SHSJ69-009002-20210222-00006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小昆山镇
    • 发文字号:松昆府〔2021〕17号
    • 成文日期:2021-02-22
    • 发布日期:2021-02-22
    正文文件

     

     

     

     

     

     

     

     

    关于印发《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

    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居、村、园区工作站

    现将《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建设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2月22日        

     

     

     

    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

    建设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 2020 年市委一号课题精神,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建设松江区城市运行管理体系的总体方案》要求,建设健全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城市运行管理功能,推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小昆山镇居(村)委、园区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建设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建设办法适用于小昆山镇居(村)委、园区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城运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城运工作站原则上以各居委会、村委会、园区为单位设立。

    第四条 依托全区的三级城运管理架构模式,开展分级管理。分别为区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镇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居(村)委、园区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

    第二章 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建设

    第五条 城运工作站有统一的机构名称与设立规则。统一机构名称为“XX 居(村)委/XX 园区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城运工作站的设立,应由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条 按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要求,由居(村)委、园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城运工作站站长,由居(村)委、园区分管领导(原则上与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主任是同一人)担任副站长。

    第七条 城运工作站应配置:

    1.原则上,工作站应有单独的办公室。城运工作站在四站合一(综治工作站、社区警务室、城运工作站、消防工作站)的基础上,在办公设施上进行一定的整合,即与所在居(村)委、园区合署办公。

    2.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工作电脑、通讯设备、巡查工作手机(政务微信端)、办公桌等设施。工作电脑能连接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日常案件操作。

    3.居(村)委、园区平面图、工作人员照片及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工作站工作职责、网格长工作职责,网格长工作流程、工作站基本情况、工作站站长(副站长)职责等,按照居(村)委、园区现有工作布局合理上墙(或展示)。

    4.按照市(区)有关推进城市运行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应保障城运工作站的运行的经费,保证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 城运工作站应根据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站长、副站长、信息操作员等工作站组成人员以及网格片区内兼职网格长、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一、站长

    工作站站长配备 1 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配备相应级别人员担任。

    二、副站长    

    工作站副站长配备1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配备相应级别人员担任。

    三、信息平台操作员

    应配备不少于 2 名以上从事居(村)、园区城运管理信息平台操作的信息员(信息员可以由副站长和网格长兼任)。

    四、网格片区人员建设

    (一)专职网格长

    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安排所属专职网格长,按现有责任网格划分情况,进入城运工作站网格片区配合开展城运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装备。主要工作职责为进行业务指导、配合上报居(村)、园区发现疑难问题。原则上,巡查频率应不低于每周二次。

    (二)兼职网格长

    人员组成:要以属地化为原则,配备相应的兼职网格长,负责网格内的有关城市运行管理各项发现上报工作。兼职网格长一般由居(村)、园区工作人员兼任,并配备相应的如手机等工作装备。

    (三)社会自治力量

    1.人员组成:村居民小组长(楼组长)、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区志愿者等兼职力量。

    2.工作职责:配合兼职网格长开展网格巡查工作,对能够通过前端劝阻、解释解决的事项,要第一时间着手开展前期问题干预,避免将矛盾上交;对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决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兼职网格长、专职网格长进行上报。

    (四)政府执法力量

    1.人员组成:由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职能部门(含区级机关下派街镇部门),设立在村(居)委园区的专职工作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组成管理力量(以下简称 Y 人员)。

    2.工作职责:落实市、区、镇有关城运建设要求,积极参与由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协调组织的联勤联动工作,定期参与居(村)委、园区日常巡查工作(巡查频率可以参照城管工作站运作模式与要求)。与城运工作站站长实行责任有效对接,牵头负责网格对应本部门事务的处置工作。

    第三章 小昆山镇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工作职责

    第九条 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职责

    1.完善城运工作站管理、考核机制,明确负责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2.城运工作站平台信息员、相关人员配备合理、稳定。明确相应人员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3.城运工作站网格划分精细,兼职网格长巡查责任分明,发现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安全问题,有序高效及时。

    4.负责协调处理好辖区内所发现的事项,遇疑难问题难处置的,城运工作站应及时上报,加强协调沟通。

    5.城运工作站配合协助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市容环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社区管理等部门开展有关城运工作事项(包括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12345”服务热线)。

    6.上级城运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站长工作职责

    1.主持城运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参加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工作例会,并做好汇报工作,争得上级部门对城运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3.代表居(村)委、园区向镇或者区级机关的下派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4.负责协调处理好辖区内所发现的事项,遇疑难问题难处置的及时上报。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组织联系 Y 人员对接社区自治共治,有效处理本级能够消化解决的问题。

    6.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城市运行管理站副站长工作职责

    1.协助城运工作站站长做好辖区内城运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2.定期向城运工作站站长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3.负责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4.具体负责城运工作站所属网格划分工作,落实城运工作站问题发现与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强调网格片区巡管的工作实效。

    5.在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指导下,组织兼职网格长、社区代表、社情民意联络员等人员,对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6.做好站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信息员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日常操作,及时做好城运信息平台内的有关案件(工单)流转工作。

    2.负责整理、汇总各类资料(由城运管理信息平台产生)。

    3.做好疑难重大问题(工单)的上报、跟踪和反馈工作。

    4.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兼职网格长工作职责

    1.熟悉自己网格内社会自治人员、执法人员(Y 人员)情况及巡查范围。

    2.保持工作设备畅通,及时接收区、街镇、城运工作站下发的信息、任务。

    3.有效开展网格内巡查。每天巡查不少于 2 次,加强对重要区域巡查力度。使用配备“政务微信”工作手机期间,做好相应签到等工作。

    4.全面负责巡查网格内的社会管理、城市运行安全问题,认真仔细巡查,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5.做好城运工作站网格片区问题处理结果的事后跟踪及反馈,对公众举报问题及时核实、上报。

    第四章 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站管理

    第十四条 城运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由城运工作站站长每周一次召开工作站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分析近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或问题,需召开临时会议,快速有效处置与上报。

    二、学习培训制度

    落实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城运管理业务水平。

    三、专职人员 A、B 角互补制度

    城运工作站接受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工作指导,由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统筹安排任务,工作站承接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实行成员间岗位互补、工作互动的 A、B 角工作制,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共同做好城市运行管理工作。

    四、奖惩制度

    1.对城运工作站内人员的考核,以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平台数据、站内工作的实绩、履行职责为依据,应每半年一次,由站长牵头组织实施。成绩显著的平台信息员、兼职网格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由所在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报镇有关部门,按照现有人员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兼职网格长还应给予一定标准的信息采集费,每年度进行适当调整。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可上报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纳入区级行业先进评选。

    2.兼职网格长在有关人员考核中,最后一名且达不到网格片区工作要求的,城运工作站可给予其书面警告,并结合工作站日常工作情况调整该兼职网格长岗位,若连续二年考核最后一名且经过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网格长,由城运工作站向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辞退)处理。城运工作站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参照兼职网格长的处理规定,进行管理。

    五、督查考核制度

    1.根据市(区)级网格督查要求,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要不定期对城运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应报而未上报的兼职网格长,及漏报的事(部)件问题,要进行公开通报。

    2. 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要指导城运工作站应建立兼职网格长工作情况季度讲评、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等制度。督查结果纳入兼职网格长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提高兼职网格长工作责任意识。

    六、信息报送制度

    城运工作站每年要向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城运工作站自身建设情况和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创新做法、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七、建立完善城运工作站“1+X+Y”工作机制

    真正做实居(村)委、园区城市运行工作站,打造开展社会自治共治管理的重要平台,发挥及时发现和城市运行安全问题并快速处置的工作职责,建立“1+X+Y”联动工作机制。

    1.人员组成

    “1”为城运工作站站长,“X”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楼组长)、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区志愿者等兼职力量。“Y”为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及其他承担执法管理部门,设置在居(村)委、园区的专职工作人员(含辅助工作人员)。对于部分带有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的物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可以作为 Y 人员。

    2.运行流程

    对于社区发现问题,来源为兼职网格长巡查发现、X 人员配合巡查报告。简易问题(社区内相关设施维修、保养类问题),由城运工作站信息平台转派至社区物业或有关楼宇商户管理企业,进行处置。一般问题(有关行业规定、相应法律咨询类问题),由城运工作站长安排兼职网格长,联系 Y 人员,及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即限时现场解答。标准问题(管理权限清晰、工作程序明确、可以限时现场解决的问题),由城运工作站站长联系 Y 人员处置;疑难问题(对于城运工作站发现的,难以限时现场解决的),由城运工作站信息平台,派单 Y 人员处置, Y 人员将基本情况报本单位备案,并全程参与和跟踪处置过程。城运工作站站长,将有关情况同步报上级部门,实现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清晰、工作流程闭合。

    第十五条 城运工作站作为城市运行管理向居村(委)、园区延伸,接受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业务指导。

    第十六条 城运工作站应保持和加强与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紧密联系,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意见。

    第十七条 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业务对城运工作站的工作评价,纳入镇对各居村、园区年终综合考评(目标责任工作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