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主体:佘山镇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06
- 发布日期:2026-01-06
关于《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目前,佘山镇正在进行《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结合佘山镇实际情况,现将《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方式及途径):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新路358号1206办公室,佘山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邮编:201602
电子邮件地址:840518493@qq.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7日(因方案需于2026年1月底前对外公开发布,故征求意见时间缩短,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松江区“四个区”功能定位,推动佘山镇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商贸服务业规模提升,切实提升佘山镇产业发展能级,根据《关于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若干措施》、《松江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6号)、《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3号)、《松江区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5号)、《松江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工作的管理办法》(沪松经【2024】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若干政策。
第二条 总体原则
扶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市、区关于企业扶持的相关政策导向和政策规定。坚持落实国家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原则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以及扶持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聚焦佘山镇“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商旅文体”
区域产业定位,突出对产业经济平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引领,加强对主导产业集聚、产业生态打造等方向的政策支持。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三条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正常缴纳社保、生产经营正常、年度内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企业法人但实行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且符合松江区“2+4”现代化产业体系、佘山镇主导产业定位以及佘山镇商贸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方向。
第三章 支持范围
第四条 支持产业稳增长
(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镇享受区工业增收激励资金额度范围内,对镇年度工业稳增长贡献突出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超额产值部分最高2%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根据企业综合发展情况,按照不超过年度营业收入的2%、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支持。其中大宗贸易企业按照不超过年度销售额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支持。
(三)支持规模提升
1、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对新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2、对百万级、千万级、亿元级企业,其营业收入分别每增加100万、1000万、1亿元,分别给予最高0.2万、2万、20万的奖励。
3、对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镇限上商销、社零、服务业增幅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市场开拓。鼓励企业通过广告营销、参加展会等方式拓展业务,根据企业市场拓展情况,给予发生的广告费、参展费等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五)支持企业融资。对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融资助力企业发展的,根据企业综合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每年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 支持产业能级提升
(六)支持商贸服务业链主龙头高成长企业强链固链补链。对营业收入超20亿元的链主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的稳链支持;对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固链支持;对5000万以上、年增长率15%以上的高成长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万元的强链支持。
对符合区、镇产业导向的其他行业高成长企业,参照上述条款予以扶持。
(七)支持主导产业集聚。鼓励存量企业等单位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集聚佘山,三年内给予导入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的支持,根据导入企业综合发展情况给予存量企业等单位最高200万元的产业集聚奖励。
(八)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新材料、高端装备、实体企业、科技服务类企业开展研发提升科技实力。根据企业研发绩效,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30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最高20%支持;3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最高12%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九)支持企业实施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对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及数字化转型项目,根据企业投入绩效,给予核定投资额最高12%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十)支持产业生态打造。对主导产业集群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科技、研发、服务平台,给予总投入最高50%、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企业、平台开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要素对接、行业交流等活动,给予主办方不超过每场活动实际支出的50%、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
(十一)支持企业人才建设
1、鼓励企业高管参加高端培训、研讨会、沙龙等企业家领导力活提升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2、鼓励企业员工参与职技类培训并予以补助,对于企业补助员工报考高级工、技师、执业证书等官方资质类项目并取得证书的,按照每个培训项目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每年不超过10万元。
3、对本地产业发展有重要支撑及带动作用、且人才示范效应显著的优质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专项人才扶持。
(十二)荣誉认定奖励。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智能工厂等区级以上荣誉认定企业,根据企业综合发展情况,按照企业实际享受扶持金额最高1:0.5的比例予以镇级奖励。
第六条 支持园区能级提升
(十三)加大园区培育和分类管理。鼓励园区产权方或管理方提升园区硬件、优化园区服务、引进优质项目,根据综合发展情况给予园区产权方或管理方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十四)支持工业厂房改扩建。对开展改扩建,建设更高标准厂房、提升厂区硬件等项目,项目竣备后给予项目方总投入最高20%的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
第七条 其他综合性奖励
(十五)对全镇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的各类企业,根据其综合发展情况,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申报程序
民强公司会同发展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及材料收集,并联合经发办、财政所、经发中心等部门开展评审、出具扶持方案。方案经镇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镇相关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经区财政局平台拨付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其他规定
(一) 对符合区镇产业发展导向、应予支持的其他相关产业参照商贸、服务业政策予以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关联企业相关数据合并计算。
(二) 区镇两级政策扶持遵循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如实施过程中相关条款与后续颁布的上级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关于松江区佘山镇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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