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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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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主体:佘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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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6-01-06
    • 发布日期:2026-01-06

    关于《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目前,佘山镇正在进行《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结合佘山镇实际情况,现将《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方式及途径):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新路358号1206办公室,佘山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邮编:201602

    电子邮件地址:840518493@qq.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7日(因方案需于2026年1月底前对外公开发布,故征求意见时间缩短,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松江区佘山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松江区“四个区”功能定位,推动佘山镇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商贸服务业规模提升,切实提升佘山镇产业发展能级,根据《关于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若干措施》、《松江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6号)、《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3号)、《松江区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5号)、《松江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工作的管理办法》(沪松经【2024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若干政策。

    第二条 总体原则

    扶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市、区关于企业扶持的相关政策导向和政策规定。坚持落实国家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原则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以及扶持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聚焦佘山镇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商旅文体

    区域产业定位,突出对产业经济平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引领,加强对主导产业集聚、产业生态打造等方向的政策支持。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三条 支持对象

    政策适用于正常缴纳社保、生产经营正常、年度内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企业法人但实行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且符合松江区“2+4”现代化产业体系、佘山镇主导产业定位以及佘山镇商贸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方向。

    第三章 支持范围

    第四条 支持产业稳增长

    (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镇享受区工业增收激励资金额度范围内,镇年度工业稳增长贡献突出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超额产值部分最高2%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根据企业综合发展情况,按照不超过年度营业收入的2%、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支持。其中大宗贸易企业按照不超过年度销售额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支持。

    (三)支持规模提升

    1、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对新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2、对百万级、千万级、亿元级企业,其营业收入分别每增加100万、1000万、1亿元,分别给予最高0.2万、2万、20万的奖励。

    3、对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镇限上商销、社零、服务业增幅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市场开拓。鼓励企业通过广告营销、参加展会等方式拓展业务,根据企业市场拓展情况,给予发生的广告费、参展费等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五)支持企业融资。对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融资助力企业发展的,根据企业综合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每年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 支持产业能级提升

    (六)支持商贸服务业链主龙头高成长企业强链固链补链。营业收入20亿元的链主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的稳链支持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固链支持5000万以上、年增长率15%以上的高成长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万元的强链支持。

    对符合区、镇产业导向的其他行业高成长企业,参照上述条款予以扶持。

    (七)支持主导产业集聚。鼓励存量企业等单位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集聚佘山,三年内给予导入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的支持根据导入企业综合发展情况给予存量企业等单位最高200万元的产业集聚奖励

    (八)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新材料、高端装备、实体企业、科技服务类企业开展研发提升科技实力。根据企业研发绩效,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30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最高20%支持;3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最高12%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九)支持企业实施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对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及数字化转型项目,根据企业投入绩效,给予核定投资额最高12%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十)支持产业生态打造。对主导产业集群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科技、研发、服务平台,给予总投入最高50%、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企业、平台开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要素对接、行业交流等活动,给予主办方不超过每场活动实际支出的50%、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

    (十一)支持企业人才建设

    1、鼓励企业高管参加高端培训、研讨会、沙龙等企业家领导力活提升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2、鼓励企业员工参与职技类培训并予以补助,对于企业补助员工报考高级工、技师、执业证书等官方资质类项目并取得证书的,按照每个培训项目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每年不超过10万元。

    3、对本地产业发展有重要支撑及带动作用、且人才示范效应显著的优质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专项人才扶持。

    (十二)荣誉认定奖励。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智能工厂等区级以上荣誉认定企业,根据企业综合发展情况,按照企业实际享受扶持金额最高1:0.5的比例予以镇级奖励。

    第六条 支持园区能级提升

    (十三)加大园区培育和分类管理。鼓励园区产权方或管理方提升园区硬件、优化园区服务、引进优质项目,根据综合发展情况给予园区产权方或管理方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十四)支持工业厂房改扩建。对开展改扩建,建设更高标准厂房、提升厂区硬件等项目,项目竣备后给予项目方总投入最高20%的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

    第七条 其他综合性奖励

    (十五)对全镇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的各类企业,根据其综合发展情况,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申报程序

    民强公司会同发展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及材料收集,联合经发办、财政所、经发中心等部门开展评审、出具扶持方案。方案经镇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镇相关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经区财政局平台拨付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其他规定

    (一) 对符合区镇产业发展导向、应予支持的其他相关产业参照商贸、服务业政策予以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关联企业相关数据合并计算。

    (二) 区镇两级政策扶持遵循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如实施过程中相关条款与后续颁布的上级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关于松江区佘山镇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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