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佘山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4N1012023042320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佘山镇
- 发文字号:佘府〔2023〕60号
- 成文日期:2023-04-11
- 发布日期:2023-04-11
佘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佘山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
综合管理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直属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佘山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佘山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
示范镇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道(镇、乡、工业区)考评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佘山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我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示范镇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要求为依据,以满足居民对城市生活环境需求为目标,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破、巩固拓展、全面提升”的管理原则,积极发挥管理主体作用,通过完善管理网络,创新管理机制,细化作业标准,确保“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体制得到有效落实,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目标,全面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和形象。
二、创建目标
围绕推进示范镇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市容环境管理体系,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实现以管理先进、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河道洁净、设施完善为主要目标任务的市容环境综合实效。
1、管理先进:建立“四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创新管理模式,形成长效常态的管理工作机制。
2、道路整洁:废物箱完好整洁,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路面平整,附属设施整洁完好,绿化养护良好。(含沿街小区通道、休闲广场、公共绿地)
3、门前有序:无跨门经营,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晾晒、无乱停放车辆。(含沿街小区公共部位)
4、立面规范: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立面无污迹破损,店招店牌、空调外机、晾晒衣架等设置规范,阳台窗口、遮阳雨棚整齐、干净。(含在道路上的可视范围内)
5、垃圾分类:餐厨垃圾、装修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的要求,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6、河道洁净:河道水域内无漂浮垃圾、水生植物、船舶废弃物,河道陆域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堆物、岸坡两侧植绿,按标准设置废物箱。
7、设施完善:狠抓市容硬件设施配套,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责任目标。
三、职责分工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分工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攻破薄弱环节,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1、佘山镇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推进示范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责任签约、检查、考核、评比等评估制度,组织镇层面的集中整治脏乱行动,指导各居委会、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汇总和通报工作情况。
2、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定期分析市容环境现状和存在问题的成因,提出工作部署和措施,完善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机制。
3、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作为市容环境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的牵头部门,负责方案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照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有关标准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和落实,实施创建申报及资料准备,制作好宣传品和宣传册。
4、党群办(宣传)
负责舆论宣传,利用镇门户网站、政府微博、政府微信、《今日佘山》报刊等阵地,增强舆论宣传的实效性,提高市民的知晓率,营造市民与管理、执法部门良性互动的舆论氛围。
5、经发办
负责管理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行业内部管理,指导商户规范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6、城建中心
负责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四害监测、传染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教导等工作。
7、规建办
负责在建工地管理,以及污染源治理工作,加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和检查。
8、集镇公司(路政)
负责道路硬件建设,确保辖区内道路全部达到平整、无坑凹、下水道通畅等工作。
9、城运中心
积极配合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整治行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执法机动车管理等工作。
10、城管中队
结合城市管理职能,协调做好对门前责任制的签约和履约督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保障工作,受理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证处置。
11、绿化市容办
负责环卫作业、绿化管养质量监管,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发挥沿路商户自律组织作用,督促沿路商户、单位做好门责管理工作。协调执法部门共同防范区域内渣土、垃圾乱偷倒行为。
12、拆违办
负责拆除辖区内违法违规搭建,开展集中整治,遏制违法违规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13、水务站、河长办
负责辖区内河道两岸绿化管养,河道水面保洁、飘浮物打捞和处置,达到水清、岸洁的标准。
14、市场所
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规范有证收购点、门店经营。
15、物业公司
优化小区住宅公用部分环境,小区环境达到“六无”,即无乱设摊、无乱堆物、无乱张贴、无乱刻画、无乱涂写、无乱晾晒,公用部分达到“二无一白” (无堆物、无积尘、墙面白化)。负责对辖区内道路两侧养绿、护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16、居(村)委会
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居民群众和辖区内单位参与示范镇创建,提升居民文明行为,知晓率和满意度,负责好各自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3月-4月15日)
1、完善组织网络,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面部署和推进工作的开展。
2、结合我镇实际,拟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宣传动员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6日-11月30日)
1、利用“今日佘山”微信公众号、LED 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栏等新老媒体途径,大力宣传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在11月底之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三)总结迎检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1、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整治,迎接市级相关部门的明查暗访。
2、做好书面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创建是推进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市容长效管理的方向和目标,有助于促进城市形象的提升,有利于营造和谐生活环境。因此,创建工作是一项“一把手”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根据本地区实际,逐步建立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责任区管理例会制、监督检查制度、投入保障制度、日常巡查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快速处理机制、投诉举报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评比奖励机制等,以切实加强我镇市容环境的长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同时,要落实责任分工,责任到部门、单位,任务到人,采取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形成合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深入居民家庭,提高单位和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做好对责任区制度落实不力或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的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曝光。
4、监督检查,长效管理。一是抓好自查自纠,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指标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力求要有新的突破。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加强现场督查督导,明确指标完成时限,确保指标按时完成。
5、加大投入,建管并重。市容环境示范镇创建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严格标准抓创建,保障经费促创建,建管并重推创建,同时,根据创建需要,争经费、挤资金,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高标准,高质量地创建市容环境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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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