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佘山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4N10120230112597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佘山镇
- 发文字号:佘府〔2022〕268号
- 成文日期:2022-12-19
- 发布日期:2022-12-19
佘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江区佘山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直属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松江区佘山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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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佘山镇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3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松府〔2021〕138 号),全面推进本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切实“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我镇建立“路长制”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镇级总路长由镇长担任,镇级副总路长由分管建设副镇长担任,镇级路长由佘山镇集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村级路长由各居村委会主任担任。
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主任由佘山集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兼任,专管员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相关人员兼任。规建办、城运中心、经发中心、财政所、佘山派出所、规划资源所、环卫所、城管中队、应急管理中心、集镇公司(公路站)、各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分管副镇长牵头,负责具体事务调度、协调。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覆盖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公路。
(二)专管员制度
专管员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相关人员担任,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专管员。专管员日常工作由镇级路长办公室考核管理,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 20 公里左右。
(三)职责分工
1、镇级路长职责:指导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各项工作,负责责任道路综合管理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各级路长和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对责任道路进行现场巡查、督查,研究部署责任道路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2、村级路长职责:协助镇级路长开展本区域村道建设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以及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督促整改,及时向镇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汇报情况,对责任道路进行现场巡查、督查,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条线)的沟通协调,承担责任道路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积极推动爱路、护路的宣传普及,促进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3、镇级路长办公室职责: 具体落实并实施路长制各项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会议;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建、管、护、运”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负责督导、考评村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考核乡村道专管员工作。
4、专管员职责: 在镇级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责任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宣传和劝阻工作,协助做好秩序管理、环境整治、投诉举报、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各责任单位上报发现的问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道路坑洼等病害,及时向镇城运中心及公路管理站反馈,以便公路管理站及时安排养护队伍应急处置,形成农村公路全民共同管理机制),并进行跟踪、协调、协助处置,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 2 次,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安排洒水车每周至少一次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 100 米以上;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 1 次,确保生长良好。
5、相关部门职责:
(1)规建办、集镇公司(公路站):作为牵头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知识日常培训,负责联络协调加强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各社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标示标牌;指导道路两厢景观建设。联络协调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国防电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2)城运中心:负责网格区域内可视可发现的农村公路损坏等问题的补充发现和协同监督,强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农村公路投诉举报案件的派单处置。
(3)市容绿化所:加强公路两厢林地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养护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养护,对农村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4)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5)城管中队:打击渣土违法运输,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行为。
(6)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7)规划资源所:负责落实土地使用规划,控制土地使用红线范围。
(8)市容绿化所:负责公路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清运以及果壳箱的清掏保洁工作。
(9)各村居委会: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形成居民上报,专管员巡查上报和第三方巡查等多级巡查制度,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居 委会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通过信息化平台,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 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按照每年“四好农村路”考核分值,作为路长制对镇级路长、村级路长和专管员的考核机制,并通报区级路长。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佘山镇各种信息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资金保障办事。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将纳入镇管理部门对各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 31日)。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认领工作任务,组建每条道路管理工作组,启动“路长制”工作。
(二)排摸建档阶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 30日)。各级路长带领所辖道路工作组开展基础信息排摸工作,“一路一档”,为“路长制”实质化运作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保障。建立每条道路的基础信息档案,其内容包括道路附属设施、存在问题及养护维修等多个方面,一路一档的内容应当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时效性。
(三)启动运行阶段(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 31日)。在道路起点设置公示牌,将路长姓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监督电话等信息向全社会公示;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组微信群,并将群二维码同时公示在公示牌上,方便群众共同参与管理和监督。
(四)常态工作阶段(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启动“路长制”各项运行机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常态化开展工作。设立巡查工作日志,将每日工作日志按年度汇编成册,动态记录每条道路全年“路长制”运行的情况,为责任倒查、考核等工作提供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提高全镇农村公路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路长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创新模式
建立路长制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加快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配合使用区级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学习科学标准化养护技术,提高养护专业化水平。
(三)落实资金,强化保障
镇级财政要加大对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应的资金配套政策,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四)社会监督,宣传引导
积极主动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综合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报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情况,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推动农村公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中路长及其他成员如有工作调动,则自然替补。
附件:1.佘山镇路长制名单
2.佘山镇道路路长分工表
3.佘山镇道路清单
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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