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佘府〔2021〕172号 签发人:李春东
关于陈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党委《关于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区委组织部、公安松江分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斌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陈坊村主任助理;
陈建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陆其浜村主任助理;
张易初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陈坊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倪志强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天马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王志远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秋潭苑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钱琨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高家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