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ssz.songjiang.gov.cn/index.asp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021-57650165,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新路358号,邮编:201602。
一、概述
2016年,佘山镇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松府办〔2016〕57号)的要求,聚焦民生、热点,本着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有力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不断推进透明政府建设。
(一)优化机制,夯实基础,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1、加强领导,规范流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村(居)、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牵头,在全镇范围建立联络员队伍,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层级领导体系和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为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公开责任,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本镇工作实际,结合效能和便民原则,镇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还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规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佘山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加强指导监督,夯实基层基础。举办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了各村(居)、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凝聚力。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政务公开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在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督查,经综合评估,形成了2016年度佘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报告。
3、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办理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佘山镇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区法院、区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围绕民生,聚焦热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全区“三本”预算的公开内容,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地区细化公开;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佘山镇全部实现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2、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通过“今日佘山”微信公众号、《今日佘山》报刊、“佘山”政府网站、“今日佘山”政务微博平台作为镇内主流媒体,主动对接政府各部门工作,全年发布政府各项会议、活动、政策信息839条次。解读政府政策信息,同时将每日收集到的市民反映的相关问题转发给各部门进行回应。
(三)优化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1、完善公开渠道建设。在镇内公共场所安装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设备,目前该项目的机器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
2、政府信息公开便民举措。做好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纸质公文移送工作,方便市民通过查询中心查阅行政机关制发的纸质公文。同时,市民可以通过信息公开一点通设备查找电子公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佘山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6年底,本镇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新增公文类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现就佘山镇主动公开内容分类的情况作逐一说明:
1、关于规范性文件发布。公开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2016年佘山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佘山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区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成立佘山镇“街面、店面、门面”市容市貌环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53条。
2、关于主题信息宣传。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重要讲话,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活动,邀请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锡喜,青浦区委党校副校长、行政学院副院长莘小龙教授,区纪委王骏等领导专家作宣讲。同时,在基层开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巡讲10场,十三五规划专题巡讲9场,举办各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讲座30余场,如烟花爆竹安全宣讲,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宣讲等。
3、关于“两学一做”、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信息。以“爱悦读书会”成立一周年为契机,将60篇优秀征文编印成册,展示佘山镇各级党员干部风采。开展“庆七一·颂党恩”文艺汇演巡演活动。《今日佘山》微信分期推送“入党那一天”征文活动,共推送18期,《今日佘山》报增设“两学一做”专刊一期。
4、关于“五违四必”和“国家卫生镇”创建宣传信息。精心制作各类整治主题的公益广告、易拉宝等,制定了倡议书、致党员同志的一封信,在全镇各类媒体、交通枢纽等进行投放,并由志愿者向民众发放倡议书等。在《今日佘山》报纸、微博和微信上,精心制作刊播“补短板进行时”专栏、志愿者活动和创建题材的信息简讯,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普及志愿服务文化,提升群众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家卫生镇创建的知晓率,形成广泛社会影响,让群众自觉参与补短板,齐心协力促创建。今年以来微信共推送“补短板进行时”57期,“创卫倒计时”10期,“创卫进行时”3期,增设《今日佘山》报环境整治专刊1期。加强区级层面的环境整治宣传力度,松江手机报发布三条,松江报刊登两篇,松江电视台、新闻坊等均有播出。
5、关于文明创建信息。认真开展2015-2016年度市、区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助推松江区成功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佘山镇成功创建2014-2015年度上海市文明镇,佘山中学退休教师洪照生荣获2015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提名。结合“新七不”规范宣传、文明交通五大行动、“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结合市民修身行动,开展“读好书、除陋习、做公益、守信用”活动,借助“爱悦读书会”品牌,将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更具化。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门户网站。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更加亲民化。
2、政府报刊。全年共发《今日佘山》报刊22期,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3、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通过“今日佘山”等政务微博与网民互动,积极探索更及时、快捷的信息发布模式。《今日佘山》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到22万次。
4、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除了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常设公共查阅点外,增设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电子查询受理点,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镇依申请公开总量为6件。复议总数为0件。行政诉讼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全镇共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被纠错数为0件。发生针对全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被纠错数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全镇共接受市民热线1006起,其中咨询80起。佘山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751次。其中按点击率由高到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部门职能。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重点领域的公开程度与公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等。
2017年本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准备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松江区当年度信息公开要点中明确的各重点领域的公开任务。对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注重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3、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逐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督促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 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 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4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2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8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注:本表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