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向张伟文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泗泾镇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9-02
    • 发布日期:2025-09-02

    向张伟文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泗府责拆决字〔2024〕第130784号)的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公告

    张伟文:

         你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新家园路128781402室存在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的情况 ,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松)泗府责拆决字〔2024〕第13078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2025年09月02日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