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叶榭镇生命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2N1012025032523
- 主题分类:优化营商环境
- 公开主体:叶榭镇
- 发文字号:叶府〔2025〕18号
- 成文日期:2025-03-11
- 发布日期:2025-03-11
关于印发《关于叶榭镇生命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各村、居民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我镇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关于叶榭镇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11日
关于叶榭镇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镇生命健康产业,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结合我镇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定位和需求,制定助推本镇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从事医疗器械、医疗健康、医美行业及相关材料、设备领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企业。加大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平台和项目的支持。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企业项目投资。对新落户企业投产后,按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类生产设备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00万元。
(二)支持企业资质认定。通过临床试验,获得产品注册批件、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纳入国家、市级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获得相关国际认证、国家认证,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服务平台建设。为生命健康产业提供服务的平台或产业园,按不超过年度实际服务或运营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五)支持加大市场推广。企业参加国内外行业类重要展会,依申请给予不超过50%的参展费补贴,同一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补贴;企业组织经认定的行业活动(包括科创要素对接、产业链合作、论坛等),给予不超过活动费用30%补贴,最高3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
三、附则
(一)企业同时符合本规定措施与其他同类扶持措施,镇级配套部分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用。
(二)本规定未涵盖但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奖励。
(三)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追回款项,取消今后一定年度的支持奖励资格。
(四)本规定扶持的项目和资金,由符合要求的企业主动提出申请,对应管理的镇经济公司进行审核认定,经镇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通过产业扶持平台予以兑现。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本规定在执行期间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与镇政府之前有关发文不符时,以本规定为准。
叶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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