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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叶榭镇基层防汛工作制度汇编》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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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3012N1012022060233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叶榭镇
  • 发文字号:叶府〔2022〕59号
  • 成文日期:2022-06-02
  • 发布日期:2022-06-02

 

 

 

 

 

关于印发《叶榭镇基层防汛工作制度汇编》的 通知

 

各村、居民区、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进一步做好叶榭镇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健全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建设“六有”标准,更有效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叶榭镇基层防汛工作制度汇编》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日

 

叶榭镇基层防汛工作制度汇编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做好叶榭镇防汛防台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健全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建设“六有”标准,更有效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叶榭镇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镇安全运行。

1.2  适用范围

本镇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1.3  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  防汛责任制度

2.1  镇防汛指挥部

镇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7726022),负责综合协调本镇防汛防台工作,对“收、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镇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镇防汛抗涝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组织编制全镇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镇的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5)发布本镇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负责日常的防汛宣传、水旱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评估等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7)承办区防汛指挥部、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党群办(宣传)

协调互联网防汛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遇重大汛情和灾情,指导协调防汛新闻报道工作。转发防汛预警、安全提示等应急信息。

武装部(民防办)

根据汛情实际需要,组织民兵担负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风救灾等任务;执行重大防汛抗灾的突击任务;负责全镇公用民防工程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经发办

检查、监督全镇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服务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企业完善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

规建办、公路管理站

检查、监督道路、公路、桥梁、下立交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汛安全和预案的实施,保证汛期通行正常;督促排水作业单位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进岗到位,及时打开积水路段的路中窨井盖,加快排水;检查监督各建筑工地安全度汛准备情况;负责集镇工业、商贸等区域雨污水管网疏通养护,确保不积水;对全镇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登记造册,进行督修,并协助政府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管理全镇各类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和住宅小区道路积水抢险工作;负责尚未移交的住宅建设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社事办

统筹防汛防台与疫情防控安全,关注集中隔离点、临时搭建的快递接收点、常态化核酸监测点等重要点位防汛安全;加强检查指导,对部分核酸点存在地势低、抗风能力差、周边排水不健全等防汛隐患的,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完善;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收集工作及紧急撤离转移人员的安置救济工作。

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检查、监督农业系统防汛安全;及时掌握并向区农业农村委、区防汛部门提供本镇农业受灾情况,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城运中心(网格)

负责网格片区及时上传防汛防台信息,下传防汛防台指令;做好防汛期间居民来电工单处理,回应民众需求。

城运中心(应急)

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本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汛期安全措施;在汛前加大对属地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等宣传。

城建中心

组织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户外广告、景观灯光和店招店牌进行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督促设置单位落实防汛责任;负责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及时上岗,突击清除路边进水口垃圾,确保排水畅通。

城建中心(房管)

负责本镇居住类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协调推进住宅小区落实积水、地下车库受淹、绿化树木倒伏等抢险措施;开展对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登记造册、进行督修,并协助政府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负责本镇房屋(含附属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做好竣工未移交住宅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应急运行管理。

财政所

安排镇级公共防汛防台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等经费和资金;根据公共防汛抢险应急处置需要,紧急落实所需资金;管理和监督防汛防台经费和资金使用情况。

城管中队

负责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的防台防汛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安全抽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水务站、河长办

组织防汛墙、河道、水闸、泵站等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河道预降水位和强排工作,协助规建办开展排水工作;执行区水务局、镇防汛指挥部的防汛调度指令。

机管中心

负责防汛期间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投资公司

负责市场和园区的防汛安全,督促企业做好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养护,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城建公司

检查、监督全镇建设工地的防汛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令,发布在建工程停工和人员转移指令,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在建工程人员转移工作。

农开公司

负责全镇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内树木的应急抢险,提前做好绿化树木、农田林网临时加固,及时处置道路、居民区断枝、树木倒伏等情况。

物业公司

负责住宅小区房屋的应急维修、高空坠物、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和绿化树木的抢险工作,并协助政府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资产公司

检查、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养护,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环卫公司

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预通告或发布后,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突击清除垃圾等杂物,确保道路收水口畅通。

旅游公司

负责本系统的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发布的防汛预警等级,制定文化和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汛安全管控措施。

派出所

台风、暴雨影响期间,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会同下立交管理单位,做好下立交积水时的限行、封路等交通应急措施;加强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盗防汛物资器材的犯罪行为;对进港避风船舶和船民进行治安管理,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消防中队

协助各防汛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承担紧急情况下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积水区域突击排水工作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场监管所

负责沿街商铺、保供企业防汛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做好辖区灾后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活必需品、防汛物资等价格监管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全镇卫生健康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做好汛期相关的医学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松江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

检查、监督供水企业的防汛安全和应急措施的实施,努力保障城市供水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电力公司泖港营业站

保障本镇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设施的安全供电;负责供电企业的变配电站的防汛抢险、排涝救灾工作;负责本镇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停)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停)电;负责供电线路下绿化区域的维护及修剪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涉电应急抢险工作。

电信叶榭支局

负责对防汛机构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

教委

组织、协调全镇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督促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在镇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下,落实学校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落实气象红色预警发布后全镇学校停课的组织、保障等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教育系统开展防汛防台应急知识宣教。

各村(居)

落实属地防汛责任,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全面做好辖区内各项防汛防台工作;贯彻执行镇防汛办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资金的安排,完善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畅通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道路、小区、下立交的抢排积水工作;协调房管部门做好出险房屋的加固工作,协调绿化部门做好出险绿化的抢险加固工作,协调工地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的抢险加固工作;组织落实危房居民和在建工地人员安全转移,组织抢险队伍参与各项抢险、救护、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力量对历年出险部位加强监控,并落实相应措施和整治;负责本辖区内防汛知识宣传和预警信息的发布。

有关部门和单位

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或明确职能部门,负责防汛工作。同时,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必要时,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3  值班值守制度

3.1  目的依据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规则》《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防汛值班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迅速、高效地处置各类汛情、灾情。

3.2  职责分工

(1)镇防汛办:根据区级值班规定,制定本镇值班规定,值班费用发放规定详见《叶榭镇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费用发放的暂行规定》;安排本级防汛机构防汛值班;组织、督促防汛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值班安排。

(2)防汛成员单位: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水务、农开、环卫、城管等单位需在防汛期间安排本系统作业人员值班,配合镇防汛指挥部落实相关值班事宜。

3.3  工作流程

1.制定本级防汛机构值班计划。

(1)落实带班领导;

(2)落实专人值班;

(3)编制值班计划。

2.向防汛成员单位下发做好值班的工作通知,要求编制值班计划。

(1)起草并发布值班通知;

(2)将防汛成员单位值班计划进行收集汇总。

3.对防汛成员单位的值班情况开展检查。

(1)电话抽查;

(2)现场检查。

4.做好值班记录、上报和费用发放。

4  防汛检查制度

4.1  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本镇防汛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规范防汛(防台)安全检查行为,推进防汛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和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开展防汛安全检查。

防汛安全检查按时间分为汛前检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检查,按检查内容可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汛前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5 月,汛中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9月,汛后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12月。防汛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本镇行政区域内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以及可能受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影响的其他设施。防汛检查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防汛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防汛检查。各防汛成员单位和防汛责任单位必须认真对待防汛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防汛检查时应有专业人员参加。

4.2  职责分工

镇防汛办是本镇防汛检查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部门,牵头组织防汛联合检查,重点对本镇重大建设工程、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包括防汛墙、水闸泵站、排水设施等)及薄弱地段(以下简称“三重一薄”)开展防汛安全检查。

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任务和各自的防汛职能范围,负责防汛安全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

1.镇防汛办职责

(1)牵头组织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联合检查;

(2)协调、督促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防汛检查职责;

(3)协调、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实施防汛安全隐患整改;

(4)组织落实对本辖区“三重一薄”开展防汛检查;

(5)协调、督促对防汛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办案工作;

(6)协助市、区防汛专业单位(水利、堤防、排水等行业单位)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检查;

(7)督促沿江地区行政管理部门在台风、高潮到来之前,按预案和应急响应规范,落实人员撤离,并及时组织检查;

(8)负责向上级防汛部门及时报送防汛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2.成员单位和其他管理部门职责

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防汛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将本部门、单位对防汛检查及整改处置情况及时报送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1)建管部门(规建办、公路管理站)负责开展在建工地、地下空间、道路、桥梁、下立交及其附属设施、玻璃幕墙、集镇工业(商贸)等区域雨污水管网等设施的防汛检查;

(2)水务部门(水务站、河长办)负责防汛墙、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及城市排水系统等设施的防汛检查;

(3)房管部门(物业公司、房管)负责居民住宅区内部道路排水、地下车库及房屋室外空调机、外墙贴面材料等设施的防汛检查;

(4)城管部门(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市场所)负责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防汛检查;

(5)绿化部门负责对绿化行道树绑扎加固等设施的防汛检查;

(5)农业部门负责田间简棚、简屋、大棚、用电等设施的防汛检查;

(6)属地责任单位对辖区内“三重一薄”重点开展防汛隐患排查,与条线部门开展防汛联合检查;

(7)其他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重点,具体负责本部门防汛检查工作。

4.3  检查内容

汛前检查侧重于当年的防汛准备情况,杜绝防汛隐患,确保安全度汛。汛中防汛检查侧重对汛前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对已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或薄弱环节抓紧落实整改。汛后检查侧重总结当年经验教训,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侧重于特定事项,根据要求或各自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检查。

1.非工程措施的防汛检查

非工程措施的防汛检查主要围绕组织指挥、责任落实、汛期值守、物资准备、预案修订、防汛信息上报等方面进行。重点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指挥。检查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抢险队伍、人员是否落实到位;防汛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及有关执行情况;是否配备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等;

(2)责任落实。检查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防汛责任是否细化分解、落实到位;检查具体责任人是否明确承担的职责;检查防汛工作是否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等;

(3)汛期值守。检查值班制度是否严密,值守人员是否责任心强,基本情况是否熟悉,业务能力、协调能力是否强;检查在防汛期间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4)物资准备。检查是否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进行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5)预案修订。检查包括防汛专项预案、人员撤离预案等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三重一薄”等是否做到预案明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等;

(6)防汛信息上报。检查本行政区域水情、雨情、工情设施设备状况,防汛信息上报的动态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2.工程性措施的防汛检查

工程性措施的防汛检查主要对象是黄浦江防汛墙、水闸泵站工程、城市排水系统、在建工地、下立交、地下空间、物业小区、高空构筑物、低洼地区等防汛工程或设施,检查是否能够抵御风、暴、潮、洪等灾害的侵袭。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防汛墙防汛检查主要查看墙体下沉、倾斜、位移等情况及其他危害防汛墙安全的情况,防汛闸门、潮门(拍门)锈蚀、变形、焊缝开裂等情况;

(2)水闸泵站防汛检查主要查看泵闸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闸门、闸墩、工作桥、墙体是否变形或损坏,启闭设备是否灵活,止水是否良好,是否有备用电源及物资储备等;

(3)排水系统防汛检查主要查看排水管道破损、淤积情况,进出水口、支管、连管等设施的完好情况,排水泵站及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

(4)在建工地防汛检查主要查看工地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加固等措施,工地临时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及有关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5)下立交防汛检查主要查看下立交排水管道及进出水口是否通畅,排水泵站日常维修养护等情况;

(6)地下空间防汛检查主要查看出入口驼峰、排水沟、挡板、闸门设置情况,地下空间内排水泵机配置及运行情况,集水井及管道疏通养护等情况;

(7)居民住宅区防汛检查主要查看住宅小区内部包括地下空间的排水管网疏通养护情况,小区地下车库挡水板、沙袋、阻水袋、排水泵等防汛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8)高空构筑物防汛检查主要查看比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脱落迹象。

4.4  检查形式

防汛检查的形式有责任单位自查、镇防汛指挥部核查、抽查等形式。防汛检查以单位自查为主,核查、抽查不替代自查的责任。

(1)防汛自查。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应对所辖区域和设施进行全面详尽的防汛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问题。

(2)防汛核查。镇防汛办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防汛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是核查自查工作是否全面、细致,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是否已得到有效整改或落实应急处置预案等。

(3)防汛抽查。镇防汛指挥部对辖区内防汛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由总指挥、副指挥牵头,各条线部门(单位)联动,组织防汛安全抽查。抽查重点是检查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编制了防汛预案及防汛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对检查出来的隐患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等。

4.5  检查要求

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汛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检查,严格按照“六不放过”的要求,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

(2)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

(3)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

(4)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5)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

(6)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没有处理的不放过。

4.6  信息管理

(1)检查记录

各防汛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在防汛自查、核查、抽查时要编制表格记录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主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等信息。

(2)信息跟踪

防汛检查组织单位对检查出的防汛隐患或问题要责令防汛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加强信息跟踪,直至防汛隐患排除或问题解决。

5  培训演练制度

5.1  目的依据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工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等规定,目的是提高抢险队伍的防汛实战能力和抢险业务水平,促进应急组织之间的相互协作,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以及增强公众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城市运行和市民出行安全保障能力。

5.2  职责分工

(1)镇防汛办∶参加、观摩区级防汛演练;牵头组织开展本镇的防汛演练;指导各防汛成员单位的防汛演练。

(2)配合部门:主要包括规建办、公路管理站、水务站、河长办、城管中队、农开公司、环卫公司、派出所及其他有防汛任务的作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积极配合参与各防汛成员单位的防汛演练;结合实际,适时组织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防汛演练。

5.3  工作流程

防汛演练一般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等环节。

1.演练准备

(1)成立演练领导组织机构;

(2)编制演练方案;

(3)演练队伍、物资准备;

(4)动员培训。

2.演练实施

(1)联络员报告险情;

(2)指挥部通过应急联动平台发布防汛指令;

(3)防汛有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传递;

(4)集结防汛抢险队伍;

(5)防汛设备物资进场;

(6)疏散安置人员(包括人员转移、积水抢排等);

(7)抢险完毕,演练结束。

3.演练总结

(1)演练记录和宣传报道;

(2)演练总结与评估;

(3)演练成果的运用;

(4)文件归档与备案。

4.演练要求

(1)演练方案要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具体实施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3)抢险过程要体现及时性和正确性。

6  物资储备制度

6.1  目的依据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市级防汛专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等规定,目的是保障防汛抢险和应急救灾的需要,规范防汛专业物资储备、调用、经费的管理。

6.2  职责分工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本镇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的制度。

(1)镇防汛办∶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本镇防汛专业物资;指导、监督和检查代储责任单位和定点储备单位的储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防汛成员单位的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2)各防汛成员单位∶根据《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和各自的管理范围,储备足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并结合防疫要求,储备充足防疫物资和消毒用品。

(3)代储责任单位和定点储备单位(此指华飞建筑公司和水务站仓库)∶储备管理各级防汛专业物资。代储责任单位接受各级防汛机构的委托,对定点储备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6.3  工作流程

1.确定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品种和方式

(1)对现有的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2)根据防汛形势与统计分析结果,提出防汛物资储备计划。

2.防汛专业物资购置与验收

(1)按照已明确的防汛专业物资的品种、数量,委托代储责任单位有计划地购置;

(2)代储责任单位组织定点储备单位和供货方代表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

(3)验收的有关技术标准参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4)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办理人库手续,报送镇防汛办;

(5)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抽查。

3.防汛物资储备管理

(1)镇防汛办、代储责任单位和定点储备单位按照各自的储备管理职责管理防汛物资;

(2)对防汛物资进行财产保险;

(3)建立镇级防汛物资台账和物资管理档案;

(4)按照防汛物资存储要求进行存储管理;

(5)定期维护保养防汛物资;

(6)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防火防盗监控系统等,提高防汛物资的管理水平;

(7)汛前组织培训,宣传和贯彻国家的规章制度,强化业务技能;

(8)汛后清点盘库,核对账目,上报镇防汛办。

4.防汛物资储备要求

(1)防汛物资的储备应满足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

(2)储备的防汛物资应满足现代化和常规化施工的要求;

(3)防汛物资的储备应制定科学的定期轮换制度。

7  信息报送制度

7.1  目的依据

为了快速、准确、全面掌握防汛突发险情、灾情,及时为防汛抢险决策提供依据,保障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办法》《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等统计工作的通知》《2022年叶榭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规定,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险情、灾情的掌握与信息报送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

7.2  职责分工

(1)镇防汛办∶由市、区防汛办统一管理和发布本市、区的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镇防汛办全面及时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洪涝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和灾害损失情况,并根据要求及时向区防汛办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2)各村、居委会、镇直属公司:本辖区险情、灾情的统计与信息上报工作;

(3)有关部门与单位∶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负责关注、汇总本系统灾害灾情,及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

7.3  工作流程

灾情与险情的报告,主要包括接报与核实、统计与上报等环节。

(1)接报与核实。建立健全突发灾情、险情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生突发灾情、险情,各防汛成员单位要立即向镇防汛指挥办公室报告。各防汛成员单位,尤其是各村、居委会、镇直属公司要高度重视突发险情、灾情的掌握,并确定专人负责。镇防汛办要与党委、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单位)加强信息交流,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及时上报。

(2)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灾的有关区域预警。在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向可能受灾的有关区域预警,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广大市民和职工主动避险、避灾、避难,防止灾情的人为扩大。

(3)统计与上报。灾情统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时坚持“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原则。

突发险情、灾情的统计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灾害的基本情况、防灾抗灾准备、动态防御信息、城市道路和居民区积水情况、农林牧渔业损失、水利和市政设施损失,以及抢险和减灾效益等情况。

各级防汛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在突发重大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规建办、农服中心、城管中队、水务站、河长办、环卫公司、城建中心(房管)等职能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预案要求,全面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内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和灾害损失情况,并根据要求及时向镇防汛办报送有关情况。

8  案例解读《金山区朱泾镇积水处置“五组工作法”》

7月26日,受台风"烟花"影响,以及上游杭嘉湖来水、天文大潮和持续降雨“三面夹击”,朱泾镇新农片区张泾河、池泾河两条河道水位创历史新高,并不断向内倒灌。27日凌晨,朱泾镇新农片区平均积水深40——50厘米,最深处达60厘米。

面对严重积水情况,朱泾镇镇领导班子成员兵分多路深入一线,分别前往积水区域、下立交、城乡结合部、企业等地,开展现场指挥、隐患排查、积水抢排、堤坝巡查及复工复产指导工作;同时组织全镇机关干部群众、村居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民兵、应急队伍、辖区志愿者等,分五个专门工作组分区、分域开展抢险行动。

一是专业电工组排隐患。协调供电所、专业物业人员等 22 人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损坏设备设施,地毯式彻查电路、电线杆(电线、网络线)安全,防止进水漏电、产生次生灾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当机立断紧急拉停供电,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二是人员转移组保安全。组织机关党员、武装部民兵等成立志愿者队伍,对危棚简屋、进水严重区域、工地等灾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应转移尽转移并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三是应急抢险组堵漏洞。组织城建、市容、城管、房管、水务等部门,及时处置树木倒伏、房屋坍塌、广告牌脱落等险情,并开展巡堤查险工作,严防堤坝漏洞或渗水情况。组织30余人奔赴温河村、200余人前往浦银居民区,不断加装沙袋、加固堤坝、围堵进水处防止漫堤。

四是排水清淤组促畅流。整合社会力量,会同小区物业公司,组建60余人的排水队伍,对小区、道路、下立交等积水严重区域开展清理下水道、利用水位下降契机开展强排作业,确保积水得到有效缓解。

五是宣传安抚组稳人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等对受淹居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进行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协助参与居民家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困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情绪,并进行汛后防疫卫生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在各方通力协作下,28日上午,朱泾镇新农片区积水情况已明显好转,部分道路恢复通行,未发生触电伤人等次生灾害,全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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