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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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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公开主体:泖港镇
    • 发文字号:泖府字〔2025〕39号
    • 成文日期:2025-05-15
    • 发布日期:2025-05-15
    关于成立佘山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印发《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科室):

    《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方案》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

    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沪松府办﹝2025﹞8号)、《上海市松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松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沪松人调办﹝2025﹞1号)要求,现就泖港镇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调查,查清自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泖港镇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为完善松江区人口与发展战略及政策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准确的镇级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将在泖港镇19个村(居)抽取一定数量的住户,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为充分反映人口结构状况,确保抽样推算总体的颗粒度需求,泖港镇将根据市、区两级统计局工作要求,调查样本量定为3%(由市统计局负责抽样)。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调查组织和实施

    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 “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成立松江区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发中心统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工作专班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村(居)应组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调相应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的调查宣传及各阶段工作。

     

     

    五、调查经费保障

    调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2.确保数据质量。各级调查机构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向调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的资料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3.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认真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工作监督。各级调查机构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镇工作专班办公室对调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与检查,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同时加大对调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的现象。对调查中违纪违法责任人,由镇工作专班按照规定上报区工作专班,由区工作专班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或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长:金      镇副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陆      镇经发中心负责人

            顾秋锋    镇经发办主任

                  泖港派出所副所长

      员:王骁琛    镇党政办主任

    徐玲玲    镇党群办主任

    庄雅萍    镇社事办主任

               张永军    镇财政所所长

               陆薛峰    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镇城建中心主任

    蒋文娟    镇经发中心统计办公室负责人

    泖港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于镇经发中心统计办公室,主任由陆芸同志兼任。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组,联络员蒋文娟;新闻宣传组,联络员胡雨暄;调查业务组,联络员黄顺伟;执法检查组,联络员万琰飞。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负责人自然替补。

    松江区泖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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