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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5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松江区泖港镇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并附图文解读。本报告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泖港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7861416,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358号,邮编:2016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泖港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泖港镇通过松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2个,其中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人事任免文件6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发布政策解读2件。发布三公经费信息57公告类信息289在热点回应栏目发布1则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泖港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2件,“其他处理”3件。收到区府办信息公开协办单15件,皆准时答复。全年发生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起,判决结果为“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管理及内容公开。

2024年印发镇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公布至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及松江区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显著标识文件有效状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今年度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常失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线上平台动态维护,以泖港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自查工作。二是“泖港视界”政务新媒体为重要补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覆盖面结合,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通过《泖港视界》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258期,合计2016条推文,涉及民生、文旅、乡村振兴等多方面。发布《泖港视界》社区报12期,工作动态24条。三是按要求每季度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2024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在区政府指导下,持续加强整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符合基本要求。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政府开展的多场政务公开培训。接受社会第三方测评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3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8

3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未深入将群众所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结合,从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二是对群众关切的公开回应不足,未做到对各种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项目、事项进行全流程的公开。

(二)2023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一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公开,通过泖港视界微信公众号、社区报公开2023年度泖港镇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热点回应”栏目公开“夏令热线”镇长对各种民生问题的答复情况。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本年度共印发2件镇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皆为文件修订,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通过松江区门户网站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并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司法所、公职律师、党政办多途径进行合法性审查,公文发布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按时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并按要求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公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工作,对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边界”

增设社区云发布政策、解读政策渠道,扩大政策覆盖面。开展“让农产品安全看得见”政府开放月活动,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加深群众对农产品安全的认识。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包”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和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向辖区内154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并下发服务包,实地走访企业486次,电话或微信联系企业约3839余次,下发适企政策352条,共解决诉求276条,共为企业申请专项产业扶持资金3053.2万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泖港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