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我镇(组织开展《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网上公示、现场公式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7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2年10月我镇书面征求市级、区级、村集体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提出47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镇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对于《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泖港镇试点项目,总投资34.23亿元,其中农民集中居住项目涉及10亿元,1336户(黄桥村434户、腰泾村341户、胡光村561户)。根据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情况:2019年,泖港镇黄桥村签约400户平移农户;2020年,泖港镇(全镇)签约50户上楼农户。曹家浜村平移63户,曙光村平移农户154户;2021年,泖港镇(全镇)签约50户上楼农户;2022年,泖港镇(全镇)签约50户上楼农户,曹家浜村签约100户“平移”农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与集中居住签约户数有差异,部分项目(胡光村、腰泾村项目)尚未上报,建议全域整治工作与集中居住工作进一步对接、明确。
答复:已进一步明确黄桥村农民相对于集中居住户数
2、P58,宅基地撤并潜力分析中,集建区外的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是根据农民意愿,理论上的整理潜力分析不宜完全结合村后明确。
答复:采纳,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是理论潜力,文本中增加备注:农村宅基地整治潜力依据村民意愿推进实施。
3、P70,农民集中居住:在遵循村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进镇上楼以及农村集中归并两种方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根据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政策导向,应采取进镇上楼、向规划农村平移点归并和货币化有偿退出这三种方式。
答复:已经补充说明。
4、分项工作表中,应进一步梳理涉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建设量,明确近期和中远期的具体工作内容。投资表中,应将资金安排尽量细化,细化到年度。关于市级补贴的部分,建议结合最新的市级文件,做好测算。
答复: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资金目前参考已经实施的黄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估算。目前计划仍在制定中,详细具体计划和资金通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实施方案》予以明确。
上海市财政局:
贵局《关于征询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无修改意见。特此函告。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贵单位相关征询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无修改意见。 特此函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考虑到试点区项目市级资金无法确定,建议实施方案第109页和《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整治区项目汇总表》中增加备注,明确“市级资金最终以项目批复金额为准”。
答复:采纳,已经增备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你局关于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意见征询函收悉,经研究,相关意见如下:
一、全域土地整治试点是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可有力支撑本市农村公路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我委积极支持松江区泖港镇试点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工作。建议松江区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释放一部分用地指标,按照“提前谋划、全区统筹"的原则,研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指标"蓄水池”,切实保障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需要,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标供应探索新路径,当好先行示范。
二、目前我委正在组织各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2-2027)编制工作,经初步梳理,松江区现状农村公路占永农36.4亩。建议结合本次全城土地整治工作,统筹解决松江区(特别是泖港镇域范围内)现状交通设施占用耕地、永农等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既有交通设施与其他用地的边界清晰。同时,为纳入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项目做好用地预留和保障。
答复:经复核,现状2020年三调数据中现状农村道路不占永久基本农田。采纳,目前整治区内的农村道路已统筹有考虑用地涉及202市管耕地的已落实补划。
三、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区塘公路项目暂未列入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且按照线位,该路段应为新艳公路,建议进一步核实。同时,根据我委掌握情况,泖港镇相关建设项目还在增加、调整,建议松江区交通委会同泖港镇进一步加强实施方案与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衔接,确保纳入新一轮建设规划的新、改、扩以及提档升级项目均纳入全域土地整治保障范围。
答复:该路段G1501以东为新艳公路,G1501以西区塘公路为暂命名。整治区内道路建设项目已衔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征询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委无意见.特此复函。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
收到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征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经我局各相关部门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P56,农用地整理潜力涉及到占用现状森林资源101.33公顷,其中公益林占41.95公顷。整治方案缺少相应的林地补划内容,如按照该整治方案落地实施,将不可避免造成泖港镇域范围林地面积减少、森林覆盖率降低。对此,我局认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应统筹好田、水、路、林等要素关系,并确保区域森林覆盖率指标不降低、公益林面积不减少。建议进一步修改整治方案,平衡好公益林和森林覆盖率指标后再次征求我局意见。
答复:P56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是依据部全域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进行的针对新增耕地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涉及现状森林资源101.33公顷是理论潜力空间的描述,并非规划占用。根据P55整治区土地利用平衡表,远期整治区实施完成后林地面积增加24.59公顷。
2、P88“四、试点区规划目标”中的3、乡村生态保护修复(2)中,“开放休闲林地建设”表述过于简单,根据《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建议修改为“区域内通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增强森林系统的生态功能和内涵品质,多方位拓展森林休憩空间,建立完善的森林服务系统,推动绿色生态空间与城市功能要素和场景的融合。同时,实施景观提升,配置具有景观观赏性的乔木、花灌木和地被植物。倡导林水、林果和林产结合,提升综合功能;完善林间道路,配置相关设施;结合乡野风貌,立足森林资源本底,保留郊野森林气息和乡土文化;突出森林资源的自然特性和地方特色。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林相结构更合理、林分质量有提高、服务功能再提升,为市民提供休憩、观赏、健身和康养的绿色生态空间。”
答复:采纳,已修改。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
《关于征询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P49页引用的规划依据中,建议增加我市最新发布的"《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衔接,确保整治区域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项目落地实施。
答复:采纳,已修改。
2.P49页引用的标准文件中, 鉴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2022年修订版巳启动,建议将标准编号"GB/T306002014"改为"GB/T30600—2022" 。
答复:采纳,已修改。
3.P73页“本次规划对整治区域内所有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鉴于整治区域内部分农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且设施运行良好,建议土地整治项目充分对接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一张图”,避免交叉重复建设。
答复:采纳,该段描述修改为“本次规划借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资金及政策,充分对接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张图”成果,对整治区内未实施高标准农田的区域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对于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结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配套设施,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4.土地整治项目涉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议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建设,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并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图入库。
答复:采纳
5.P74页关于设施农用地建设相应资金应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体考虑",受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设施农用地相关建设内容难以在高标准农田项目中落实,所需资金也无法从项目中支出,建议另行考虑安排。
答复:采纳,目前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已批复,相应的设施农用地已经落实规划空间,后续因整治实施需要对设施农用地布局及规模进行调整的,可适时对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进行专项调整。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原则上同意《实施方案》,建议对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如下:
l、对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议增加“对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属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的耕地,按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后移出并进行补划”有关要求。
答复:属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的耕地已经在三区三线划定中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2、《实施方案》多处涉及“减量化复垦”,建议增加减量化复垦土地拟开垦为耕地的,要按照《关于做好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290号)要求执行”
答复:采纳。
3、建议在环境效益中,补充对于区域水、气等环境质量要素的定量化指标要求。
答复:采纳。P115按照松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标相关要求,选择适宜在整治区内量化的指标进行了补充。
4、建议在生态空间面积增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的结构和布局,提升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答复:采纳。全域整治会对生态空间结构进行优化。
上海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征询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市水务局原则支持松江区泖港镇作为本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试点区域,并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水务部门作为河湖管理部门应参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验收工作。
答复:采纳。
二、建议补充方案实施前后的河道数量、河湖面积以及该区域防洪排滂能力的变化情况及影响。涉及河递蓝线调整的,应按照规划河湖面积不减少、河湖功能不削弱、河湖方案可落地的原则编制蓝线调整方案,并经市、区水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河道蓝线内不得有影响 防汛排水的建设内容。
答复:采纳,涉及蓝线调整的补充调整方案。
三、方案中涉及到河湖面积填堵、开挖的,应按照“先开后填、开大于填”的原则实施,并应按程序至市政府办理填河许可手续。
答复:采纳,按照管理要求实施。
四、方案的工作基础章节中相关实施项目应明确实施年限和验收情况。
答复:采纳。
五、试点区域水系发达, 现状河湖水面率约9. 32%, 且实施方案明确区域河道存在水质、护岸硬质化等问题,但实施项目中列入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的河道长度仅为4.86公里,建议进一步梳理区域水系现状问题,结合全城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突破用地瓶颈,系统性解决区域中小河道水生态环境问题, 以水为脉,水岸一体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清洁小流域。
答复:采纳,目前实施方案已纳入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后续河道整治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优先采用软质护岸,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1、同意该实施方案。
2、涉及多方面渠道资金,需要整合统筹,建议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项目。
答复:采纳。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若于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1]4号)等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以及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服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业用地在出让、转让、租赁、收回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至我局备案。减量化复垦地块需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类管理。P52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与利用区中,公共配套设施请注明无排污设施。
答复:采纳,项目实施中安要求落实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经在P52页增加无排污设施的说明。
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委员会:
1、建议结合正在编制的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2023-2027 年),根据泖港镇关于农村公路的实施计划,将近中期农村公路实施项目纳入本方案。
答复:采纳。
2、结合用地条件和出行需求,合理布局公交设施。
答复:采纳。按照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落实相关设施,如后续有需求可通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调整落实相应公交设施。
3、配建停车应按《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 08-7-2021 相关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答复:村民公共中心内配建停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做好腰泾村、胡光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中农户签约、平移、上楼项目的建设任务等相关工作。
答复:采纳
2、涉及到新增成复垦的村内道路需要及时调整建设用地相关指标。
答复:采纳,实施方案已考虑随农民宅基地复垦而复垦的村内道路。
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松江区溯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P70页,总体目标中“打造黄浦江滨的水乡田园小镇、全球城市的科技农业和全域旅游示范区”与黄底“打造黄浦江滨的水乡田园小镇、全球城市的科技农业和全域旅游示范镇”表述不一致,前者为示范区,后者为示范镇”,建议表述一致。
答复:采纳,已经修改。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1、考虑公共厕所服务市民的普惠性和方便性,建议按照《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结合集中居住区、景区、公园、城市主次干道等区域公厕需求统筹设置二类及以上公共厕所。
答复:目前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已经批复,如实施完成后确有需要增加厕所的,可通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调整进一步完善。
2、工程渣土处置:(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所有农林水修复以及有土方回填需求的建设项目,须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府 57 号令)要求,回填点提前向区绿化市容局做好土方卸点备案。(2)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要依法进行处置申报,并落实属地监管,防止渣土偷乱倒。
答复:采纳。按相关要求执行。
3、建议整治区土地利用平衡表中的整治后公园绿地不少于整治前 6400 平方米。
答复:不采纳,公园绿地为三调调查口径,主要为减量化工业用地内部绿地,后续随工业用地一并复垦。试点整治区为郊野地区,公园绿地减少,林地增加。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同意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同意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同意
三、召开座谈会
2022年10月,我镇召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5年)草案》,涉及相关村庄的座谈会,经我镇政府介绍《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5年)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未提出意见。
松江区泖港镇范家村村民委员会:
经范家村村民审议,一致同意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松江区泖港镇胡光村村民委员会:
经胡光村村民审议,一致同意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松江区泖港镇黄桥村村民委员会:
经黄桥村村民审议,一致同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松江区泖港镇泖港村村民委员会:
经泖港村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议,一致同意《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松江区泖港镇腰泾村村民委员会:
经腰泾村村民代表审议,一致同意全域土地综合试点项目。
四、实地走访
2023年1月我镇实地走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针对整治区内各项整治项目宣传政策、讲解方案,未收到群众意见。
五、民意调查
2022年10月我镇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决策事项的社会认同度和接受度以及相关意见建议。民意调查过程中共收集到约200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镇对民意调查问卷进行了汇总统计,并在后续的方案中尽可能采纳民意,完善民众关心的事项。
六、专项听取意见
2022年9月我镇专项听取行业部门的意见建议,经我镇政府介绍《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 (2022-2025年)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共收集到47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目前意见已经逐条回复,具体见第二章书面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