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松江区泖港镇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报告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泖港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7861416,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358号,邮编:2016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泖港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3条、三公经费信息84条,提供公告类信息144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法。主动回应民生热点,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关于印发<泖港镇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的通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范要求在法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4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落实《公文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泖港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发挥镇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镇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规建办、社保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有效推动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审查后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同时有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公文制发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草拟公文时,审查并明确公文信息属性,研判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类别。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进一步发挥镇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格式,及时更新有效信息、清理无效信息,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对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网页超链接,保证了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和易查性。全年发布政务信息107条、公告144条,实现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是进一步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全年出版社区报《泖港视界》24期,同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作用,微信公众号《泖港视界》发布249期、共计1299条,涉及精细化工作、修身微课堂、热点关注等栏目,发布新浪微博千余条,更加迅捷地向群众推送政府工作信息,信息公开渠道得到有效拓宽,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按要求每季度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了以上3个公共查阅点外,同时增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镇文化活动中心作为电子查询受理点,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此外还在黄桥村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将政务公开工作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区级考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培训指导及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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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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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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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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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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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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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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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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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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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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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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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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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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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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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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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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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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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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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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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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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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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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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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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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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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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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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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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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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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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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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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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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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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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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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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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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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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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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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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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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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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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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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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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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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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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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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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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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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还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我们会正视问题、主动作为,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不断完善镇政府门户网站运作,及时更新和丰富网站工作动态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泖港视界”社区报每月1次、“泖港视界”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内容,更加迅捷地向群众推送政府工作信息,使信息公开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在面对复杂疑难申请时,加强与相关领域条线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注重依托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畅通依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流程,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及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加强“一网通办”宣传。结合“一网通办”改革三周年宣传活动,在各村居社区服务站设立海报宣传点,结合第三届泖港田园艺术节活动,在黄桥村专门设立宣传点位,对随申办区、镇两级旗舰店进行广泛宣传,让村民通过新媒体平台获取更多政务信息、图文资讯、便民信息。
2.加强惠企政策宣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随申办”街镇旗舰店等平台,加强惠企政策、人才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做好“店小二”服务,提升惠企服务能级。
(二)创新工作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延伸。一是推动政务信息直通基层。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推进工作,泖港镇在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黄桥村设立政务信息查阅点,提供政府公报、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政务信息材料及相关报刊杂志,方便村民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二是规范基层自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基层自治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村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渠道,同时与时俱进运用新媒体平台、数字化手段,促进和规范自治信息公开。以黄桥村为例,村务公开栏按月更新、电子屏幕随时发布、村级小报《黄桥新风》每月刊载、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资讯,多载体、多频次、多渠道面向全村村民公开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为老服务、社会救助、乡村振兴等基层自治信息。此外,利用东方有线平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通过数字电视、移动端APP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村务公开,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泖港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