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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泖港镇小微工程建设施工重点岗位现场管理考勤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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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3011Y1012021122319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泖港镇
  • 发文字号:泖府字〔2020〕147号
  • 成文日期:2020-09-28
  • 发布日期:2020-09-28

 

 

 

关于印发《泖港镇小微工程建设施工重点岗位

现场管理考勤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泖港镇小微工程建设施工重点岗位现场管理考勤办法(试行)》已经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

 

 

 

泖港镇小微工程建设施工重点岗位

现场管理考勤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现场科学化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上海市住建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管理试行办法》(沪建质安【2019】347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见》的通知(沪松府规【2019】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工程范围

本办法适用泖港镇财政性、集体性资金投资新建、改(扩)建、维修、绿化、装饰等工程并且工程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下,且施工周期在15日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实名制考勤管理对象

本办法考勤管理对象适用参与泖港镇财政性、集体性资金投资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绿化建设、装饰等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施工现场重点岗位。如: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

三、工程施工重点岗位配备标准

(一)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施工企业需配备经建设方认可的施工现场负责人1人;监理单位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因工程施工安全和技术规范需要,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设立的施工安全员。
    (二)100万元(含100 万元)—400万元(不含400 万元)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施工企业需配备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或经建设方认可的施工现场负责人1人、施工安全员1人,监理单位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

四、实名制考勤管理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实名制考勤管理,考勤对象利用工程现场设置的人脸识别考勤机,经互联网将考勤信息传递到镇建管部门、镇建设单位,镇建管部门、镇建设单位可以实时查询考勤情况。

(一)信息录入。施工重点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必须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于开工之日现场进行录入。录入人员必须本人到场录入个人人脸识别信息。录入人员需携带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职业技能证书、施工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二)考勤周期。为工程正式开工至完工验收期间的每个日历日。

(三)有效考勤。施工重点岗位在项目的有效考勤为: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当日缺勤计算。
  施工重点岗位月到岗率=当月考勤人员实际到位总天数/当月施工天数,人员考勤到岗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        

(四)人员变更。施工重点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有需要在考勤阶段发生变更的,必须报建设单位和镇建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办理人脸信息录入更换。

(五)临时停工。遇有特殊情况,工程需停工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将《停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并报镇建管部门备案。复工前需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镇建管部门,恢复人员考勤。
    五、施工重点岗位考核处罚措施

(一)合格标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参与考勤的人员,在一个项目施工周期内施工重点岗位考勤合格率在80%以上为合格(含80%),80%以下为不合格。

(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其该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在人脸识别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的,一经发现,视同本项目施工周期考勤率为零。建管部门、建设单位在日常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施工重点岗位人员不在位,视作当日为无效考勤,按缺勤计算

六、监督管理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日常考勤进行督促落实和检查,发现人员不按本办法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镇建管部门。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将考评情况报镇建管部门。

(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为项目所有被考勤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提供条件。

(三)镇建管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项目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建设,同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考勤的监管检查。加强日常对施工重点岗位到岗履职的抽查,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报告的事项。

(四)一个项目完工后,镇建管部门及时将考评情况进行汇总计算,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镇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根据考评结果按规定进行处罚。考评结果要同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工程例会纪要等施工资料一并存档。

(五)镇建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公职人员在本办法执行中有违纪违规现象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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