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0N101202411011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新浜镇
- 发文字号:浜府字〔2024〕99号
- 成文日期:2024-06-24
- 发布日期:2024-06-24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文件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近期消防工作要求,镇消安委拟定了《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17日
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本市和本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已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 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排烟的铁栅栏、铁丝网和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利用两年时间,健全“三条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消防车道)全链条管控机制,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区级模式,成立由镇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详见附件1: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专班职责和工作机制)。
(二)部门协同实施。此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专项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全力指导各条线、各系统和基层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业务指导和法制保障,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村居统筹推进。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定人员、定街区、定时限,划片包干,落实排查责任,运用信息系统登记排查信息。要组织“七类重点人群”“三支处置队伍”分类分批开展专题培训,讲清三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形辨识方法和处置要求,提高隐患发现处置能力。要依法加大助拆强拆力度,对发现的难以辨识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镇级工作专班,由镇级工作专班上报区级专班核查认定;对有整改意愿、积极配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从人力、物力、 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对有自拆意愿却无力实施的,要统一安排力量协助拆除;对拒不整改的,要全底数分类登记上账,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同时,梳理一批市民群众反复举报投诉占堵“生命通道”的住宅小区,纳入重点督办范围,攻坚拔点,消除隐患。
三、主要任务
(一)发动自查自拆。2024年4 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辖区前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情况,进一步研判攻坚难点,细化任务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通过召开会议、上门告知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贯,向单位负责人、市民群众讲清畅通“三条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和整改措施,告知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发动完成自查自拆。原则上,4 月30日前,相关单位、场所应完成自查自拆,逾期视作拒不整改。鼓励居民主动拆除家庭外窗安装的铁栅栏,或采取可开启装置。
(二)开展排查助拆。2024年5月底前,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整体推进思路,完成三类违法行为排查任务。2024年6月底前,集中攻坚整治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歌舞娱乐、洗浴、餐饮、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养老服务机构、教育培训 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住宅小区经营性场所、配套公共用房、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及“九小场所”;对住宅小区现有消防车道及标识不清晰的进行重新施划,推动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配置移车器等装备器材,指导优化停车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程序。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和室外通道整治工作;完成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消防救援操作面、消防救援口、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安全标识统一施划工作。2025年6月底前,梯次推进工业、办公等其他场所完成治理任务。
(三)依法实施强拆。镇级工作专班定期分析“消防安全排查信息平台”数据,动态划定重点整治区域,每月制定并实施联合整治计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组织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警示教育。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要通过各 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召集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及时报镇级工作专班,由镇级工作专班上报区级专班核查认定,镇级工作专班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要在 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回头看”、要指导住宅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最大停车总数,划定标识停车位置、绘制并向居民公示停车位和车辆通道示意图,报属地消防救援站适时开展夜间通行测试,保障消防车通行;要组织住宅小区修订居民防火公约,结合小区实际完善停车管理要求,明确相关车主紧急情况下移车要求。各类单位场所要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消防救援操作面、消防救援口、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采取醒目的标识化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违法行为反弹。要增配移车器等紧急处置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优先配置电动移车器。结合实际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前安全审查制度,加强源头把关,督促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查改安全隐患。对问题突出、隐患整改难度大的单位场所或区域,要实施包保责任制,牵头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指导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四、工作平台
对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依托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开发的“消防安全排查信息平台”作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统一工作平台,发挥数据接入、共享、落图等重要功能,并结合工作推进,实现数据、信息动态更新,为后续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工作中,各单位应统一计数标准,即:发现和拆除中的“个数”以“门、窗”为计数单位,不以“单位或场所”计;拆除安装在每个“门、窗”的防盗窗、铁栅栏的面积以“门、窗”面积为计数单位;拆除或整改建筑外立面敷设的广告 牌、铁丝网、金属格栅装饰面或其他障碍物的,以实际拆除面积为计数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合力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 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区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区级政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定期抽查核对工作成果,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弄虚作假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区级工作专班每周通过实地抽查,视频巡查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落地,定期晾晒进度,推广治理先进经验,调度约谈滞后单位和个人,由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024 年4月30日前,镇级工作专班组建情况报送区安委会消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应于2024 年6月中旬前完成50%“拆窗破网”拆除工作,6底完成100%“拆窗破网”拆除工作。
根据市区两级消专委工作提示,6月份即将开展“拆窗破网”达标验收工作,为实现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点位“应报尽报、应拆尽拆”的工作目标。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结合火灾调查,逐一追溯核查“拆窗破网”工作落实情况并通报。
附件: 1.新浜镇“拆窗破网”底数清单.xls
2.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专班职责和工作机制
3.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4.新浜镇消防安全隐患告知书
新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 |
附件1
新浜镇“拆窗破网”底数清单.xls,由于底数清单属于滚动更新状态,编辑Word文档不方便,后续将针对每个村居,管委会定点发放。
附件2
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
专班职责和工作机制
为落实《关于开展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确保实现攻坚行动既定目标,特制定专班职责和工作机制。
—、专班组成
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镇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专班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集中办公,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朱国光同志任专班联络员。
新浜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领导及工作小组名单
序号 | 领导小组 | 工作组职务 |
1 | 副书记 镇长 顾春雷 | 组长 |
2 | 副书记 张军辉 | 副组长 |
3 | 党委委员 薛 勇 | 副组长 |
4 |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岳建峰 | 副组长 |
5 | 镇派出所所长 陈莉莉 | 副组长 |
6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周江 | 副组长 |
7 | 人大副主席 王李斌 | 副组长 |
8 | 副镇长 蒋晋渊 | 副组长 |
序号 | 工作小组成员 | 工作任务 |
1 | 应急管理中心 | 收集汇总各单位每日整治信息,对难以落实整改的,编订整治计划,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
2 | 拆违办 | 负责组织力量拆除相关单位/场所防盗窗(网)等障碍物,做好清运工作 |
3 |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 负责配合拆违办,拆除相关单位/场所防盗窗(网)等障碍物,做好现场拆违的视频录制工作 |
4 | 派出所 | 负责集中整治时,维护现场秩序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安排人员现场警戒安保 |
5 | 市场监管所 | 负责配合拆违办,拆除相关单位/场所防盗窗(网)等障碍物 |
6 | 其他各单位(村居委会、管委会) | 开展“拆窗破网”整治行动,在相关单位/场所发放张贴国家通告(附件2),签订隐患告知书(附件3),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场所落实整改,现场做好台账登记及消防排查系统输入工作。 |
二、专班职责
对接市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行动工作专班,结合本镇实际,及时动态调整本镇整治方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细化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并督促落实。加强工作统筹,把握工作节奏掌握舆情动态,注重跟踪落实,开展数据分析, 组织督导考核,建立评估系统,形成闭环工作机制。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每半个月召开工作例会,学习传达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会商研究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谋划部署下一步。
(二) 细化分工。在专班内建立综合协调组、信息简报 组、督导推进组。专班人员对口联系各部门、各单位。
(三) 简报报告。定期通报《本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工作简报》,报送推进情况至区工作专报。
(四) 调度评估。建立周调度、月分析机制,定期汇总 数据、分析研判、了解社情民意,加强舆情监测,
(五) 督导考核。建立约谈警示制度,将治理攻坚行动 推进情况列为镇情月报、季度点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 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附件3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4
新浜镇消防安全隐患告知书
单位(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
□1、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改变原有使用性质,在地下停车库、楼顶设备间违规设置人员住宿场所;
□3、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4、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6、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
□7、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8、其他 。
因你单位(个人)违反以上第 条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于 2024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执法部门将于 2024 年 月 日开展集中整治。
新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新浜镇***村居委会
属地单位(章) 属地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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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单
姓名: ,电话: ,地址: ,已收到《新浜镇消防安全隐患告知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将立即落实整改,我方选择方式如下:
£自行拆除、整改隐患 £需要执法部门协助拆除,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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