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0N101202411011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新浜镇
- 发文字号:浜府字〔2024〕88号
- 成文日期:2024-05-20
- 发布日期:2024-05-20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文件
浜府字〔2024〕88号
关于印发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区委、区政府近期安全工作要求,镇安委会拟定了《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7日
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按照《松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沪松安委会〔2024〕3号)要求,结合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七大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宣传”工作,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任务分工
(一)镇安委会负责制定本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统筹做好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协调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内容。
(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依据《松江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单位、各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严防严控、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沪松安委会〔2023〕6号)以及12个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安全监管“一件事”,消除监管盲区。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记录,通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村居末梢作用,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落实,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属地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现场处置、行政处罚和宣传,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守牢安全底线。
5. 进一步强化工作评估考核。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综合整治等相关内容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2024年底前,结合本地区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紧盯高层建筑、商超、医院、养老院、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等场所,紧盯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发动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聚焦燃气使用企业和餐饮饭馆等场所,紧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用气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等重点环节,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综合施策,切实提高燃气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加强社区消防宣传,加大走访力度,提示居民自查燃气管道和灶具,普及家庭安全用气常识,加强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强化重中型货车、冷链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车辆的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1.深化工贸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聚焦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风险较高行业领域,兼顾其他工贸企业,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积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和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13. 强化重大风险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强存量厂房资源的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对厂房资源落实出租前厂房认定、产业项目准入和后期绩效评估等管理要求,引导厂房资源合理使用和高效配置,完善项目评估准入机制,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4.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15. 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能力。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16.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7.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行动
18. 推动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推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结合消防安全生产大培训,聘请讲师对未组织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线下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从业人员通过区安委办建立的“松小安”安全培训小程序进行在线培训。
19.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0.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检查和帮扶行动
21. 畅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本区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松安委办〔2023〕17号),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等主渠道优势,强化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平台作用,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2.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依据执法事项清单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开展检查,保持监督检查高压态势,统筹应急管理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着力组织开展综合性专项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好街镇层面“最后一公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区级层面和街镇层面查查衔接、查罚衔接工作模式,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23.开展第三方安全生产大检查。聘请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业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题反馈、培训教育等方式,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个方面,就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及时与企业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从专业角度给予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详细问题隐患清单,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完成,形成闭环。
24.加强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统筹街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强化属地责任落实。
(七)开展社会面安全宣传行动
25.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利用多种载体与手段, 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避险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从业人员培训等活动为核心,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水平。
26.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五带头”宣传活动。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五带头”活动(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必要时提请区安委会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经常性提供有关督导检查等工作建议;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和业务条线安全责任;要成立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加强安全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等先关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单位、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附件: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新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
序号 |
工作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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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目标 |
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清零 |
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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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
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23年下降5%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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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署发动 |
组建专班 |
依托镇安委会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加强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形势分析,指导推进三年行动相关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跟踪评估等工作。 |
3月 |
镇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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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细化部署 |
镇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计划。街镇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
3月 |
镇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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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
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 |
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上级区安委办备案。 |
6月 |
党政办、镇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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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 |
强化《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落实,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成员的领导干部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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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政策标准解读 |
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 |
5月 |
区安委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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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 |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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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深化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工贸、危化品及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12月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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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
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 |
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冷库等综合整治,常态化推进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12月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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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
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
组织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专题安全教育培训。3月,组织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培训;消防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培训。6月,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 |
6月 |
镇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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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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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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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 |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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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检查和帮扶行动 |
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
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监督检查质效,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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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 |
强化“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评估,建立优胜劣汰调整机制。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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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展社会面安全宣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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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挥松江区应急安全实训中心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开展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 |
12月 |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