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利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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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3010N1012024110119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主体:新浜镇
- 发文字号:浜府字〔2024〕44号
- 成文日期:2024-04-10
- 发布日期:2024-04-10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赵利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
提名赵利峰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南杨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南杨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按相关程序办理;
提名吴小菲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南杨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试用期一年),按相关程序办理;
提名任宇超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鲁星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相关程序办理;
提名许晴辉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许家草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相关程序办理。
免去杨丽平同志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陈堵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按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28日
新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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