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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由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21-57891023传真:57891313,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邮编2016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浜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效提高了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我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镇始终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聚焦民生重点,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维护政策解读专栏,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今日新浜》社区报、公众号、电子屏幕、公开栏、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重大民生热点、社会舆情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2022年全年政府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113件,其中主动公开(不含过程性信息)24件。党政联合发文共10件。主动公开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每季度及时提交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备案,方便民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有依申请公开栏目,并畅通互联网、书面、当面等申请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互联网申请,收到申请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意见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答复。申请办结数为2件,申请人对答复情况均较为满意,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不予公开,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落实监督机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负责政务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并按照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网站上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的监督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区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聘请法律顾问,确保重点工作领域、关键环节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邀请社区居民、管理服务对象等共同参与政府文件草案的讨论、修改,通过公开文件草案征求各方意见,使政府制定的各类政策更为合理、合法。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立了由信息制作单位填报、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工作机构(党政办)审查、保密主管领导审批的工作机制,2022年政府门户网站经保密审查共发布招标、中标等各类公示信息295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完善和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信息报送力度,使栏目内容更加丰富。积极整合各类平台资源,通过将政府门户网站、《今日新浜》社区报、“今日新浜”微信公众号作为镇内主流媒体,主动对接政府各部门工作, 2022全年共发布《今日新浜》社区报10期;“今日新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1696篇,总关注人数6861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要求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在网站公告前均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凡未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各部门平台发文,需主动提出公开属性建议,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需同时报送政策解读稿件,便于发布在“松江门户网站”,向公众进行文件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信息渠道单一,信息公开主要利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没有充分利用政府、村居的政务公开栏,导致部分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公开信息。

2、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将做到及时公开,实时更新,精准发布;拓展政务公开新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工作情况

新浜镇于2022年8月24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以线上“云参观”的方式开展了此次普法活动,各村(居)在组织本村(居)居民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观看。首先,镇司法所副所长就本镇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带领居民“云”参观了新浜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社区矫正窗口、人民调解室等各功能科室,详细讲解了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职责、内容及流程,全面展示了基层司法行政服务于民的职能作用。之后,村居法律顾问王萍律师就居民日常生活中高发的高空抛物问题,以“严禁高空抛物 争当文明市民”为主题就行专题普法。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新浜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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