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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石湖荡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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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石湖荡镇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20
    • 发布日期:2026-01-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镇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shihudang/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话:021-57752219,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学府路132号,邮编201604。

    一、总体情况

    2025,石湖荡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5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方法。通过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和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为打造“浦江首镇”贡献更多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5年,石湖荡镇累总计制发政府文件230件,其中主动公开(不含过程性信息)6件,内容涵盖经济发展、农业发展、城镇建设、环境整治、人事变动、政府自身建设等多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发的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每季度及时提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3家单位备案,以便市民查阅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镇持续完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主动与区级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沟通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进一步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风险。2025年石湖荡镇共受理自然人依申请公开9件,截止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答复,答复率100%。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高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公文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的工作要求,动态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文件和信息的保密审查,联动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强文件内容的审核校对,规范公文处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审批流程,由镇党政办主任和党政办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AB角,由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确保上网信息的及时性、严肃性、准确性,有效防范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石湖荡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发挥“走进石湖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好政治关和内容审核关,强化网络安全意识。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文件等各类信息共计117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共计2592条,全年阅读量达74万余人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的日常与专项检查。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依照区府办工作部署,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同时主动加强与区级部门、兄弟街镇的业务沟通交流。三是坚守保密底线。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错链、错敏词等及时整改,切实维护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石湖荡镇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统筹推进微信公众号建设,着力打造内容更全面、获取更便捷、影响更广泛的信息公开矩阵。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湖荡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石湖荡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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