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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湖荡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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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3009N1012023051538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石湖荡镇
    • 发文字号:石府〔2023〕33号
    • 成文日期:2023-05-12
    • 发布日期:2023-05-12
    正文文件

     

     

     

     

     

    关于印发《石湖荡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集体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石湖荡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石湖荡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根据《松江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沪松拉组办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工作理念,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任务指标清单。进一步完善属地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条块职责分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推进研讨会。继续优化检查监督、规范管理、考核约谈等工作机制,不断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落实。

    (二)巩固提升分类实效。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2023年干垃圾量控制在23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量达到16吨/日以上,可回收物分类量达到10吨/日以上。建设完成2个垃圾分类精品社区、2座示范性垃圾房、2个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和2个高品质可回收物服务点。全镇居住区、行政村、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提高资源利用能级。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升可回收物服务企业服务回收能力,提高中转站、服务点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

    (四)着力促进源头减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举措,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创示范引时尚,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1、迭代升级源头分类面貌。以“分类管理佳、投放环境佳、科技赋能佳、回收服务佳和特色品牌佳”为目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性标准,打造区域内示范性垃圾房。深化小包垃圾治理,创新治理方式,提高随手拍小程序应用实效。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平台作用,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和推广,优化闭环管理流程。

        2、营造良好垃圾分类氛围。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四周年之际,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理念“七进”即“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培训讲座活动。组织“垃圾去哪儿”科普宣传活动。落实重点公共场所常年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继续借助微信、门户网站、社区报等宣传媒体,定期策划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开展垃圾分类“随手拍、随手改”志愿服务百日行动,选树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优秀典型。

        3、推进农村分类投放模式。改造提升行政村老旧破损、不具备防雨、垃圾分类收集和污水收集功能或纳管排放功能的垃圾房。完善行政村“一村一档”管理制度,明确销项式任务清单,逐步推进、逐一销项。积极探索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模式,合理配置、更新户前投放容器,加强外来租户等重点人群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继续推进村级保洁服务工作考核,加强培训和管理督导,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水平。

        (二)多联动强监管,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1、压实相关主体管理责任。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以居(村)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党员、物业(保洁)、志愿者“四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共治合力。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健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事件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报告作用。加大对基层组织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指导,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村民垃圾分类自治功能。

        2、增强检查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发挥石湖荡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队伍作用,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管执联动”专项检查。针对市民“三不”行为(不履行分类义务、不定时定点投放、湿垃圾不主动破袋)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容器规范设置、分类驳运等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和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能。继续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辖区内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和废物箱开展垃圾分类巡查工作。通过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集中投放点区域7*24小时的全天候监管。

        3、强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扎实做好新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针对中央及本市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处置全过程污染检查和治理。加强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的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残液、各类冲洗废水规范处置。严格落实非正规堆放点整改销项工作,并纳入信息化系统,做好留档备查工作,逐步消灭存量。

        (三)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升级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回收利用体系。以打造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为重点,开展精品示范小区(村)高品质可回收物服务点建设,开设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提升村(居)可回收物服务点,塑造“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高效率运营”的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村(居)民可回收物交投率,积极引导村(居)民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家庭闲置物品交换交易。

        2、推进主体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主体企业信息化监管,夯实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制度,以“便民、高效”为重点,逐步形成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场站规范、服务全面的运作模式。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建立中转站“一点一档”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场站迁建、规模调整、企业变更、末端流向、处罚整改等情况。

        3、引入智能化回收设备。利用高新技术,助推完善我镇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依托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打造自助型可回收物服务点,具备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功能。采用微信小程序可实现积分自动兑换功能,为村(居)民提供便捷、快速的人性化回收服务。

        (四)勤发动稳推进,持续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文明餐饮专项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培育文明新貌,在全社会凝聚形成“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文明共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餐饮节约”“垃圾分类”等学生行为规范,纳入“文明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测评指标体系。

    2、推动包装物减量治理。深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升替代塑料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工作。加大电商行业“绿色包装”推行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规格包装袋和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等方面的检查督导。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业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督。鼓励开展线上线下多类型闲置物品交易活动,促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闲置物品再使用。鼓励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纳入无废社区、无废校园、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创建,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

     

    附件:1.2023年石湖荡镇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指标计划

    2.居住区、行政村、单位、沿街商铺及公共场所实

       效测评细则

     

     

     


    附件1

    2023年石湖荡镇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指标计划

    序号

    单位

    入户宣传至少1次(户)

    垃圾分类宣传栏(处)

    精品示范居住区(村)

    示范性垃圾房

    高品质可回收物服务点

    装修垃圾堆放点

    改造提升

    适老、适幼化公厕

    设施提升

    农村公厕新建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湿垃圾

    日指标量

    (吨/日)

    村居

    (单位)

    达标率

    垃圾分类优秀案例

    1

    新姚村

    530

    3

     

     

     

     

     

     

    43%

    0.72

    95%

    1

    2

    泖新村

    1069

    3

     

     

     

     

     

     

    43%

    1.45

    95%

    1

    3

    新源村

    507

    3

     

     

     

     

     

     

    43%

    0.69

    95%

    1

    4

    东夏村

    908

    3

    1

    1

    1

     

     

    1

    43%

    1.23

    95%

    1

    5

    洙桥村

    398

    3

     

     

     

     

     

     

    43%

    0.54

    95%

    1

    6

    东港村

    685

    3

     

     

     

     

     

     

    43%

    0.93

    95%

    1

    7

    张庄村

    709

    3

     

     

     

     

     

     

    43%

    0.96

    95%

    1

    8

    金汇村

    897

    3

     

     

     

     

     

     

    43%

    1.21

    95%

    1

    9

    金胜村

    979

    3

     

     

     

     

     

     

    43%

    1.33

    95%

    1

    10

    新中村

    350

    3

     

     

     

     

     

     

    43%

    0.47

    95%

    1

    11

    恬润新苑

    3090

    3

     

     

     

    1

     

     

    43%

    4.18

    95%

    1

    12

    古松居委

    980

    3

    1

    1

    1

    1

     

     

    43%

    1.33

    95%

    1

    13

    塔汇居委

    713

    3

     

     

     

     

     

     

    43%

    0.97

    95%

    1

    14

    物业公司

     

     

     

     

     

     

     

     

    43%

     

    95%

    1

    15

    环卫公司

     

     

     

     

     

     

    1

     

    43%

     

    95%

    1

    合计

     

    11815

    39

    2

    2

    2

    2

    1

    1

    43%

    16

    95%

    15

    附件2:

    居住区、行政村、单位、沿街商铺及公共场所实效测评细则

    2-1: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项目

    标准分

    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

    评分细则

    有设施设备

    7

    四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容器配置合理充足;分类驳运机具规范设置。

    四分类容器齐全;干湿容器成组;垃圾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正确、无破损。垃圾无满溢。集中投放点配有洗手装置。(5分)

    1.发现交付点(垃圾箱房及集中收集点)缺失任一类型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或全品类可回收物服务点、干垃圾、湿垃圾),或容器未按照规定正常开放投放的,扣5分。

    2.发现任一容器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每个扣1分。

    3.发现任一湿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缺少垃圾桶盖,每个扣1分。

    4.发现任一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名称或图示不正确,每个扣1分;名称和图示均不正确,每个扣1.5分。

    5.发现任意一处集中投放点无洗手装置的,扣1分。

    6发现任一投放点“干湿垃圾”容器不成组出现,扣3分。(干湿不成组最多扣3分)

    7.未设置节假日投放模式,扣2分。

    1-7项累计扣分,最高扣5分)

    单个小区抽查50%的垃圾投放点,最少查1处,最多查3处。

    规范设置分类驳运机具。(2分)

    1.发现生活垃圾驳运机具未设置分类标识,扣2分。

    2.驳运机具分类标识不正确,每个扣1分。

    3.无驳运环节小区即无需驳运机具的本项不扣分。

    有宣传告知

    3

    宣传氛围良好。

    设置公示告知牌、垃圾投放点位告知牌、宣传海报等宣传方式。(3分)

    1.发现小区未设置公示告知牌,扣3分;发现公示告知牌信息缺失扣1.5分(公示牌信息应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监督电话等)。

    2.未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投放点位告知牌,扣1分。

    3.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如集中投放点)设置市级随手“小包垃圾拍”二维码,扣1分。

    4.发现宣传海报内容存在错误或破损或遮挡等,扣1分。

    1-4项累计扣分,最高扣3分。

    有回收服务

    20

    可回收物服务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20分)

    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5分)

    1.除可回收物容器外,发现未设置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无任何一项:利用居住区便民空间或垃圾房等专用空间设置示范型或标准型服务点,设置自助型智能回收箱,提供每周定时定点回收服务或预约回收并公示告知信息的)(非封闭、或老旧里弄式小区可与相邻有条件区域,共同设置,但需公示相关信息,服务点共享户数不宜超过1000户),扣20分。

    2.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无公示牌(包含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编号)和“沪尚回收”标志的,扣5分;公示牌未注明回收种类、价格、服务时间、服务及投诉电话、编号等信息的,扣2.5分。

    (“沪尚回收”标志配置情况从2023年下半年起纳入测评)

    可回收物服务点运行正常。(15分)

    1、示范型、标准型服务点

    1)未在公示服务时间内开放运营的,扣5分;

    2)发现拒收本市可回收物目录明确的可回收物品类,拒收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在服务时间段内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居民,了解居民对本小区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服务点未在公示服务时间开放运营的,每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名扣1分。

    2、自助型服务点

    1)发现自助型服务点设备故障或满仓超出规定时限仍不能恢复正常,扣5分。

    2)发现自助型服务点不能提供全品类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的,缺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居民,了解居民对本小区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服务点经常故障、满仓等不能使用的,每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名扣1分。

    3、预约型回收

    1)按照公示牌公示的预约回收方式,通过电话询问服务公司或APP、小程序预约,发现预约回收不能按公示的预约回收方式提供回收服务的扣5分(预约回收需在一周内进行回收);

    2)发现拒收本市可回收物目录明确的可回收物品类,拒收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居民,了解居民对本小区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回收企业未按时提供回收服务的,每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名扣1分。

    4、定时定点回收服务

    1)发现未在公示的定时定点回收时间段提供回收服务的,扣5分(定时定点回收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

    2)发现拒收本市可回收物目录明确的可回收物品类,拒收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居民,了解居民对本小区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回收企业未按时提供定时定点回收服务的,每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名扣1分。

    居住区内若有两种及以上服务的,随机选取一种回收服务进行打分,扣满15分为止。

    有长效管理

    30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30分)

    分类驳运和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后及时冲洗。(10分)

    1.发现混装驳运(驳运车辆标识与驳运垃圾种类明显不符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驳运的,扣10分。

    2.发现垃圾投放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3.发现垃圾投放点异味明显,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4.现场询问小区内5位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如容器不足、周转不勤导致晚间满溢)或清运后场地与容器未及时冲洗的,1名扣1分。累计扣分,最高扣5分。

    无小包垃圾落地。(15分)

    在小区公共场所、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发现有2包(件)以下小包垃圾,扣2分;发现有3-5包小包垃圾(件),扣5分;发现6-10包小包垃圾(件),扣10分;发现10包(件)小包垃圾以上的扣15分(同一小区内各点位小包垃圾数量可累积计算)。

    居民满意度。(5分)

    现场询问5名居民,了解居民对小区垃圾分类整体满意度,1名居民不满意扣1分,累计扣分,最高扣5分。

    有分类实效

    40

    居民正确参与度高。(40分)

    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20分)

    定时定点模式:

    现场观察5位居民投放垃圾行为:发现1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4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若在观察时间30分钟内未发现5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采用问卷形式替代)

    定时定点+误时投放模式:定时定点时间测评方法同上述。误时投放时间,观察40分钟,如不满5位居民投放垃圾的,采用问卷询问方式补足。扣分规则同定时定点测评。

    楼层或门栋设桶或上门模式:观察5组干湿垃圾桶投放情况

    1.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大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4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2.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少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不满5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垃圾分类实效良好。(20分)

    定时定点模式

    1.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实效:对定时投放点数量在3个及以上的,现场观察3个投放点湿垃圾桶分类情况,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点扣2分;发现严重混杂的,每个点扣4分(扣满10分为止);发现干垃圾容器(3个)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扣1分;发现有其他类型垃圾严重混杂的,每个扣2分(扣满5分为止)。不满3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定时定点+误时投放模式:

    1.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实效:定时定点投放点垃圾纯净度检查标准同上述,扣分标准按上述66%执行,误时投放点分类实效测评现场观察一个误时投放点,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2分;发现严重混杂的,扣3分。发现干垃圾容器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分;发现有其他类型垃圾严重混杂的,扣2.

    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采用楼层或门栋设桶或上门收集模式:

    1.湿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5组楼层或门栋、门前湿垃圾容器,发现1处容器少量混杂的,扣1分,严重混杂的扣2分;发现2处容器少量混杂的,扣2分,严重混杂的扣4分;发现3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3分,有严重混杂的扣6分;发现4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4分,有严重混杂的扣8分;发现5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5分,有严重混杂的扣10分。不满5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2.干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5组楼层或门栋、门前干垃圾容器,发现1处容器明显混杂的,扣0.5分,严重混杂的扣1分;发现2处容器明显混杂的,扣1分,严重混杂的扣2分;发现3处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1.5分,有严重混杂的扣3分;发现4处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2分,有严重混杂的扣4分;发现5处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2.5分,有严重混杂的扣5分。不满5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3.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分类实效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2-2: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项目

    标准分

    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

    评分细则

    有设施设备

    10

    四分类收集容器规范,容器配置合理充足;上门收集机具规范设置

    规范设置交付点、集中收集点容器及配套设施(5分)

    1. 发现生活垃圾房无顶棚或不具备分类收集功能,扣5分;
    2. 发现生活垃圾房污水未规范收集或排放的,扣5分;
    3. 发现交付点(生活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容器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4. 发现交付点(生活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5. 发现交付点(生活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湿垃圾投放容器破损或缺少垃圾桶盖,扣1分;
    6. 发现村域范围内四分类投放容器缺失任一类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或全品类可回收物服务点、干垃圾、湿垃圾),扣5分;

    1-6项累计扣分,扣满5分为止)

    单个行政村至少抽查50%的垃圾交付点和集中收集点。

    规范设置投放容器及配套设施(3分)

    1. 集中投放模式

    1发现集中投放点无洗手装置的,扣1分;

    2发现干、湿垃圾容器未成组出现的,扣1分;

    3发现未设置节假日投放模式的,扣1分。

    1-3项累计扣分,扣满3分为止,单个行政村至少抽查50%的垃圾集中投放点、收集点和交付点)

    1. 上门收集模式

    1发现村民户前干、湿垃圾投放容器未成组出现,扣1分;

    2发现村民户前投放容器容量不能满足实际投放需求,扣1分;

    3发现村民户前投放容器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1-3项累计扣分,扣满3分为止)

    规范设置上门收集机具(2分)

    1. 发现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机具未设置分类标识,扣1分;
    2. 发现上门收集机具分类标识不正确,扣1分。

    1-2项累计扣分,扣满2分为止,无上门收集环节或无需上门收集机具的本项不扣分)

    有宣传告知

    5

    宣传氛围良好

    设置公示告知牌、垃圾投放点位告知牌、宣传海报等宣传方式。

    1. 发现村内未设置公示告知牌,扣3分;发现公示告知牌信息缺失扣2分(公示牌信息应包含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监督电话等)。
    2. 发现未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上门收运信息或集中投放点位告知牌,扣1分;
    3. 发现未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市级小包垃圾随手拍二维码,扣1分;
    4. 发现宣传海报内容存在错误或破损或遮挡等,扣1分。

    1-4项累计扣分,扣满5分为止)

    有回收服务

    20

    可回收物服务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5分)

    1. 除可回收物容器外,发现未设置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村内无主体企业回收服务点、智能回收柜、定期或预约上门回收),扣除“有回收服务”项全部20分;
    2. 发现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无公示牌(含服务点编号)和“沪尚回收”标志的,扣5分;公示牌未注明回收种类、回收价格、服务时间、服务和投诉电话等信息的,扣2.5分。

    “沪尚回收”标志配置情况从2023年下半年起纳入测评

    可回收物服务点运行正常(15分)

    1. 示范型、标准型服务点

    1发现未在公示服务时间内开放运营的,扣5分;

    2发现拒收本市可回收物目录明确的可回收物品类,拒收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在服务时间段内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村民,了解村民对本村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服务点未在公示服务时间开放运营的,每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位扣1分。

    1. 自助型服务点

    1发现自助型服务点设备故障或满仓超出规定时限仍不能恢复正常,扣5分;

    2发现自助型服务点不能提供全品类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的,缺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村民,了解村民对本村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服务点经常故障、满仓等不能使用的,每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位扣1分。

    1. 预约型回收

    1按照公示牌公示的预约回收方式,通过电话询问服务公司或APP、小程序预约,发现预约回收不能按公示的预约回收方式提供回收服务的扣5分(预约回收需在一周内进行回收);

    2发现拒收本市可回收物目录明确的可回收物品类,拒收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村民,了解村民对本村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回收企业未按时提供回收服务的,每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位扣1分。

    1. 定时定点回收服务

    1发现未在公示的定时定点回收时间段提供回收服务的,扣5分(定时定点回收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

    2发现拒收本市可回收物目录明确的可回收物品类,拒收任一品类扣2分;

    3对于3公斤以上可回收物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不能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扣5分;

    4询问5位村民,了解村民对本村日常回收服务的评价,包括正常运营、有偿回收、满意度等情况,反馈回收企业未按时提供定时定点回收服务的,每位扣1分;反馈未按承诺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每位扣1分;反馈对日常回收服务不满意的,每位扣1分。

    行政村内若有两种及以上服务的,随机选取一种回收服务进行打分,扣满15分为止。

    有长效管理

    40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良好

    上门收集作业规范(10分)

    发现上门收集混装混运(车辆标识与垃圾种类明显不符)或举报查实混装混运,扣10分,本项不再考核。

    1. 发现上门收集作业人员无理由拒收生活垃圾的(除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要求以外)、故意引导村民不分类行为或在路面上倾倒户投容器进行二次分拣,发现一处扣5分;

    2.现场询问保洁员,反映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及相关考核,扣3分,发现保洁员未正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扣2分。

    1-2项累计扣分,扣满10分为止)

    垃圾存放环境控制(5分)

    1. 发现交付点或集中收集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垃圾满溢、散落垃圾,地面有明显污渍),每项扣1分;
    2. 发现交付点或集中投放点异味明显,扣2.5分。

    村民满意度(5分)

    现场询问5位村民,了解村民对本村垃圾分类、上门收集作业满意度,反馈不满意的每位扣1分。

    公共区域无暴露垃圾(15分)

    1. 发现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垃圾交付点及集中投放点等周边区域有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池)(占地面积≥5平方米),发现一处扣10分;上述区域有无主管理生活垃圾倾倒点1平方米<占地面积<5平方米),发现1处扣5分;
    2. 发现田野周边、道路沿线、公共绿地、河道沟渠两岸及水面、桥堍桥墩周边有零星散落生活垃圾,任一类区域发现10包(件)以下扣2分,10包(件)以上扣4分;
    3. 发现村内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农业垃圾(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暂存点混有生活垃圾,任一类点位发现10包(件)以下扣5分,10包(件)以上扣10分;
    4. 发现在村域范围内随意摆放生活垃圾桶且桶内垃圾严重混杂,发现一处扣2分;
    5. 对市级第三方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反馈问题未按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发现一起扣15分。

    1-5项累计扣分,扣满15分为止)

    无小包垃圾落地(5分)

    1. 在村内村宅区域、公共场所、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发现有5包(件)以下小包垃圾,扣1分;发现6-10包小包垃圾(件),扣3分;发现10包(件)小包垃圾以上的扣5分(同一村内各点位小包垃圾数量可累积计算)。

    有分类实效

    25

    村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且垃圾分类实效良好

    集中投放模式

    1. 现场观察5位村民投放垃圾行为:发现1名村民未参与分类投放,扣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若在观察时间30分钟内未发现5名村民投放生活垃圾,可通过问卷询问补足)
    2. 现场抽查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实效:对定时投放点数量在3个及以上,现场观察3个投放点湿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点扣1.5分;发现严重混杂,每个点扣3分(扣满9分为止);发现干垃圾容器(3个)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0.5分;发现有其他类型垃圾严重混杂,每个扣1分(扣满3分为止)。不满3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3. 现场抽查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扣3分(扣满3分为止)。
    4. 如村内存在误时投放点,则定时定点时间内,测评方法同上述,扣分按66%执行;误时投放时间内,抽查1个误时投放点,测评方法同上述,扣分按34%执行。

    上门收集模式

    现场观察5组干湿垃圾桶投放情况或询问上门收集员或跟随上门收集员观察:

    1. 湿垃圾分类实效:发现湿垃圾1处容器有少量混杂,扣1分,有明显混杂,扣2分;发现2处容器有少量混杂,扣3分,有明显混杂,扣4分;发现3处容器有少量混杂,扣5分,有明显混杂,扣6分;发现4处容器有少量混杂,扣7分,有明显混杂,扣8分;发现5处容器有少量混杂,扣9分,有明显混杂,扣10分。不满5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2. 干垃圾分类实效:发现干垃圾1处容器有明显混杂,扣1分,有严重混杂,扣2分;发现2处容器有明显混杂,扣2分,有严重混杂,扣3分;发现3处容器有明显混杂,扣3.5分,有严重混杂,扣4.5分;发现4处容器有明显混杂,扣5.5分,有严重混杂,扣6.5分;发现5处容器有明显混杂,扣7分,有严重混杂,扣8分。不满5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3. 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发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混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扣3分,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扣7分(扣满7分为止)。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测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为达标行政村。

    2.“垃圾分类实效干垃圾混杂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低价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2-3: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项目

    标准分

    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

    评分细则

    分类容器配置规范

    15

    交付点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10分)

    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区域,容器标识、颜色规范。

    1.发现交付点(垃圾箱房及集中收集点)缺失任一类型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湿垃圾)扣10分。

    2.发现任一容器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3.发现任一投放湿垃圾容器破损、缺少垃圾桶盖,扣1分。

    4.发现任一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名称或图示不正确,扣1分;名称和图示均不正确,扣2分。

    1-4项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其他区域收集容器设置规范(5分)

    1.公共区域(含内部道路):规范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食堂及餐饮单位后厨区域、菜场营业场所:规范设置干垃圾、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3.内部超市、小卖部等区域:规范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现场随机抽查2个区域检查分类收集容器5组:

    1.按照不同区域分类容器设置要求,发现区域内缺失任一类型分类收集容器扣5分。

    2.发现任一容器(标准桶)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3.发现任一容器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1.多设湿垃圾容器(与干垃圾容器成组)不扣分;增设湿垃圾容器但不成组,扣5分。

    2.鼓励在公共区域(内部广场、大厅、通道等区域)按照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等设置细化可回收物投放容器,凡设置细化容器,且实用美观的,可抵扣“分类实效明显”中“其他区域”分类实效扣分值5分。

    宣传告知规范

    12

    宣传氛围浓厚。(2分)

    有宣传告知内容、海报、标语等,宣传氛围浓厚,内容正确,宣传物无严重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

    1.发现未配置宣传告知内容(如宣传海报、标语、电子屏等),扣1分。

    2.发现宣传内容错误,发现一处扣1分;宣传内容有严重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发现一处扣1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分。

    宣传培训到位。(10分)

    宣传培训到位。

    5分)

    1.现场询问保洁和分类负责人,反映未接受宣传培训,扣2.5

    2.现场询问保洁和分类负责人,未正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扣2.5分。

    员工满意度高。(5分)

    现场询问5名单位职工,了解员工对单位垃圾分类整体满意度,1名员工不满意扣1分,累计扣分,最高扣5分。

    保洁人员作业规范

    18

    分类清运规范。(6分)

    垃圾及时清运、清理及冲洗。

    发现交付点或分类收集容器周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或明显异味的),扣6分;程度较轻的,扣3分。

    分类驳运规范。

    分类驳运规范。

    现场观察发现混装驳运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18分。

    无小包垃圾落地。(12分)

    无小包垃圾落地。

    在公共区域、交付点等区域有小包垃圾,发现有2包(件)以下小包垃圾,扣1分;发现有3-5包小包垃圾(件),扣4分;发现6-10包小包垃圾(件),扣8分;发现10包(件)小包垃圾以上的扣12分。(各点位累计扣分)

    分类实效明显

    55

    分类效果良好。

    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

    30分)

    现场观察,随机检查5个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5个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发现干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0.5分,2个扣1.5分,3个及以上扣2.5分;

    2.发现干垃圾收集容器有大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1分,2个扣3分,3个及以上扣5分;

    3.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1.5分,2个扣3.5分,3个以及上扣7.5分;

    4.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大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3分,2个扣7分;3个及以扣15分。

    现场观察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和1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1.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2.5分;

    2.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干垃圾和湿垃圾容器不满5个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其他区域

    25分)

    现场随机抽查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各5个(至少包含2个区域):

    1.发现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1分,最高扣10分。

    2.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2分,最高扣25分。

    1-2项累计扣分,最高扣25分。(每类别不足5个容器的,缺失项等比例赋分;按要求,可不设置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区域,仅抽查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

     

     

     

     

     

     

     

     

     

    2-4: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细则

    项目

    标准分

    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

    评分细则

    宣传告知与容器配置到位

     

    30

    沿街商铺宣传告知到位(10分)

    有垃圾分类或上门分类收集宣传内容,经营者或员工知晓率高。

    每条路段现场抽查4家商铺:

    1.现场查看商铺是否按要求张贴或配置海报、指引、手册等宣传内容,发现商铺未设置宣传内容的,每家扣1分。

    2.发现商铺宣传内容错误的,每家扣0.5分。

    3.现场询问每家商铺1名员工,发现员工部分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每名扣1分。

    1-3项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沿街商铺容器配置到位(10分)

    按照沿街店铺生活垃圾产生类型,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

    每条路段现场抽查4家商铺:

    1.商铺内未按照日常产生生活垃圾类型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的,或容器无任何标识/指示的,每家扣2.5分。(商铺应至少配置干垃圾收集容器,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视店铺类型合理设置。需要配置湿垃圾容器的商铺,包括但不仅限于:超市、食品杂货店、便利店、饮品店、咖啡店、餐饮店、点心店、熟食店、烧烤店、面包甜品店、酒吧、水果店、蔬菜店、肉店、生鲜店、零食店、花店、宠物店等。)

    2. 发现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名称错误的,每家扣1分。

    1-2项累计,最高扣10分。

    道路废物箱设置到位(10分)

    按照《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要求,合理设置分类废物箱(一般仅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确保废物箱设施完好、分类标识规范、清晰、无破损(侧面标识和顶部标识)。

    每条路段现场抽查4组道路废物箱:

    1.废物箱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的(起始站和具有顶棚的公交站点50米范围内,每处扣2.5分。

    2.废物箱有破损、严重锈蚀的,每处扣0.5分。

    3.废物箱外体有大面积污渍或严重积尘的。每处扣1分。

    4.废物箱分类标识不规范的每张扣1分;分类标识有明显污渍、破损的,每处扣0.5分。

    1-4项累计扣分,最高扣10分。

    分类实效良好

    25

    沿街商铺分类实效良好

    15分)

    商铺分类实效良好。

    每条路段现场抽查4家商铺:

    每个商铺随机抽查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2个,发现任一干垃圾容器有其他垃圾大量混杂的扣1.5分;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1.5分;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严重混杂的扣2.5分;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明显混杂的,扣1.5分;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有严重混杂的扣2.5分。

    道路废物箱分类实效良好

    10分)

    道路废物箱分类实效良好

    每条路段现场抽查4组道路废物箱:

    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内含明显混杂其他垃圾的,扣1分;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内大量混杂其他垃圾的扣2.5分。

    分类收运规范

     

    20

    沿街商铺上门收集规范

    10分)

    收运单位建立上门收集体系,落实分类收运装备,合理安排收运频率,定时实施上门收集,收运装备和容器整洁,严格执行分类收运。(6分)

    发现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20分;该路段分类收运项目(20分)不再测评。

    1.每条路段随机询问4家商铺询问垃圾上门分类收集满意度,反馈不满意的(如未开展上门收集、未按频次和约定时间收集),每个扣0.5分。

    2.发现收运装备有明显不洁的,每处酌情扣1分。

    3.发现收运装备未张贴分类标识的每处扣3分,标识错误的每处扣1分。

    4.发现沿街商铺路段故意瞒报、漏报的酌情扣2-6

    1-4项累计扣分,最高扣6分。

    收运单位建立相关收运制度,且建立每日收运台账,收运服务规范,收运实效良好。(4分)

    本项由管理部门按区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1.查看收运、检查、反馈、考核等相关制度,制度完全未建立的扣2分,制度建立不全的酌情扣1分;

     2.查看上门收运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 2分,收运点位、收运时间、工作人员等收运记录缺失酌情扣1

    废物箱分类收集规范

    10分)

    落实专用的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实行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有明显物理分隔。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标识清晰。

    发现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20分;该路段分类收运项目(20分)不再测评。

    1.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没有明显物理分隔的,每个扣5分。

    2.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标志错误的每处扣2.5分,标识破损的每处扣1分,车容车貌不洁的扣1分。

    周边环境整洁

    25

    沿街商铺和道路废物箱周边环境整洁

    沿街商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道路废物箱无垃圾满溢现象,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1.现场观察,商铺周边地面、废物箱周边等公共区域是否有成堆生活垃圾或集聚性小包垃圾,发现一处扣3分,累计扣分。

    2.废物箱垃圾满溢的,一处扣1.5分。

    1-2项累计扣分,最高扣25分。

    备注:抽查路段中废物箱组数不足时,随机抽取临近道路废物箱进行检查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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