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关于石湖荡镇包干隔离酒店费用的请示》的意见的函
- 索 引 号:003009N101202212220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石湖荡镇
- 发文字号:石府〔2022〕119号
- 成文日期:2022-12-05
- 发布日期:2022-12-05
关于征求《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关于石湖荡镇
包干隔离酒店费用的请示》的意见的函
根据区政府2022年第20期第24期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我镇会同贵局、文旅局与包干的3个隔离酒店进行了多轮谈判,拟正式发文至区府办,现征求贵局意见。
请于12月7日17:00时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镇,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附件:1.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关于石湖荡镇包干隔离酒店费
用的请示
2.征求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陈广来 电话:13472687762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
关于石湖荡镇包干隔离酒店费用的请示
根据区政府2022第20期、第24期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我镇会同区财政局、文旅局与包干的3个隔离酒店(泗泾索菲特、格林豪泰李塔店、佘山欢乐谷嘉途)进行了多轮谈判,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泗泾索菲特酒店
1、运营管理费用
该酒店2022年3月2日至2022 年6月14日作为本土密接隔离酒店,共征用105天,共计368间房间(按100%入住率),属于纳统酒店,日均房间单价为859元,单日费用为31.61万元(其中客房收入15.14万元,餐饮收入16.46万元)。
3月份共30天,4月至5月份共61天,6月份共14天。其中4月至5月共61天按15.14万元/天,计923.5万元;3-6月44天按31.61万元/天,计1390.84万元。
建议设立影响消除期14天,费用442.54万元。合计运营管理费2756.88万元,另补贴税金(酒店增值税及附加税税额6.6%)181.95万元,共计2938.83万元(泗泾政府已预支850万元,需补贴其2088.83万元,我镇已预付1044万元。)
2、其他费用
酒店关停终末消杀服务费用20.88万元、酒店消杀效果评价费用18.25万元、特保服务费用23.55万元、防疫物资采购费用76.89万元、消杀记录仪视频上云费用3.88万元(其中27.86万元未支付医工贸),共计费用143.45万元。
(二)塔汇格林豪泰酒店
1、运营管理费用
该酒店2022年4月10日至2022 年6月24日作为+7人员隔离酒店,共征用76天,共计55 间房间(按100%入住率),不属于纳统酒店,日均房间单价为248元,谈判价格为198.4元,单日费用为1.09万元,共计费用82.93万元。
建议设立影响消除期14天,共计费用15.27万元,需补贴运营管理费98.2万元。
2、其他费用
4-6月份隔离人员餐费20.59万元、防疫物资采购费用6.74万元、三区两通道改造费用13.39万元、特保服务费用16.8万元,共计费用57.52万元。
(三)佘山欢乐谷嘉途酒店
1、运营管理费用
(1)入境人员隔离酒店
该酒店2020年6月20日至2022年5月6日作为入境人员隔离酒店,共征用686天(前期为佘山镇包干),共计293间房间(按100%入住率),不属于纳统酒店,日均房间单价400元,其中客人用房256间,计7024.64万元,工作人员用房37间,按6折每间240元,计609.16万元,共计费用7633.8万元。酒店686天营收6321.64万元(其中房费营收4805.8万元,餐饮营收入1573.6万元),还需补贴运营管理费2827.92万元(共计费用减去房费营收)。
(2)本土密接隔离酒店
该酒店2022年5月7日至2022 年7月4日转为本土密接隔离酒店,共征用59天,日均房间单价400元,单日费用11.72万元,其中客人用房220间,计519.2万元,工作人员用房73间,每间按照6折240元,计103.36万元,共计费用 622.56万元,酒店59天营收125.48万元,需补贴497.08万元。
建议设立影响消除期14天,按单日费用11.72万元,共计164.08万元。
以上合计,还需补贴运营管理费3489.09万元,另补贴税金(酒店增值税税额6%)209.34万元,共计3698.43万元。
2、其他费用
(1)2020.6.20-2022.2.28。其中特保消杀服务费用394.57万元、员工餐费及布草损失249.24万元、物资采购9.86万元、空调安装费用177.91万元、隔离点改造费用126.95万元,闭环转运费用11.3万元。共计969.83万元。
(2)2022.3.1-2022.7.4。其中安保消杀服务费用106.61万元,员工餐费及布草25.71万元,隔离点改造费用1.03万元,消杀记录仪视频上云费用3.88万元,空调采购1万元,闭环转运费8.07万元,物资采购3.07万元,共计费用149.37万元。
二、工作建议
1、关于泗泾索菲特酒店
(1)运营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建议区财政承担60%,镇财政承担40%,共计金额3082.28万元(其中运营管理费2938.83万元,其他费用143.45万元)。
(2)泗泾镇垫付的住宿费850万元和“三区两通道”改造费用235.11万元,建议区财政拨付我镇后,由我镇拨付泗泾镇。
2、关于塔汇格林豪泰酒店
运营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建议区财政承担60%,镇财政承担40%,共计金额155.72万元(其中运营管理费98.2万元,其他费用57.52万元)。
3、关于嘉途酒店
(1)2020.6.20-2022.2.28(619天)的运营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建议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我镇已支付的由区财政安排审计后予以补贴。金额3426.83万元。
注:686天共计金额3797.75万元(其中运营管理费2827.92万元,其他费用969.83万元))。
(2)2022.3.1-2022.5.6(67天)的运营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建议由区财政承担60%,镇财政承担40%,我镇已支付的由区财政安排审计后予以补贴。金额370.92万元。
(3)2022.5.7-2022.7.4(59天)的运营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建议由区财政承担60%,镇财政承担40%,我镇已支付的由区财政安排审计后予以补贴。金额810.53万元。
附件2
征求意见反馈表
单位名称: (盖章)
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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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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