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陈宏霞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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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九亭镇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30
- 发布日期:2026-01-30
陈宏霞: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松)九府调(询)通字〔2026〕第084001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松)九府调(询)通字〔2026〕第084001号)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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