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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亭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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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3008N-012026011627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九亭镇
    • 发文字号:松九委〔2026〕1号
    • 成文日期:2026-01-16
    • 发布日期:2026-01-16
    重固镇“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中共松江区九亭镇委员会

    松九委〔2026〕1号

     

    关于印发《九亭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九亭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九亭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期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九亭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自即日起至2028年12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原则,围绕高层建筑规划布局、设计施工、日常监管、更新改造、自防自救及综合救援能力建设等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系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本镇高层建筑自防自救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

    在全量排查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基础上,重点聚焦以下对象:

    1.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及超高层建筑等一类高层建筑;

    2.商住混合使用建筑,以及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或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

    二、组织架构

    成立九亭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专班召集人由分管稳定的副书记担任,副召集人由分管建设的副镇长和分管社区的副镇长担任。专班成员单位包括应急中心、平安办、规建办、城建中心、党群办(宣传)、经发办、社发办、九亭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城建中心(规资)、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监所、绿容所、环保办、武装部、城运中心及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中心、镇规建办和镇城建中心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布局环节

    1.优化高层建筑布局。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分区、开发强度、建筑密度等因素,科学规划高层建筑布局。(牵头单位:城建中心(规资)、规建办;配合单位:应急管理中心)

    2.提升本质安全匹配度。将高层建筑安全纳入城市韧性安全体系。同步加强高层专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应急装备及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城建中心(规资);配合单位:规建办、财政所、应急管理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二)设计施工环节

    3.优化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对多业态、新业态、超大体量、商住竖向混合等复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联合会商,共同研究确定消防技术要求。(牵头单位:规建办、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

    4.加强装修改造管理。严格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管理;强化外墙改造施工与内部装修工程监管;严格动火作业与用电管理,禁止采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杜绝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及物品。(牵头单位:规建办、城建中心;配合单位:应急管理中心、经发办、社发办,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三)日常监管环节

    5.聚焦消防设施管理。针对既有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老化失效、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推动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维护保养、检测等专业服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九亭派出所,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6.聚焦外保温材料安全。督促产权人定期自查或委托检查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防护措施。对采用易燃外保温材料的既有高层建筑,研究分类纳入旧住房综合修缮计划或其他政府财力补贴项目,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隐患。(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规建办、九亭派出所,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7.聚焦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全面排查地下空间、人防避难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对超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鼓励采取智慧消防技术实现实时监控与智能预警,全面提升地下空间的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武装部;配合单位:应急管理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8.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产权人、使用人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与隐患整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质量;强化商住混合、多产权多业态楼宇管理,压实统一管理单位与业主责任。(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中心、城建中心;配合单位:九亭派出所,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9.攻坚治理难点。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老旧电线管网、电气火灾防治、“生命通道”疏通、消防产品全链条整治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强消防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使用伪劣产品行为,同步建立本镇消防产品与保温材料全链条数据库。(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中心、规建办、九亭派出所、绿容所、市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建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更新改造环节

    10.公共建筑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与商务楼宇功能兼容转换,推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升级,着力强化高层建筑内餐饮场所油烟管道清洗、用火用电等方面管控举措,确保消防安全水平与使用功能相匹配。(牵头单位:城建中心(规资)、规建办;配合单位:应急管理中心、环保办,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11.住宅建筑更新改造。在持续实施政府实事项目更新消防设施基础上,定期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体检与专业评估,持续降低消防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城建中心;配合单位:应急管理中心、规建办,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五)共建共治环节

    12.拓展宣传平台。广泛拓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的宣教网络。督促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用好“隐患拍拍”等隐患上报平台,实现“随手拍摄、随手上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牵头单位:党群办(宣传)、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经发办、城建中心、城运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13.深化科普效能。推动社会共治,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建设群众身边消防安全科普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为基本技能的针对性演练,提升市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规建办、经发办、九亭派出所、城建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六)能力提升环节

    14.完善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高层建筑相关国家法律标准和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与标准意识,切实将各项规定转化为具体工作规程与管理实践,全方位保障高层建筑的安全基础。(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司法所、规建办、城建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15.推动标准化管理。广泛宣贯新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强化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选取部分高层建筑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带动全镇高层建筑管理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场所,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16.强化科技赋能。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形成高层建筑风险画像。依托“随申办”平台,面向单位与个人提供隐患整改跟踪、消防安全态势分析、消防产品目录查询与真伪识别等专属服务。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推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接入物联网。(牵头单位:城运中心;配合单位:应急管理中心、规建办、城建中心,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17.提升救援能力。结合本镇实际,将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提升纳入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科学规划高层灭火救援专用装备种类、数量与布局,更新引进先进装备,提升火情侦察、高层供水与登高施救效能。在高层建筑密集区域建强消防专业攻坚力量,推进专业装备配置与能力提升,优化力量编组与实战调用机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内部消防力量。加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综合实战演练,优化移动供水、引导疏散、定位搜救与急救转移等战法,完善指挥体系与运行机制,强化成果转化与实战应用,提升救援效率与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经发办、城建中心(规资)、财政所)

    四、行动步骤

    本次行动自2025年12月起至2028年12月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与完成时限,全面做好行动准备。

    2.隐患排查阶段(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5日)。镇工作专班要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根据镇级部署,组织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产权人、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建立台账,并同步组织抽查。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严防排查走过场。

    3.治理攻坚阶段(2026年2月16日至2027年12月31日)。镇专班各部门,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深入剖析隐患成因,完善相关法规与标准规范,健全跨部门安全管理体系。

    4.巩固提升阶段(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镇专班各部门,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总结推广治理经验,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与制度措施,降低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率,提升应急救援和群众自救能力,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压实工作责任,深化会商研判,细化任务清单,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九亭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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