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杨景磊、燕书玲公告送达 《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
【字体:大中小】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九亭镇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2-09
- 发布日期:2025-12-08
杨景磊、燕书玲: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松)九府告字﹝2025﹞第088034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松)九府告字﹝2025﹞第088034号)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附件:

政策咨询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