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8N1012024112518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九亭镇
- 发文字号:松九府〔2024〕211号
- 成文日期:2024-10-28
- 发布日期:2024-10-28
关于印发《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
现将《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影响厂房仓库顽症痼疾,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综合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九亭镇对标“不发生、不扩大、不亡人”的工作目标,压实部门监管、属地治理、企业主体责任。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全量排查,实现全量掌握全镇厂房仓库底数、风险隐患全面上账,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2025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健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体系,推进完善源头协同、过程联动、系统治理的全链条厂房仓库消防风险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二、治理范围
本镇范围内所有厂房仓库,包括:104产业区块、195区域地块,198区域地块上的厂房仓库、集体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其他历史遗留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等。
三、重点任务
(一)全量排查,着力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1.明确排查标准和工作路径。根据厂房仓库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风险分级规则等排查标准,建立分级治理机制。依托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信息系统,专项工作部署后,根据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相关单位上报网格排查人员,组织开展系统部署和应用培训,保障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数据全部上账。(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城建中心,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申报。2024年11月底前,以单栋建(构)筑物为基本单元,组织厂房仓库产权、管理、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厂房仓库产权单位、管理单位通过“企业码”完成自主申报工作,围绕建筑基本情况、使用管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登记上账单位基础信息和火灾隐患信息。(镇应急管理中心,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3.厂房仓库底数和风险隐患同步排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一属地一图一清册”排查模式,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要在基础信息申报工作基础上,通过实景地图比对等形式发现并督促尚未完成信息申报的单位及时录入信息;对基础信息填报不全的单位要通过电话询问、上门约谈等方式及时补充完善信息,保障基础底数准确和信息录入完整。同时,结合后续隐患排查工作,对单位申报的厂房仓库基础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及时修改完善,保障录入系统的相关数据准确真实。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厂房仓库底数和风险隐患的全量排摸和信息核查。同时,对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实施分级核定,并推动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经发办、镇规建办,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
4.集中攻坚火灾多发区域。针对2021年以来厂房仓库火灾事故高发多发的区域,作为集中攻坚对象,由镇成立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蹲点帮扶指导推动底数排摸和隐患排查整改。此外,另行确定1个重点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参照区级工作模式,由镇、属地单位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先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向其他属地推广。(派出所、镇应急管理中心、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5.集中开展突出风险隐患拔点攻坚。紧紧围绕厂房仓库突出火灾风险,组织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有关单位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排查。聚焦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火烧连营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组织拔点攻坚。对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单位,立即清出违规住宿人员;对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立即清除障碍物;对违法违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立即报告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要坚决落实查封、关停等刚性执法措施。期间,针对发现疑似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判定,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2024年11月底前,开展集中拔点攻坚行动,采取挂牌一批、查处一批、清退一批、关停一批等刚性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火烧连营。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有力震慑。(区消防救援支队、九亭派出所、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环保办、镇司法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6.集中治理出租转租导致安全管理混乱行为。重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悬空问题,根据《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层层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厂房仓库产权人、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厂房仓库出租转租形成“厂中厂”“园中园”的必须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对分隔出租、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落实统一集中管理。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单位严格控制出租转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销案的单位,严禁继续对外出租转租。鼓励引入专业第三方管理公司采取委托租赁模式,统一对厂房仓库的出租实行安全条件的审查确认,对需要进行升级改造的落实技术把关,确保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后对外出租。(镇应急管理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镇经发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7.集中治理违章搭建。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相关单位要防控多栋建筑连片燃烧或违规内部分隔、设置插层导致火灾扑救难度增大等风险,拆除消防车道、建筑外墙、外窗设置的阻碍消防车通行、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的违规建构筑物。针对排查发现的厂房仓库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擅自改建、占用室内外共用部位等违法行为,相关单位要加大相关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违法建构筑物快速查处工作机制,依法加快拆除进度,并督促相关方在整改期间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保障隐患整治高效落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建办、镇城建中心、派出所,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8.集中治理违规改建改性。针对厂房仓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违规改建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发生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开展集中治理。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应结合经济产业发展和低效土地处置利用需求,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和决策流程,通过“一事一议”明确“拆改留”整治方向。对确需整改保留的,明确阶段性整治达标要求,并在建筑立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限制性使用条件和期限。(镇规建办、镇城建中心、镇经发办、区消防救援支队、九亭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9.集中治理违规动火作业。聚焦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等重点环节,完善动火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外包分包动火作业管理、开展动火作业报备等纳入日常巡查检查事项。针对既有建筑施工区与非施工区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违规动火交叉作业等违法违规情形一律责令停止施工;违反规定进行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证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关闭取缔。(镇应急管理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镇规建办、九亭市场监管所、九亭派出所,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10.集中治理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电气安全日常检查要点和操作规程模板,重点围绕厂房仓库企业是否建立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加大对是否配备专业电工对单位内部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开展巡查维护,是否定期对高风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测等电气火灾防范关键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仓库照明灯具选型错误或不符合“五距”要求,违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电动运输机器人集中充电等情形检查指导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存在严重威胁消防安全的,坚决落实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建立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安全巡查检查。鼓励企业结合设备更新加大电气线路、设备更新力度,应用电气监测、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措施,聘用专业单位或人员开展电气管理排查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对电气线路、用电负荷、照明灯具等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并定期进行检测。(九亭派出所、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经发办,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三)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作体系不健全问题
11.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管理。在2024年底前,健全厂房仓库出租报告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厂房仓库产权人向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报告承租人及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安全措施等信息。完善厂房仓库改性改建工程管理措施,对厂房仓库变更使用性质和用途以及改建项目加强抽查检查,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强化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建办、镇经发办,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12.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鼓励本镇厂房仓库较为集中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底数排摸、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宣传培训和智能管控、电气检查工作。鼓励高风险和劳动密集生产经营单位探索引入保险机制强化事故预防。建立对第三方专业服务质量的抽查检查、考核评价、责任倒查、结果应用等机制,加强对厂房仓库的安全检查、评价、检测、检验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镇应急管理中心、九亭派出所及镇相关部门,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13.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媒体平台播放等方式,结合厂房仓库企业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针对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定期曝光火灾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厂房仓库企业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疏散预案,通过模拟火灾场景,定期组织厂房仓库员工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厂房仓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逃生能力。(九亭派出所、镇应急管理中心,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14.推动厂房仓库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围绕高架仓库、冷库、功能园区、智造空间等不同对象,分行业、分类别推进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培育工作,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要求,并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学习推广活动。分阶段推进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镇应急管理中心、九亭派出所及镇相关部门,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分管副镇长担任组长,镇应急管理中心、九亭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工作。镇工作专班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工作专班要完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工作调度。适时成立督导小组,强化督导措施,对工作数据上报不及时、明显失真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及时开展实地暗访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多发通报、发督促函、及时协调解决推进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监督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治合力。镇工作专班负责根据工作验收标准,按照“完成一片、验收一片”的原则,2025年底前,组织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相关单位完成对整治工作的全面验收和工作评定。
(三)严格追责问责。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以及整治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会同各级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严肃追究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厂房仓库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和责任倒查,对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挂牌督办,查清各环节、各单位履职情况,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启动“行刑衔接”机制,移送检察机关。
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各有关部门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推进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工作联系人报镇工作专班(联系人:赵汀汀,联系电话:37789650)。各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有关单位自2024年11月起,每月3日前报送厂房仓库风险研判和排查整治推进情况;2024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日前,分年度报送工作总结。2025年12月15日前,镇领导小组将组织全面总结评估。
附件:九亭镇厂房仓库综合治理消防隐患排查要点
附件
九亭镇厂房仓库综合治理消防隐患
排查要点
一、排查重大风险隐患
1.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的问题;
2.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情形;
3.违法违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
4.建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二、排查违规出租转租造成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情形
1.未明确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单位;
2.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管理机制、制度不健全或缺失。
三、排查违规改建、改性、违章搭建问题
1.搭建夹层未设置消防设施;
2.违章搭建雨棚破坏建筑防火间距;
3.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道;
4.违规改建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5.使用可燃泡沫夹芯板及其他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四、排查违规动火作业问题
1.违反规定进行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2.对既有建筑施工区与非施工区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3.动火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
5.动火作业现场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6.违规动火交叉作业。
五、排查电气火灾隐患问题
1.是否建立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2.是否配备专业电工对单位内部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开展巡查维护;
3.是否定期对高风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测;
4.常见电气火灾隐患情形(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仓库照明灯具选型错误或不符合“五距”要求、违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电动运输机器人集中充电设施)。
六、其他问题。
九亭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