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08N101202406053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九亭镇
- 发文字号:松九府〔2024〕86号
- 成文日期:2024-04-22
- 发布日期:2024-04-22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松九府〔2024〕86号
关于印发《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居民区、实业公司、直属公司:
现将《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和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8项“常态化行动”和1项“专项化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宣传”工作,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街镇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成为松江首个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街镇,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任务分工
(一)镇安委会负责制定本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统筹做好各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印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并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分年度、分批次对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
(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依据《松江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制定的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制定的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各居民区、实业公司和镇属公司结合实际,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区域严防严控、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
8项“常态化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我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相关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制定本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镇级主管部门目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沪松安委会〔2023〕6号)以及12个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安全监管“一件事”,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加强镇安委会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重点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记录和通报机制。加强镇属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评估,优化完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突出全覆盖、过程性评价,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2024年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培树本行业、本领域2-3家企业;2026年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总结经验做法,在本行业、本领域企业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社区村居末梢,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落实,推动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现场处置、行政处罚和宣传,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积极发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所(派出所、律所、司法所)”联动等基层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
5.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综合整治等相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考核,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一票否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检查,深化行业领域、属地治本攻坚行动月报、季度点评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5月底前,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2024年底前,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发动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应急、交通运输、经发办、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1.深化工贸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13.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并动态调整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定期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5.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16.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根据即将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7.推进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综合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解决违法审批、违法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厂房仓库安全、自建房、水上安全等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违规动火作业、彩钢板建筑、危货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电动自行车、冷库、房屋市政工程、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参照相应评价指标,对整治工作开展动态评价,并定期点评通报,推动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效能。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8.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主课堂+分课堂”同步开课的模式,同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其中:2024年,组织“非改居”、高层建筑、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2025年,组织涉及粉尘设备、金属熔融、特种设备使用的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沿街商铺、一般工贸企业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
19.推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0.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1.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2.按照“企业自主开展,政府有效监控指导”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建设,推动镇属公司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龙头企业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让先进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上下游企业辐射延伸。2024年开展试点建设;2025年形成一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九亭方案”。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本区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松安委办〔2023〕17号),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等主渠道优势,强化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责任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5.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推动建立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2025年底前,根据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指引,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增强行政执法水平。
26.有效统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应急局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好本镇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7.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各类培训安排,对全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推动各区域、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8.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相近”原则,围绕诚信履约、专业达标、高质量服务等,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报告常态化复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常态化整治、资质保持和过程控制管理定期抽查等工作机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各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服务使用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信用、审计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和提升第三方服务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协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创新基层安全治理的正面作用。
(八)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
2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镇级融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30.积极参与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努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项化行动:
(一)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街镇创建专项行动
3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部署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细化研究创建方案,开展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街镇创建工作。通过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推进老旧设施安全改造、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争取获评全区第一个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街镇。
32.根据《上海市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本镇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升城市韧性安全能力。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加快打造与松江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单位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必要时提请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镇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经常性提供有关督导检查等工作建议。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和业务条线安全责任。在镇安委会领导下,成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区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加强法治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强正向激励。各单位、各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结合上海市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辖区、单位、个人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加强考核督导。镇安委会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镇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七)加强机制保障。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治本攻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全镇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评估。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各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5日前向镇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附件:九亭镇安全生产“排查、培训、宣传、服务”支撑方案
九亭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方案
为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进一步提高全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效,全面压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构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城市安全风险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深度和整改的质量,切实解决“查不出来、改不到位”问题,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隐患排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管理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属地排查
各职能部门有效统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行业监督检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办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责任,突出抓好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形成问题隐患台账。
(四)督查检查
由镇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对全镇各行业隐患排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不健全、隐患闭环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隐患管理
各属地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隐患清单,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做到“一月一档、一居民区(公司)一档、一部门一档”,每月报镇安委办备案。进一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专门建立企业内部隐患清单,做到“一企一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镇安委办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四、隐患整治
建立健全隐患“递进式、闭环式、动态式”治理模式,原则上,隐患划分为一般整治、提级整治和挂牌整治。“一般整治”是指各属地监管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可以做到即发现即消除,或者无法当场解决,但经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后能够实现清零。“提级整治”是指各属地监管单位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需要上提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整治。“挂牌整治”是指安全隐患成因复杂、牵涉面广、需要镇层面多部门协同参与的整治,由镇安委会指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开展挂牌攻坚整治。
针对“一般整治”隐患,由各居民区(公司)、生产经营单位自行消除,做好情况汇总和积累。针对“提级整治”和“挂牌整治”的隐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根据即将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部署推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确定具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常态化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要定期掌握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开展约谈、警示和通报。按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意见和年中、年末两次履职报告,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系统集成、重点突出,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一体推进。镇安委会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长效机制,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各地区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措施。
(三)强化宣传警示。进一步发挥宣传警示教育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全民安全防范氛围,形成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的社会合力。充分发挥镇级宣传渠道的安全生产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声势。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存在的问题隐患。
(四)强化责任倒查。参照《上海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报请镇纪委监委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到位的情形开展责任倒查,视情况对相关单位及个人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警告等处理。
九亭镇安全生产领域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常态化全员培训,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岗位。根据《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镇安委办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努力实施全覆盖、高质量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提高全镇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为建设现代化新九亭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范围
(一)安全监管层面
(1)各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安委办负责同志
(2)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联络员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4)基层安全条线工作人员
(二)企业层面
(1)全镇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2)企业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新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
(二)镇安委办负责同志、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等实务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确定本行业的安全培训内容。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处置,《刑法》修正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内容。
(五)企业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一)居民区、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培训
1.镇安委会会同宣传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课程,采取集中培训,每年各不少于1次。
2.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培训
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执法工作人员培训。
2.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工作人员、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
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等方式举办本镇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能力提升班。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到企业宣讲;
2.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3.各属地单位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消防安全生产大培训,聘请讲师对未组织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在线下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松小安”安全培训小程序,培训内容设置政策法规和在线课程。政策法规包含《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理论学习;发动各行业主管单位以及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建立区级安全生产讲师团,结合不同行业特点,精心录制如厂房仓库管理、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等在线课程。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松小安”小程序选择课程学习,首次登录需填写姓名、所属街道、单位名称等信息,学完政策法规和在线课程后,完成在线考试,取得电子合格证明。
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结合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舆论导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10月)。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前期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组织实施各行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过程中要重点突出高危企业和重点岗位人群,落实落细相关工作举措,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三)深化推动阶段(2024年11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投入、宣传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总结回顾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开展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引领。全面开展督查考核,将好的工作方法固化为规章制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夯实监管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单位和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内企业落实好安全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将此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3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三)强化督查问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主体责任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加强督查检查,防止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在企业“落地打滑”。镇安委办要对全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并将全员培训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员培训工作落细落实。
(四)注重实际效果。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
九亭镇社会面安全大宣传活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九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镇安委办决定在全镇开展社会面安全大宣传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面安全大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共治能力。
二、 具体任务措施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地区、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带头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大家谈”,通过各类宣讲,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五进”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开展自建房检查,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有轨电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形成宣传声势,组织媒体对各类安全违法行为的开展曝光行动。各单位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聚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五带头”活动(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加强在本行业、本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机制,培树2-3家典型示范企业,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良好氛围。
(四)坚持全面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工作,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社区要针对自建房安全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宣传是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要统筹谋划,严密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细化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推动安全宣传工作见实效。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地区要加强工作交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要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资源优势,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开展特色安全宣传活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九亭镇工贸行业优化营商环境
精准监管和帮扶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两个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松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街镇和功能区(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松江区坚持以对标改革为牵引协同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聚焦工贸行业领域,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结合九亭实际,制定本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企业等经营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秉承“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着力推动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监管,正向指引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为工贸行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二、帮扶服务举措
1.“定制化”自查清单。《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中明确要求“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等内容,为工贸行业中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温熔融金属、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高风险领域制定“定制化”自查清单,不同类型的企业各有针对性的自查项目,服务指导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特殊天气、复工复产等事故易发的敏感时间节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克服“松懈思想”和“麻痹心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专精特新”专项帮扶。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智慧安防等“6+X”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安全生产护航“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的策源地、强链补链的主力军、经济增长的稳定器,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新提升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充分应对新兴行业、新工艺、新技术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开展跨前服务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专家上门“安全体检”。聚焦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温熔融金属等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企业开展上门“体检”,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问题反馈、指导服务等方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把脉问诊”,发现“顽瘴痼疾”的要立刻“靶向治疗”精准施策、精准整改,同时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药方”,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的“免疫力”。
4.帮扶牵住事故“牛鼻子”。为进一步深刻吸取江苏省常州市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江苏省海南市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2.18”铝液遇水爆炸事故等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教训,联合相关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专家在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作业现场进行指导演示,邀请相关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一线监管人员、属地部门负责同志学习观摩,对酱腌菜池、污水处理场所、集中除尘设备、涉粉涉爆区域等有代表性现场进行现场指导服务,让基层对于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工贸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有更加直观的感受;同时,建立重点企业微信联系群,及时传达工作提示、事故提醒,起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的效果,通过“点对点”勤提醒、“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送服务,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和概率,帮助企业牢牢扭住安全生产事故的“牛鼻子”。
5.实时报告“无缝”衔接。各属地居民区、镇属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或者存疑难以判断情况,需24小时上报对口联系的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和帮扶解决,确保“问题不过夜,细节不放过,改进不停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党建引领的政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上下齐心、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合督查机制,制定落实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提升全镇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自觉。
(二)完善沟通机制。建立政企互动、上下联动常态化沟通机制。延续“大走访”“大调研”工作传统,持续开展领导走访、调研企业活动,着力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集中、影响突出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全媒体宣传,加大对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影响力。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紧扣市场准入、政策解读、行业活动、科创成果、企业荣誉等市场主体关切领域,制定线上线下集中宣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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