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联动公开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级资金 使用部门 |
分配依据 | 分配流程 | 分配对象 | 分配金额 | 备注 |
|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补贴资金 | 城市综合管理办 | 沪绿容〔2019〕500号 沪松绿容发〔2020〕89号 沪绿容〔2022〕316号 |
区绿化市容局向市绿化市容局申请资金,市绿化市容局核准后下拨市级资金至区财政,区绿化市容局向区财政局申请,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拨至各街镇。 | 九亭镇 | 100 | ||
| 九亭镇 | 150 | 2019年示范街镇复评、2020年示范街镇复核补贴 | |||||
| 2022年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联动公开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 部门 |
分配依据 | 分配流程 | 分配对象 | 分配金额 | 备注 | |
| 1 | 松江区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补贴资金 | 城市综合管理办 | 沪绿容〔2019〕500号、 沪松绿容发〔2020〕89号、 沪绿容〔2022〕316号、 沪松垃组办发〔2022〕4号 |
区绿化市容局向区财政局申请,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拨至各街镇。 | 小区、个人 | 100 | ||
| 小区、个人 | 150 | 2019年示范街镇复评、2020年示范街镇复核补贴 | ||||||
| 居委会 | 5 | |||||||
| 2 | 非遗名录保护经费 | 九亭镇社区文化 | 区文化旅游局《松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松文旅局规字〔2020〕6号) |
街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向区文化旅游局提出项目补助费申请,区文化旅游局会同区财政局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补助额度后,由区文化旅游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具体转移支付金额。区财政局通过审核,向街镇项目保护单位划拨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补助。 | 4 | |||
| 3 | 因病支出型家庭生活救助 | 九亭镇社救办 | 关于印发《上海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2)3号) |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审核。 | 个人 | 1.35 | ||
| 4 | 支内回沪人员补贴资金 | 九亭镇社救办 | 《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 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 (沪工总保〔2007〕35号)、 《关于调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 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的通知》 (沪工总权〔2022〕8号) |
申请人员向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按规定确认帮困补助金额,交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 转回受理窗口。受理窗口根据复核意见汇总并组织发放。 |
个人 | 707.77 | ||
| 5 | 残疾人医疗补助经费 | 上海市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 | 《关于进一步完善松江区残疾人 医疗补助事项的通知》(沪松残〔2020〕18号) |
患大、重病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重残无业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申请人向街镇残联提出申请;街镇残联初审后,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批通过的,由区残联将补助金划账至街镇残联,由街镇残联发放给残疾人,原每年4月、7月、10月三次申请。2020年7月起,低保、低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纳入民政补助,不再向区残联申请,其他人员照常享受,每年4月、10月两次申请。 | 个人 | 3.26 | ||
| 6 | 一户多残、孤残、丧劳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 | 上海市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转移支付) | 《关于调整松江区孤残、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对象的通知》 (沪松残工委办〔2016〕1号) |
申请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街道(镇、园区)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经区残联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享受生活补助。 孤残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一户二残家庭给予每户每月200元的补助。;一户三残家庭给予每户每月300元的补助;一户四残及以上家庭给予每户每月400元的补助。补助由街镇残联直接发放到残疾人银行卡号上。 |
个人 | 16.67 | ||
| 7 | 残疾人居家养护经费 | 上海市松江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转移支付) | 《关于调整本市残疾人居家养护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8〕126号)、 《关于调整本区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政策的通知》(沪松残〔2018〕15号)、 《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沪民规〔2019〕2号)、 《关于下发<松江区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实施 方案>的通知》(沪松残〔2019〕12号) |
由残疾人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街镇初审,区残联作出审批意见后,将审批结果反馈至街镇残联,并完成信息系统区级审核操作。街镇残联落实志愿者或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同时完成信息系统中居家养护服务人员结对、经费申请等操作。服务补贴标准随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中照护一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调整同步调整。目前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960元。由区财政转移支付经费至街镇财政,由街道残联划拨给相关社会组织。 | 单位 | 25.70 | ||
| 8 | 医疗救助(含低保起付线补助) | 区医保局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综合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府规〔2019〕1号 | 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救助机构审核后,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批。 | 个人 | 18.61 | ||
| 2022年松江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市级、区级 | |||||
| 专项补助资金(或直达资金)人(户)九亭镇分配结果 | |||||
| 资金使用管理部门:九亭镇社救办 | |||||
| 项目名称:因病支出型家庭生活救助 单位:元 | |||||
| 序号 | 人(户)姓名 | 家庭地址 | 分配标准 | 分配金额 | 分配形式 |
| 1 | 张*茜 | 沪亭路88弄34号 | 关于印发《上海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2)3号) | 13500 | 直接进卡 |
| 合计 | —— | —— | 13500 | —— | |
| 备注: | |||||
| 1.“资金使用管理部门”指直接参与分配到人(户)的部门或单位。 | |||||
| 2.“分配形式”指将资金直接分配给人(户)的具体形式,如“发放现金”、“直接进卡”、“发放实物”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