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九亭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产业项目、位于产业社区、零星保留工业用地及战略预留区内,建立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房屋租赁类产业项目准入、经营性用地研判机制,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九亭新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产业社区、零星保留工业用地及战略预留区内,新增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存量产业用地提高建筑容积率,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房屋租赁类等产业项目,经营性用地中商业、商务办公、文化用地出让等项目。
三、制定依据
序号 |
名称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 |
1 |
《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沪府办〔2016〕22号) |
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
2016年4月1日 |
2 |
《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府办〔2016〕23号) |
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
2016年4月1日 |
3 |
《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规划资源规〔2022〕2号)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2年4月23日 |
4 |
《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意见》(沪府规〔2018〕21号)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2018年11月15日 |
5 |
《关于本市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1号)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2018年11月12日 |
6 |
《关于本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沪规土资地〔2018〕687号)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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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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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松江区关于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试行)》(沪松府规〔2018〕13号)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1月20日 |
8 |
《松江区G60科创走廊产业项目准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沪松府规〔2018〕8号)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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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G60科创走廊(上海松江)内企业提高建筑容积率并减免土地出让价款的实施细则(修订)》(沪松经〔2017〕230号) |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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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上一版工业用地房屋租赁准入评估办法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1)调整联审单位
(2)调整操作流程由线下申请转为线上申请:
承租企业通过工业用地房屋权利人账户登录九亭镇资源资产管理平台,填写申请书,提供承租企业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向高科技发展公司、资产公司、久富实业公司及各实业公司,提出房屋租赁类产业项目准入及变更申请。
(3)增加闭环管理要求:
久富实业公司办理完成工商注册及变更后,上传电子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发起办结,并由镇经发办、镇投促中心进行归档。
(4)增加绿色通道:
对于经区、镇两级认定的重大项目,以及经区、镇两级认定的优秀园区,可通过简易流程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