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亭镇排涝设施管理工作标准
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发挥已建排涝设施的作用和效益,增强防汛排涝能力,特制定《九亭镇排涝设施管理工作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九亭镇排涝设施管理工作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九亭镇排涝设施管理工作标准
及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发挥已建排涝设施的作用和效益,增强防汛排涝能力,根据松江区《关于做好农田排涝设施养护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坚持固机制、重长效,持续强化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提高市场化程度,提升养护作业水平,不断促进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基本形成长效管理体系,实现本镇排涝设施管理养护“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九亭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养护管理制度。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制度。
(二)精准排摸养护工作量。按照“一闸一清单”的要求,精准排摸排涝设施养护工作量,确保设施养护全面到位。
(三)加强养护队伍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选择养护机构,扎实做好排涝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及项目范围内的排涝设施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享受本镇财政资金拨付的排涝设施管理人员由镇圩区组负责管理。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技术,实时监控排涝设施上下游水位及运行状态,提高管理养护水平。
三、管护范围和标准
(一)管护范围
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范围为用于内河排涝的所有水利设施,包括排涝设施(站)、套闸和单闸等(企业、房产小区自行管理的排涝设施参照执行)。
(二)管护标准
按照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排涝设施“运行操作规范化、检查养护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围绕排涝设施运行管理及硬件设施“设施改造、公告公示、通讯防盗、制度建设、台账资料、技能培训”达到“六个到位”的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1.硬件设施
(1)排涝设施闸站划定管理区域,区域边界清晰。屋内独立设置设备区、管理区及生活区,不具备条件的闸站管理区与生活区可兼容。
(2)排涝设施管理房外墙统一安装标识铭牌,包括设施名称及建成年份等内容。在围墙或围栏外醒目位置公示设施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制作格式统一的安全标识牌,并在醒目位置进行警示。
(3)圩区排涝设施操作守则、管护标准、概况、平面位置图等标牌统一悬挂于管理房内。
(4)楼梯或台阶第一级与最后一级的阳角相邻的平立面标示黄黑相间的安全色线条;高压、低压操作区分别铺设红色高压、绿色低压绝缘垫,绝缘垫边缘处采用黄色线条标出操作区域;工作井盖、水泵周边盖板等周围用黄、黑相间的实线标出警戒区域;启闭机、闸门、水泵及电机按规定涂装颜色;上下游水位尺安装到位,读数清晰。
(5)水闸、水泵机组运行正常,表面漆面光泽,无凹陷、锈蚀、破损。
(6)排涝设施管理区域内技防监控设施到位。
2.内外环境
(1)房屋内保持卫生整洁,设备区无任何杂物,生活区和管理区除必要生活和办公设施(一床一桌一厨及少量家电)外无其他杂物,内墙保持白化、无渗漏,外墙无污渍、广告,门窗干净完好。
(2)排涝设施闸区内及上下游水域无垃圾杂物,无畜禽养殖,管理区内及进闸道路整洁、完好、排水通畅,闸区内绿化布置合理,无缺绿、倒伏、病虫害。
(3)动力柜、启闭机操作箱、检修电源箱等箱内外整洁,各仪表盘显示清晰。电路内外线布置合理,无安全隐患,架空线路与树木之间的净空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3.运行管理
(1)排涝设施管理人员保持仪表整洁,受第三方服务单位管理的人员需统一着装。
(2)排涝设施管理人员不擅离职守、不违反设施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做好设施设备运行、台账记录、防盗工作。非相关人员禁入圩区泵闸,排涝设施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及值守期间严禁酗酒。
(3)严格执行圩区水资源调度方案。
(4)禁止在闸区内进行捕鱼、钓鱼等活动,在闸区内的河岸边禁止放置渔具。
(5)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排涝设施管理人员上下班时间按照合同执行。
三、职责分工
(一)九亭镇是本镇辖区内排涝设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计划的上报,接受区水务局、财政局的检查考核。
(二)水务站作为辖区内排涝设施运行养护工作的行业监督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镇财政所负责排涝设施资金的保障工作,安排财政资金,统筹市、区级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镇河长办负责具体落实排涝设施的日常维养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择优选择维养管理服务单位,做好排涝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五)镇圩区组负责对享受镇财政拨付的排涝设施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接受镇河长办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及水务站的行业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及应急抢险工作。
(六)维养服务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中标清单工作量内的排涝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加强自我巡查检查,按照区级部门制定的相关资料模板做细做实运维记录及相关台账资料,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及应急抢险工作。
四、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使用
镇在市、区两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筹措配套足额资金用于排涝设施运行及维修养护费用,确保辖区内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市区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排涝设施维养及电费支出,不得用于排涝设施管理人员工资发放。
(二)资金管理
1.账户管理
九亭镇财政所按照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将本区域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2.资金拨付
九亭镇财政所负责监管上级下拨的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资金,并将资金全额用于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支出,在排涝设施资金拨付前由水务站监管签字确认。
3.资金监管
九亭镇财政所定期对排涝设施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接受市、区有关部门的检查。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终止计划执行,并上交资金至区财政;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检查考核
建立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监管、考核机制。镇河长办对所辖区域内排涝设施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松江区九亭镇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考核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