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桥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锚定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创新策源主阵地的战略目标,秉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新桥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新桥镇 2024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建引领赋能,构建共学格局。
一是强化引领作用。新桥镇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坚决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于3月制定《2024年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引领。二是聚焦关键少数。8月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施凯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述法活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构建共学格局。4月举办基层条线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0月陆续开展法治与基层条线干部、社工团队面对面讲座,进一步提升干部技能。将《新桥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纳入干部日常学习体系,推动形成“关键少数”带头学、全面覆盖共同学、社会参与广泛学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以制度促规范,夯实依法治理格局。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依据新桥镇实际情况,出台镇级《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制定《调解员补贴办法》,通过经济激励等方式,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有抓手、更加规范。二是创新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整合镇居两级法律顾问团队,以镇级法律顾问为团队负责人,强化专业对口、促进业务对接。每位镇级法律顾问对应一位政府分管领导,向下延伸形成扇形分工,覆盖各部门、下属单位、公司、居委会等,使法律需求单位与律师之间的联系更紧密、沟通更便捷、情况更熟悉。同时,科学划分非诉与诉讼业务,对重要重大诉讼业务采取更精准的匹配机制。三是深化庭所联动机制。推动与车墩法庭的深度联动,2024年在莘闵警务融合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全年开展商铺租赁纠纷、业主撤销权、健康权纠纷等6个案件的巡回审判,通过“审理、释案、普法”三合一形式,使旁听人员更好理解法律、为类似案件提供参照,加强溯源治理。四是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定期常态化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例会,共同交流与探讨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进展以及涉校纠纷案件,推动法制副校长参与校园普法宣传,切实履行职责。五是强化调解例会指导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调解例会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依托例会机制,讲解疑难复杂案件调解方法,探讨案件难点,提升基层调解技能和纠纷化解能力。
(三)深化“三所联动”机制,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一是“三所联动”机制更加聚力。以“1+3+N”机制着力,夯实“三所联动”机制,夯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摸机制,强化早发现早处置化解理念。作为机制中的重要一环,一方面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二级对接机制,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律师进驻派出所“三所联动”调解室。另一方面在“+N”模块中发挥专业所长,依法研判、联动联调。2024年,调处各类纠纷案件1374起,调解成功率98.6 %,处理“110联动”接处警案件1051 件,反馈率100%。二是重大矛盾化解更加创新。在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纠纷中,通过设立“公共帐户”等方式,消除各方疑虑。在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中,邀请车墩法庭巡回庭审方式定纷止争。三是调解队伍建设更加全面。坚持季度例会模式,邀请居村法律顾问到会解答居村条线干部法律疑惑,司法所加以点评,形成典型案例、标准答案。同时每次季度例会均安排半个小时的法律知识点培训,年内培训了“调解语言技巧”、“遗嘱制作”、“相邻关系”等三个切口小、实用性强的知识拓展。
(四)依循以治未病思路,落实法治审核职能。
一是审慎推进重大法核把关。跨前思维、服务思维与审慎思维并重,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部门研讨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对部分承重墙处罚案件裁量基准、违法建筑主体认定等提出进一步完善建议。2024年先后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24次,开展行政处罚听证会三次,重大行政处罚部门研讨会两次,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落实新桥镇涉法事务(案件)审核制度和新桥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共受理合同审核113件,出具法律意见8份,参与重大矛盾调处5起,审核信息公开12件,代理复议6件,代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13件,目前无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几起民事诉讼代理均取得较好效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强化方面,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法治思维的理解和运用还不够深入,尚未将法治思维全面融入到日常治理工作中,导致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存在依赖传统经验、遇事绕开等情况。同时,在业委会的规范管理、停车难问题的解决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法治政府和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特色品牌建设有待进一步提炼。
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虽然开展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举措,但这些举措往往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和整合,尚未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品牌。
三、新桥镇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新桥镇党委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通过镇人大专题听取并审议了《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报告和2024年工作设想》,全面梳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与不足,深入研究部署202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年度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强化过程监督与结果考核,以考核促落实,以督促整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范畴,同时组织开展专题述职述廉述法活动。于2024年12月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由镇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并作述法报告,还邀请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进行述法。按照“一述一评”的要求,对现场述法的同志逐一进行精准点评,切实推动述法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三)深化依法决策与依法行政。
新桥镇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在决策环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都于法有据、科学民主。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决策过程中的把关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公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维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新桥建设。
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底层逻辑,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分工,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法治新桥建设筑牢法治基础。
(二)打造法治主题公园,助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在现有公园基础上,将法治文化与自然景观、休闲娱乐相结合,为市民提供一个“零距离”接触法律知识的平台,营造“出门见法、抬头看法、休闲学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坚持以民为本,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聚焦社区治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常态化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内部法律专业人员和外部法律顾问等法律智囊的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打破畏难情绪,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社会治理模式,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