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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6 阅读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新桥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0号,电话:57647238,邮编2016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项目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23(除过程性信息、内部事务性信息)主动公开率100%。政府信息636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2030条,未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相关活动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1.公开关系社会民生的监管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推进重大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开。我镇的重大建设项目均按照规范流程在新桥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招投标,及时更新招标情况,确保重大实事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公开、公正、透明。

3.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三公”经费等。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新桥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已按时办结,2023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行政诉讼案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办文已全部通过OA政务平台,全面落实“两项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程序全过程,从办文源头上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作为办文的必要条件

1.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把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认定机制,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

2.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保密审查工作坚持“三有”原则,即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党政办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纸质版每个季度按时移交备案。

(四)平台建设方面

1.门户网站。“上海松江”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不断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格式,确保信息不错栏,并突出信息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

2.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的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渠道,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2023“新桥风”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030条。

3.信息公开查阅点。我镇每季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档案馆、图书馆这两个公共查阅点提交主动公开文件,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认真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认真梳理全年的工作并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第三方评议,在考核后结合自身问题所在进行整改并将在下一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改进,避免问题重复,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和专题讲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新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季度信息公开统计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意识和对信息公开的认定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0条,其中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3〕5号)和《2023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责任分解》(沪松府办〔2023〕13 号)要求,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创新工作情况

新桥镇为老助餐线上点单模式为全市首创,新桥社区食堂自2022年开业以来,以丰富多样的菜品、物美价廉的餐食、亲民便民的服务,受到居民们的广泛欢迎。与此同时,老年群体对于送餐进社区的呼声水涨船高、需求迫切。新桥镇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政社合作的政策公开服务机制,联合外卖龙头企业饿了么首创线上助餐模式,成为全市首个打通政府补贴与外卖平台的社区助餐项目,通过“新桥风”微信公众号发布线上点单服务图文解读,认真解答好、落实好社区助餐这一民生考题,让新桥的老年人能够足不出户、一点即到、方便用餐。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新桥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一图读懂《新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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