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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洞泾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洞泾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4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镇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下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21-57672604,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528号,邮编:20161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洞泾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项目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职能设置、预算决算情况等概况类信息,持续推进多渠道全流程透明可阅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5篇,内容涵盖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环境整治、民生实事、人事变动、政府自身建设等多方面。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开洞泾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洞泾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2024年共制发政府文件160件,其中主动公开13制发的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每季度及时提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3个点进行备案。结合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夏令热线等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等流程加强对内沟通、对外协调,准确把握答复期限,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洞泾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1件,已办结10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开6件(主动公开3件,依申请公开3件),无法提供3件(咨询1件,信息不存在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补正中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草拟公文时,由拟稿单位填写后报保密部门审查并明确公文信息属性,研判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类别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按程序要求逐级审批,领导审批签字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做好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以“上海松江”政府网站、“悦洞泾”微信公众号、“洞泾之窗”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为重点,定期推送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行政事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完善新媒体矩阵建设,扩大媒体影响力。全年在市级、及区级媒体推送各类新闻报道分别为70条、198条,“悦洞泾”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000余篇,“洞泾之窗”微博发布推文9000余篇。双月刊《洞见》本年度已刊发5期,总第17期,设计制成电子版,供广大群众随时随地翻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确定行政副镇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推动工作开展。党政办具体落实工作,设立专职工作人员2名,分别负责更新门户网站各类主动公开信息,日常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在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过程中,与保密审查机制相结合,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主动公开信息不违反保密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按照《2024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报送考核材料,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洞泾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改进情况

 根据《2024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洞泾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一方面是加强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测评指标体系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能力,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是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升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按照市、区级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财政预决算、民生领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方法》规定,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

二)创新工作情况

收集辖区内公租房型人才公寓和社会型人才租赁房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悦洞泾”公众号每月及时发布房源信息,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依托镇域党群工作阵地等有效载体,洞泾镇人才服务工作站为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和洞泾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补贴申领等“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信息公开,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商会群等平台线下走访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洞泾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洞泾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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