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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泾镇】关于《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相邻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洞泾镇】关于《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相邻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5 阅读次数:

根据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阶段相关要求,202373日下午,洞泾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相邻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373日下午,邀请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王梅、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技术审查室副主任徐玮、上海市文创联盟旅游专委会主任赵丰宇3位专家就“实施方案”进行了书面论证,当天3位专家均反馈意见。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必要性:本次“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房屋破旧,公建配套严重不足,环境“脏、乱、差”,居民居住感受欠佳。通过本次“城中村”改造,提升区域公建配套设施,打造高品质新街区,为本地居民营造舒适的社区环境及人文氛围,增强本地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本项目的实施是履行“民心工程”的重要举措。

可行性:本“实施方案”编制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所有条款均严格按照市“城中村”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项目认定复函及控规已批复,改造意愿征询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基本同意改造。报告中明确了项目改造背景及模式、改造必要性及亮点、规划要求、动迁情况、建设开发、资金平衡等相关事宜。

科学性:洞泾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充分总结近年来类似“城中村”项目的做法、成效、经验及不足,并经过多方调研走访、多轮市区各级相关委办意见修改等步骤,确保项目能够充分体现科学性,顺利推进实施。

三、决策的经济社会效益

本“实施方案”依据本市“城中村”改造办法进行编制。根据“实施方案”,本项目基本可以实现资金平衡,可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且动迁安置基地已确定具体安置地点,可以满足安置需求。

四、决策的执行条件

“实施方案”明确区域内相关地块已经正式认定为“城中村”。本项目将采用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合作单位共同开发模式,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合作单位。

五、风险对策

“实施方案”已形成社会稳定风评报告,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做了调查和识别,并评判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较低,属低风险,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了防范及化解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结论

三名专家对“实施方案”的总体内容和实施条件等无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