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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0 阅读次数:
一、本次集中参保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1225日,请需要参保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市民注意时间截点。
二、参保人员需要审核相关资料的,请尽量在20201220日前提交材料,以免材料审核时间影响到正常医保享受时间。目前,以下情况必须提交审核资料,不可直接缴纳参保费用:
1)本市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子女;
2)本市户籍的外省市户籍配偶;
3)第一次参保或可参保而上一年度没有参保的参保人;
4)部分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积分满120分通知书的子女;
三、参保期间,凡在校学生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事宜的,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以下材料允许只提供复印件)
1)父母任何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子女;
(需携带本市户籍父/母的户口本、参保人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父母的结婚证明、参保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2)不参加统一参保活动,且开具不参保证明的非全日制教育机构;全日制教育机构(特指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学生参保无需学校开具的不参保证明
(本市户籍参保人需携带参保人户口本、非全日制学校开具的不参保证明、代办人身份证,18周岁以上还需本人身份证;外省市户籍参保人需提供父母任一一方的有效人才积分证明、非全日制学校开具的不参保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3)在国外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市民;
(需携带参保人户口本、国外入学证明、代办人身份证,18周岁以上还需身份证)
四、详细情况请来电咨询:676705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