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6N10120231213677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科委
- 发文字号:松科委〔2023〕62号
- 成文日期:2023-12-05
- 发布日期:2023-12-05
关于印发《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
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松江区电子政务云管理办法》(松科委〔2022〕14号),制定的《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试行)》(松科委〔2022〕27号)已运行满一年,为更好的缩减申请流程和提升服务能力,现将完善后的《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明确本区各单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管理流程,规范采购与结算程序,根据《上海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规〔2022〕6号)《关于在市政务云领域试行统采分签制度的意见》(沪府办字〔2022〕10号)《松江区电子政务云管理办法》(松科委〔2022〕14号)和《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府〔2018〕14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松江区级预算单位以及街镇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进行市级政务云服务的申请、变更和结算(其中非区级预算单位自行与市云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和结算)。
三、“统采分签”制度
市政务云领域统采分签是指市大数据中心统筹各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采购需求,由市大数据中心作为采购主体实施采购,形成中标(成交)的服务目录、服务单价和服务标准。各区作为用户单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自行与中标(成交)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和结算。
使用市大数据中心现有已经提供的“软件授权类”服务(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各区需要按照市级采购的单价,自行与中标(成交)单位进行结算。
政务云服务是指基于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为等保三级及以下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提供基础设施服务(IaaS)、中间平台服务(PaaS)以及灾备服务等各类共性资源服务。
四、职责分工
区科委(信息委)(以下简称“区科委”)负责我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以及资源计量计费结果的审批等工作。
区科委(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科创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务云服务商的选择确认、上云申请、变更审核、注销审核、费用结算等工作。
使用单位负责明确合理的市政务云服务需求,负责本单位在市级政务云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自主开展云上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工作,实施上云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管理及技术保障工作。
五、合同签订
区科创服务中心应当于每年服务年度开始前与市级政务云服务中标(成交)服务商签订使用市云服务框架协议。
服务年度为本年度7月1日至次年度6月30日。
六、服务申请与变更
(一)首次服务申请
使用单位新建等保三级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统需要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或已建等保三级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统需要迁移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需遵循以下步骤:
1.使用单位新建的等保三级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统需要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首次申请应当向区科创服务中心提交《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申请表》(附件1),并附《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查表(云资源)》。经审核确认后,下发市级政务云服务。
2.使用单位已建的等保三级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统需要迁移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需由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估,并提交《松江区已建信息化系统迁移使用市云申请表》(附件2)和《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申请表》,经信息化管理科联合区科创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后,下发市级政务云服务。
(二)服务变更申请
使用单位因实际情况,需要服务变更的,应填写《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变更表》(附件3),经云服务商确认后,向区科创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区科创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作为费用结算依据之一。原则上,服务年度内新增资源不超过首次项目资源申请量的20%。
经区科创服务中心日常评估发现使用单位项目资源使用率不高或者闲置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区科创服务中心完成资源回收工作。
(三)服务注销申请
使用单位因实际情况,不再使用市政务云服务的,应梳理需释放的市政务服务并填写《市政务云服务注销申请》(附件4),提交区科创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不再纳入计量计费,并通知云服务商释放市云服务。
使用单位需在市云服务释放前,应自主进行备份或迁移工作。
七、服务计量计费
本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采用“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统一支付”的方式,按照上一年度7月1日至当年度6月30日为一个服务年度开展服务计量计费工作。市级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测试期限为下发服务日起3个月,测试期限内不纳入计量计费,测试期满后开始计量计费。
区科创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对云服务商的绩效考核(详见附件5),对服务年度内本区使用市政务云的服务开展计量计费工作。
市级政务云服务目录的产出量评估方法按照市级政务云服务目录的计量规则。计量参照《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申请表》、《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变更表》和《市政务云服务注销申请》以及市级政务云管平台工单信息、日志信息等;计费单价参照同期市政务云服务目录单价。
八、结算与支付
每年7月起,区科创服务中心依据《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采用按实结算、细化到天的计量计费原则,由第三方机构完成本服务年度市政务云服务计量计费后,编制当年度“松江区电子政务云资源结算项目方案”,报区科委申请立项。
立项完成后,按照批复金额由区科创服务中心按财政预算追加流程申请当年度预算。预算下达后,由区科创服务中心与市级政务云中标服务商签订支付合同并支付费用。
九、非区级预算单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
本区非区级财政预算单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应当向区科创服务中心提起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区科创服务中心通过市级政务云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由该单位自行与市级政务云服务商签订合同并完成结算支付。
十、实施日期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试行)》(松科委〔2022〕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申请表
2.松江区已建信息化系统迁移使用市云申请表
3.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变更表
4.市政务云服务注销申请
5.松江区云服务商绩效考核表
附件1
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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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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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云项目归属 | □区级 □自费 | 系统架构 | □X86 □XC | |||||||
基础设施服务商 | □联通 □移动 □电信 | 平台软件服务商 | □联通 □移动 □电信 | |||||||
服务类型 | CPU | 内存 | 操作系统 (版本) | 系统盘 | 数据盘 | 网络区域 | EIP | 带宽 | 备注(主机用途、数据库版本、中间件版本、存储类型是否是SSD) | |
基础设施服务 | □云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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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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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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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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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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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服务项目 | 数量 | ||||||
空间服务 | □机房空间服务(平方米) |
| □整机柜租用(个) |
| ||||||
GPU | □GPU(推理) |
| □GPU(训练) |
| ||||||
□GPU(渲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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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资源服务 | □应用存储空间(非加密)(TB) |
| □高性能数据库存储 |
| ||||||
□应用存储空间(加密)(TB) |
| |||||||||
□数据备份服务(TB) |
| □数据归档服务(套) |
| |||||||
网络资源服务 | □互联网公有IP服务(个) |
| □互联网带宽(GB) |
| ||||||
□应用负载均衡服务(IP) |
| □安全交换网闸(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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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 安全防护服务 | ✓网络访问控制服务(租户) |
| ✓入侵防御服务(租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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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安全服务 | ✓用户管理服务(租户) |
| ✓用户身份认证服务(租户) |
| ||||||
□安全隐患感知服务(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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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接入服务 | □VPN接入(IPsec隧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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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管理服务 | □数据库审计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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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扫描服务 | □系统上线安全扫描(VM/次) |
| □常规安全漏洞扫描(VM/次) |
| ||||||
网站防护服务 | □在线防护WAF(套) |
| □网页防篡改服务(套) |
| ||||||
平台软件服务-联通 | 身份认证服务
| 个人多源认证 | □身份二要素(次) |
| □身份四要素(次) |
| ||||
□手机三要素(次) |
| □银行卡三要素(次) |
| |||||||
□银行卡四要素(次) |
| □人脸识别(次) |
| |||||||
□声纹识别(次) |
| □支付宝账户认证(次) |
| |||||||
□两照比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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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 | □年访问量(<100万次)(应用) |
| □年访问量(100万-500万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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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访问量(500万-1000万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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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证书服务 | □SSL证书-单域名(张) |
| □SSL证书-通配符(张) |
| ||||||
□公务人员证书(key)(张) |
| □证书介质(key)(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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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服务 | 表格存储服务 | □表格存储服务(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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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分析型数据库服务 | □分析型数据库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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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关系型数据库服务 | □通用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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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数据库服务 | □内存数据库服务(实例主从版) |
| □内存数据库服务(实例集群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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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型数据库服务 | □关系型数据库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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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传输工具服务 | □数据传输工具服务(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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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服务 | 实时计算服务 | □实时计算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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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通道服务 | □数据通道服务主题表(Top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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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离线计算服务 | □大数据离线计算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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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文检索服务 | □全文检索服务(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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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软件服务-移动 | 中间件服务 | □中间件服务(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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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密码服务 | □安全认证网关服务(套) |
| □时间戳服务(套) |
| ||||||
□签名验签服务(套) |
| □可信密码服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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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服务 | □短信服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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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DN流量加速分发 | □CDN流量加速分发(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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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僻字服务 | 生僻字服务(服务端) | □第1-10个应用端接入 |
| □第11-20个应用端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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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0个应用端接入 |
| □第31-40个应用端接入 |
| |||||||
□第41-50个应用端接入 |
| □超出50个应用端接入 |
| |||||||
平台软件服务-电信 | 安全防病毒服务 | □安全防病毒(服务器端)(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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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音服务 | □实时语音转写(路) |
| □在线语音合成服务(路) |
| ||||||
文字识别服务(OCR) | □文字识别服务(OCR)(Q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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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身份核验服务 | □人像身份核验服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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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移动端 | □0-2万用户(个) |
| □2-10万用户(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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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用户(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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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授权类服务-格尔 | 三大件服务 | □操作系统 |
| □中间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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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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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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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创服务中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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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
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变更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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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云项目归属 | □区级 □自费 | 系统架构 | □X86 □XC | ||||||
政务云服务现状 | |||||||||
服务类型 | CPU 核 | 内存 GB | 操作系统(版本) | 系统盘 TB | 数据盘 TB | 网络区域 | 台数 | 备注(主机用途、数据库版本、中间件版本、存储类型是否是SSD,是否需要加密存储等) | |
□云主机 □物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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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物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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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物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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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的政务云服务 | |||||||||
服务类型 | 变更操作 | CPU 核 | 内存 GB | 操作系统(版本) | 系统盘 TB | 数据盘 TB | 网络区域 | 台数 | 备注(主机用途、数据库版本、中间件版本、存储类型是否是SSD,是否需要加密存储等) |
□云主机 □物理机 | □新增 □变更 □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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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物理机 | □新增 □变更 □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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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主机 □物理机 | □新增 □变更 □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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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新增 □变更 □释放 | 变更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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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新增 □变更 □释放 | 变更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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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新增 □变更 □释放 | 变更 说明 |
| |||
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新增 □变更 □释放 | 变更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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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说明(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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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云服务商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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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创中心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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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市政务云服务注销申请
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本单位于上海市市级政务云平台运行的 项目,因 原因,不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特此向贵单位提出注销申请,望贵单位准许。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松江区云服务商绩效考核表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指标解释 |
服务任务完成及时性(A) | 10 | 每发生一起因云服务商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未能按计划完成服务任务扣1分,扣完为止。 | 服务任务完成及时性:云服务商对于各项服务任务按时、按计划完成 |
有责投诉(B) | 10 | 每发生一起有责投诉扣5分,扣完为止。 | 云服务商服务过程中使用单位来函投诉的数量(包括其他渠道有责投诉数量) |
故障发生数(C) | 10 | 云服务商每发生一起有责故障扣3分,扣完为止。 | 由于云平台故障造成使用单位的业务系统出现功能不可用、应用或服务不可访问、业务系统失效或崩溃、性能严重下降等情况之一的;由于云平台故障造成使用单位的业务系统应用或服务部分功能不可用、业务系统时断时续、明显卡顿、性能明显下降等情况之一的。 |
故障上报准确数(D) | 10 | 每发生一起错报、瞒报事件扣5分,扣完为止。 | 云服务商对自身所提供云服务出现故障时,为区政务云运行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和第三方监管及时上报故障发生的数量 |
安全责任事故数(E) | 10 | 云服务商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扣完为止。 | 云服务商提供的机房、网络、安全、虚拟机、物理机、存储、运维等方面出现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数量 |
制度执行有效性(F) | 10 | 云服务商未有效执行市级政务云管理制度和本区政务云相关政策与流程的,每发现一起扣除3分,扣完为止。 | 云服务商应严格执行市级政务云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本区与政务云相关的政策与流程 |
云服务满意率(G) | 40 | 云服务满意度≥90%得满分,每偏差1%扣除权重2%,扣完为止。 | 由第三方机构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抽样方式、比例由第三方机构另行确定。 |
考核结果与年度费用结算挂钩,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9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5%;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8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10%;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7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15%;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