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本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松江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沪松府规〔2022〕4号)于2022年6月8日印发,在推进我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政府规章《上海市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因《松江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早于上位法《上海市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发布,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已提请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科委重新发文生效之日起废止原文件。
2.问:本管理办法制定的和目的
依据《上海市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精神,结合松江区信息基础设施实际情况,松江区科委编制了新的《松江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松江城市发展的数字底座,规范本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营造有序、共享、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健康持续发展,支撑松江新城产业高质量发展、城市高智能运转,人民高品质生活,进一步提升松江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
3. 问:区内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是怎样的?
区科委(信息委)统筹本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制定、建设推进、运营监督等工作。区发改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机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管理工作。各街镇、经开区协调推进本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 问:如何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方面要求同步实施信息基础设施?
区科委(信息委)制定本区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报批后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将信息基础设施有关内容纳入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规划条件和相关标准,配套设置机房、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审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配套信息基础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施工和验收。
5. 问:如何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以需求引导,坚持通信基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推进5G信号深度覆盖,不断提升用户感知度和满意度。区科委(信息委)牵头编制《年度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计划》,基站建设单位向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及涉及街镇、经开区办理相关建设、验收和备案工作。推进公共资源站址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提供使用场地。
6. 问:如何规范信息通信管线建设?
对信息通信管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各信息通信管线权属单位按需提交通信管线建设申请,区科委(信息委)采用共建征询方式统筹考虑多方需求,征询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经开区意见后,形成批复意见。建设牵头单位向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及涉及街镇、经开区办理相关建设、验收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