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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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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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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3-09-22
    • 发布日期:2023-08-24

    1.问:本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答:为加强松江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计划管理,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制定本办法。

    2.问: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1)在本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且为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区委区政府有其要求的,在当年度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

    3.问:创新资金优先支持具备哪些条件的项目

    答: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的项目。

        (3)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各类孵化和成果转化平台的创新创业项目。

    4.问:哪些情形之一的创新资金不予支持?

    答:1)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等。

          (2)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以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问:市创新资金立项项目区级配套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在“政策专栏-科技政策-市创新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金申请”栏目点击“立即申报”,在线填写、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联系告知注册地(镇、街道、经开区)经济管理部门。

    6.问:需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1)立项合同(一式四份),合同请签字盖章,并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准确;

          (2)《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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