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6N101202209094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科委
- 发文字号:松科委〔2022〕27号
- 成文日期:2022-08-24
- 发布日期:2022-08-24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松江区电子政务云管理办法》(松科委〔2022〕14号),制定《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松江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流程细则(试行)
一、目的与依据
为明确本区各单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管理流程,规范采购与结算程序,根据《上海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市府办《关于试行政务云统采分签制度的意见》、《松江区电子政务云管理办法》和《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松江区级预算单位以及街镇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进行市级政务云服务的申请、变更和结算(其中非区级预算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统采分签”制度
政务云“统采分签”是指市大数据中心统筹各区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的采购需求,由市大数据中心作为采购主体实施采购,形成中标(成交)的服务目录、服务单价和服务标准;各区作为用户单位使用市级政务云服务,自行与中标(成交)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和结算。
“市级政务云服务”是指基于市级政务云为等保三级及以下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提供基础设施服务(iaas)、中间平台服务(paas)以及灾备服务等各类共性资源服务(以下简称“市政务云资源”或“资源”)。
四、职责分工
区科委(信息委)(以下简称“区科委”)负责使用单位使用市政务云资源配额的审批,资源计量计费结果的审批。
区科委(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科创服务中心”)负责政务云服务商的选择确认、资源申请与变更审批、费用结算等工作。
使用单位应明确合理的提出资源需求,安全规范的使用相关市政务云服务。
五、资源申请与变更
(一)资源配额申请
市政务云使用单位新建等保三级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统(含建设类和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运营类),应当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填写《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申请表》(附件1),明确上云系统的项目概况,包括系统业务特征,使用系统对象、系统用户数、并发数量级、业务高峰期时段等;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基础设施服务,安全防护服务、用户安全服务、安全接入服务等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市政务云服务项的配额申请数量;操作系统、中间件与数据库以及其他系统组件的规格与版本;备份、容灾方案;其他使用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由区科委会同区科创服务中心对使用单位提交的市政务云资源配额申请进行审批。
使用单位应提前与拟合作市政务云服务商进行沟通协商,经区科创服务中心确认后,将配额信息录入市级政务云管理平台。
(二)测试资源申请
使用单位在项目实施中需要申请市政务云测试资源的,应当与市政务云服务商签订《松江区市政务云测试资源服务使用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测试协议”,使用单位与云服务商可参照附件2签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明确使用政务云测试资源的相关服务内容。协议应当在科创服务中心备案。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市政务云服务商应完成所有资源的发放。
市政务云资源测试期限为1~3个月且不纳入计量范围。市政务云服务商应当积极配合使用单位完成对政务云资源的测试验证。
区科创服务中心应及时将测试资源工单信息录入市级政务云管理平台。
(三)正式资源申请
使用单位确认测试结果具备上云条件,且测试期满后,由使用单位与服务商、区科创中心三方签订《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服务使用正式协议》(以下简称《正式协议》详见附件3),并按测试结果对资源进行进一步明确或者调整。
市政务云服务商应当在正式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资源的发放或者调整。区科创服务中心应及时将正式资源工单信息录入市级政务云管理平台。
(四)资源变更管理
使用单位因实际情况,需要资源扩容或者回收的,应填写《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4),经服务商确认后,向区科创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区科创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纳入三方《正式协议》,作为费用结算计量依据之一。其中扩容后使用单位该项目的资源总量不得超过项目资源配额的120%。
经区科创服务中心日常评估发现使用单位项目资源使用率不高或者闲置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区科创服务中心完成资源回收工作。
六、资源计量计费
本区使用市区两级政务云资源,采用“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统一支付”的方式,按照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度6月30日为一个服务年度开展资源计量计费工作。区科创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年度内本区使用市政务云资源量并结合对云服务商的绩效考核(详见附件5)开展计量计费工作。
市级政务云服务目录的产出量评估方法按照市级政务云服务目录的计量规则。计量参照《正式协议》、《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表》、以及市级政务云平台工单信息、日志信息等;计费单价参照市政务云服务目录单价。
七、预算申请
第三方机构完成本服务年度资源计量后,按照《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当年度“松江区电子政务云资源结算项目”方案,报区科委申请立项。立项完成后,由区科创服务中心按财政预算追加流程申请预算。
八、合同与结算
区科创服务中心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统采分签”相关要求和市政务云统一采购结果,结合本服务年度“松江区电子政务云资源结算项目”审批结果,作为当年度政务云服务费的结算依据,直接与云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结算费用。
九、实施日期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附件:1.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申请表
2.松江区市政务云测试资源服务使用意向协议
3.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服务使用正式协议
4.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表
5.松江区市政务云绩效考核表
附件1
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
上云项目归属 | √市级 □区级 □自费 | 系统架构 | □x86 □xc | ||||||
服务类型 | cpu | 内存 | 操作系统(版本) | 系统盘 | 数据盘 | 网络区域 | 台数 | 备注(主机用途、数据库版本、中间件版本) | |
计算资源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服务项目 | 数量 | |||||
存储服务 | 系统盘 | □ssd(gb) |
| □高效云盘(gb) |
| ||||
数据盘 | □ssd(gb) |
| □高效云盘(gb) |
| |||||
存储产品 | □oss(tb) |
|
|
| |||||
备份方式 | □快照(tb) |
|
|
| |||||
空间服务 | 机房空间资源 | □机房空间(平方米) |
| □机柜空间(个) |
| ||||
网络资源 | 网络资源 | □负载均衡slb(个) |
| □ipv6地址(个) |
| ||||
□互联网eip(个) |
| □互联网带宽(gb) |
| ||||||
□安全交换网闸(个) |
|
|
| ||||||
安全服务 | 访问控制服务 | □云防火墙服务 |
| □态势感知服务 |
| ||||
入侵防御服务 | □ips+云盾 |
| □数据库审计服务 |
| |||||
用户管理服务 | □堡垒机服务 |
|
|
| |||||
身份认证服务 | □sslvpn |
|
|
| |||||
vpn接入 | □ipsecvpn |
| □web应用防火墙服务 |
| |||||
网络行为审计 | □网络行为安全审计 |
| □网页防篡改服务 |
| |||||
密码服务 | □虚拟密码机数量 |
| □密钥管理系统 |
| |||||
□安全认证网关 |
| □时间戳 |
| ||||||
□签名验签 |
| □电子签章 |
| ||||||
申请单位说明 |
| ||||||||
区科创中心意见 |
| ||||||||
附件2
松江区市政务云测试资源服务使用意向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使用乙方上海市级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测试资源事宜,经协商签订本意向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政务云测试资源:
上云项目归属 | √市级 □区级 □自费 | 系统架构 | □x86 □xc |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数量 | 说明(系统盘、数据盘、操作系统、网络区域) | 台数 | |
计算资源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内存 |
|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
内存 |
|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
内存 |
|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
内存 |
|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服务项目 | 数量 | |
存储服务 | 系统盘 | □ssd(gb) |
| □高效云盘(gb) |
|
数据盘 | □ssd(gb) |
| □高效云盘(gb) |
| |
存储产品 | □oss(tb) |
|
|
| |
备份方式 | □快照(tb) |
|
|
| |
空间服务 | 机房空间资源 | □机房空间(平方米) |
| □机柜空间(个) |
|
网络资源 | 网络资源 | □负载均衡slb(个) |
| □ipv6地址(个) |
|
□互联网eip(个) |
| □互联网带宽(gb) |
| ||
□安全交换网闸(个) |
|
|
| ||
安全服务 | 访问控制服务 | □云防火墙服务 |
| □态势感知服务 |
|
入侵防御服务 | □ips+云盾 |
| □数据库审计服务 |
| |
用户管理服务 | □堡垒机服务 |
| □常规安全漏洞扫描 |
| |
身份认证服务 | □sslvpn |
| □系统上线安全扫描 |
| |
vpn接入 | □ipsecvpn |
| □web应用防火墙服务 |
| |
网络行为审计 | □网络行为安全审计 |
| □网页防篡改服务 |
| |
密码服务 | □虚拟密码机数量 |
| □密钥管理系统 |
| |
□安全认证网关 |
| □时间戳 |
| ||
□签名验签 |
| □电子签章 |
| ||
乙方所提供的政务云资源应当符合协议同时期上海市级政务云的相关标准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3)个月。
服务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范围,由甲方指定。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服务使用正式协议
甲方 (采购方): | 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
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箱: |
|
|
|
乙方 (服务提供方): | 政务云服务商 |
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箱: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
|
丙方 (服务使用方): | 使用单位 |
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箱: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使用乙方上海市级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事宜,经协商签订本意向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购买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给丙方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协议时期上海市级政务云的相关标准与要求。
第二条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与市大数据中心市级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合同止。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停止服务。
2.服务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范围,由丙方指定。
第三条 协议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执行中三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三方书面确认的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表;
3.本协议;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协议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云计算服务
(1)提供满足上海市政务云专用的云计算服务基础设施要求的政务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服务、软件支撑服务和安全技术服务。
(2)乙方应配合丙方进行部署前的测试及部署后的调试。
(3)乙方须按照甲方、丙方要求,采取资源审查、回收、优化等相应措施提高政务云服务资源总体利用率。
(4)甲方采购乙方的云资源应统一纳入市大数据中心的市级政务云云管平台管理。
2.运行维护服务
(1)乙方须建立为甲方丙方服务的专职的运行维护团队,提供满足本市市级政务云统一管理标准的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上海市政务云提供的业务培训、基础运维、业务迁移咨询等必要的运维服务。
(2)乙方须执行与市大数据中心签订的服务水平协议,确保政务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3.安全服务
(1)乙方须配置专职安全技术团队保障政务云安全。
(2)乙方提供的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满足《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第三级安全测评通用要求和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 31168-2014)增强级。服务期内应通过中央网信办组织的云计算服务安全审查。
4.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地方标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若上述均无,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资源起租
(1)甲乙丙三方应当书面形式确认各类型资源起租时间和资源终止时间。
(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和管理办法,并满足甲方、丙方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6.服务考核
在服务期内,甲方、丙方有权依据管理要求每年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考核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评定、政务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和政务云平台服务使用满意度评价、协议执行考核等。
考核结果与年度费用结算挂钩,具体规则如下: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9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5%;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8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10%;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7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15%。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
按《政务云资源开通情况表》与经甲乙丙三方确认的《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表》中的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时间以及采购服务的单价(参照同周期乙方与市大数据中心签订的市级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价格清单)。服务价格中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包装、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在服务价格清单以外的定制服务,甲乙丙三方另签补充协议。
2.服务费支付方式
政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费用按照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本年度以丙方申请甲方审核提供的政务云服务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核对,按照对应的服务单价进行结算,具体结算由甲乙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利。若有,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解决纠纷,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2.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形成的资料、数据、软件开发等成果及其他任何附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所取得的中间数据、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3.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系统、设备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可在协议文件明确的范围内自主使用。
4.三方确定,甲方丙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丙方享有。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协议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对乙方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本协议要求的,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义务,履行对本项目的管理责任。
2.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3.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和《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标准对承载甲方及甲方最终用户的数据和应用的政务云平台进行管理,提供安全的云计算服务,并与甲方一起,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审查和检查。
4.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5.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达到协议规定的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且乙方应当确保第三方遵守不低于本协议下乙方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由第三方完成的部分,乙方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标准,包括:运行维护制度、应急预案、安全保障制度、运行监管办法等。
7.在乙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期间,乙方应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具体管理、运行监控、安全防护等工作,按甲方需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8.在服务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提供云计算服务,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数据和应用的迁移和切换工作,切换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9.在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预案并提供政务云平台的现场值守等服务。
10.乙方应承诺其不会向甲方员工提供任何会导致其违反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的礼品、招待或其他利益。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于任何第三方。
12.乙方应承担同服务周期乙方与市大数据中心签订的合同、服务水平协议以及参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应该达成的服务质量和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最终用户的数据和业务部署到乙方的政务云平台后,丙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云计算服务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情况进行测试,并要求乙方配合完成。
第十一条 安全
1.安全能力要求。乙方应保证安全能力达到《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并通过第三方安全测评。
2.安全责任划分。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电子政务云服务,乙方安全责任边界为乙方平台底座。
3.保密与所有权。
(1)甲方丙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设备等资源,以及政务云平台上甲方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都属甲方丙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丙方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等权利。
(2)甲方丙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文档资料,及三方共同完成的涉及甲方丙方的相关资料都归甲方丙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丙方。甲方丙方对所拥有的文件和资料具有不受限的权利。
(3)乙方应将甲方丙方的数据、政务云平台上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作为保密内容对待,未经甲方丙方许可(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移、转让、销毁甲方丙方的数据。在服务协议终止时,应按甲方丙方要求做好数据、文档等资源的移交和清除工作。
(4)乙方应确定甲方丙方及其用户数据和业务运行、存放或备份所涉及的所有数据中心,且保证以上数据中心驻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依据外国的法律和司法要求,将甲方丙方及其用户数据在境外传输、处理、存储。
4.应急响应。一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乙方应立即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响应方案》执行应急响应措施。乙方应每年对《应急响应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更新《应急响应方案》。乙方应按照《应急响应方案》开展应急响应演练活动。
5.灾难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按照预先制定的《灾难恢复方案》执行灾难恢复措施。乙方应每年对《灾难恢复》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更新《灾难恢复方案》。
6.乙方不得在控制或操作系统、组成部分、设备中设置、安装、植入、运行具有使用限制、修改、监控、信息收集或传递、远程控制等影响、妨碍正常使用功能及搜集信息的程序、代码、软件、密码、装置,设置、后门及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软件、硬件装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并执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协议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政务云服务运营采用闭环管理,乙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服务承诺标准不能满足或出现问题的,乙方对此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若因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另一方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5.一方在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迟延方的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第十四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三方应继续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 其他
2.本协议中三方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三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附件:政务云资源开通情况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政务云资源开通情况表
上云项目归属 | √市级 □区级 □自费 | 系统架构 | □x86 □xc |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数量 | 说明(系统盘、数据盘、操作系统、网络区域) | 台数 | |
计算资源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内存 |
|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
内存 |
|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
内存 |
| ||||
云主机/物理机 | cpu |
|
|
| |
内存 |
|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服务项目 | 数量 | |
存储服务 | 系统盘 | □ssd(gb) |
| □高效云盘(gb) |
|
数据盘 | □ssd(gb) |
| □高效云盘(gb) |
| |
存储产品 | □oss(tb) |
|
|
| |
备份方式 | □快照(tb) |
|
|
| |
空间服务 | 机房空间资源 | □机房空间(平方米) |
| □机柜空间(个) |
|
网络资源 | 网络资源 | □负载均衡slb(个) |
| □ipv6地址(个) |
|
□互联网eip(个) |
| □互联网带宽(gb) |
| ||
□安全交换网闸(个) |
|
|
| ||
安全服务 | 访问控制服务 | □云防火墙服务 |
| □态势感知服务 |
|
入侵防御服务 | □ips+云盾 |
| □数据库审计服务 |
| |
用户管理服务 | □堡垒机服务 |
| □常规安全漏洞扫描 |
| |
身份认证服务 | □sslvpn |
| □系统上线安全扫描 |
| |
vpn接入 | □ipsecvpn |
| □web应用防火墙服务 |
| |
网络行为审计 | □网络行为安全审计 |
| □网页防篡改服务 |
| |
密码服务 | □虚拟密码机数量 |
| □密钥管理系统 |
| |
□安全认证网关 |
| □时间戳 |
| ||
□签名验签 |
| □电子签章 |
| ||
附件4
松江区市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
上云项目归属 | √市级 □区级 □自费 | 系统架构 | □x86 □xc | |||||||
政务云资源现状 | ||||||||||
服务类型 | cpu | 内存 | 操作系统(版本) | 系统盘 | 数据盘 | 网络区域 | 台数 | 备注(主机用途、数据库版本、中间件版本)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拟变更的政务云资源 | ||||||||||
服务类型 | cpu | 内存 | 操作系统(版本) | 系统盘 | 数据盘 | 网络区域 | 台数 | 备注(主机用途、数据库版本、中间件版本)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云主机/物理机 |
|
|
|
|
|
|
|
| ||
其他服务项 | 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备注 |
| ||||
其他服务项 | 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备注 |
| ||||
其他服务项 | 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备注 |
| ||||
其他服务项 | 服务项名称 |
| 数量 |
| 备注 |
| ||||
申请单位说明 |
| |||||||||
政务云服务商意见 |
| |||||||||
区科创中心意见 |
| |||||||||
附件5
松江区云服务商绩效考核表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服务任务完成及时性(a3) | 5 | 每发生一起因云服务商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未能按计划完成服务任务扣1分,扣完为止。 |
有责投诉(c1) | 10 | 每发生一起有责投诉扣5分,扣完为止。 |
故障发生数(e1) | 10 | 云服务商每发生一起有责故障扣3分,扣完为止。 |
故障上报准确数(e4) | 5 | 每发生一起错报、瞒报事件扣5分,扣完为止。 |
安全责任事故数(j2) | 20 | 云服务商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扣完为止。 |
云服务满意率(h1) | 50 | 云服务满意度≥90%得满分,每偏差1%扣除权重2%,扣完为止。 |
考核结果与年度费用结算挂钩,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9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5%;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8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10%;
当年运营考核总体得分低于70分,扣除当年结算金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