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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车墩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时用工补贴发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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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车墩镇
    • 发文字号:车府〔2025〕99号
    • 成文日期:2025-05-20
    • 发布日期:2025-05-20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文件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规范车墩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时用工

    补贴发放指导意见

     

    基层各村:

    为完善和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时用工补贴发放标准,在兼顾村财力的基础上,形成明确发放依据,规范发放程序,落实有效管理。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临时用工补贴发放指导意见。

    一、适用对象

    各村除两委班子、镇属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之外的本村临时用工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一)信息员、保洁员:村信息员、保洁员按宅基户数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核定人数。

    长溇村、得胜村、汇桥村、联庄村配备专职信息员,其余村配备兼职信息员。专职信息员年报酬不超4万元/年,兼职信息员年报酬不超1.2万元/年。保洁员人员按专职配备,年报酬不超4万元/年。

    综合考量各村人员目前配备情况的差异化,现阶段以核定各集体经济组织的岗位报酬总额为准。

    (二)水电工、门卫、食堂人员等:长溇村、得胜村可配备2名专职水电工,其余村原则上配备1名专职水电工,专职水电工年报酬不超过4万元;门卫、食堂人员年报酬不超过4万元。

    (三)老年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老年活动室的日常工作:记录台账、维护日常活动秩序和设施设备、做好场所的基本保洁,配合居村开展相关养老活动等,专职人员配备不超2人,人员报酬不超过3.5万元/年/人,但不包含其他功能的兼职费用,例如:门卫、日托、助浴等。

    为规范人员管理,专职与兼职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缴纳人身意外保险等。除上述岗位可配备适当专职、兼职岗位外,其他临时用工均以志愿者补贴方式支出。

    (四)志愿者补贴:志愿者补贴以10元/小时,每天不超过5小时,各类志愿补贴同一人员合计不超过12000元/人/年。一是经常性工作的志愿者:指环境卫生、河道巡查、安全检查等,年初做好人员信息、岗位备案,年末统一进行结算。二是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的志愿者:指维稳、文体、助老助困(含老年协会)等,以活动方案方式,经“三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备案,在活动结束的当月完成结算。

    (五)专项工作补贴:一是村监会成员:补贴金额不超50元/次,每周不超3次(全年不超120次),年报酬不超6000元/人,党群办招录人员兼村监会职务的不得享受补贴;村监会成员绩效考核奖励由镇党政班子讨论决定。二是交通补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社员代表会议的,补贴金额不超30元/次。

    三、发放程序

    (一)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列支的,经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年初做好预算安排,年末做好结算汇报。

    (二)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支出附件,原则上支付方式为实名制银行转账,提交镇票据中心审核。

    (三)年末或项目活动完成后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本着稳妥、小额、合理的原则确定发放标准,坚持量入为出,不得盲目攀比,要求当年度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出现赤字,不得以历年积余补充当年度支出。

    (二)结合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量,专职或兼职成员兑现同一人员年报酬不得突破6万元/年;凡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镇财政资金发放的人员,需经相应部门审核,其应发年报酬总额不得突破镇劳动合同制人员;村招聘法定年龄段内人员用工,需提交党群办核定,未经批准,不得招录劳动合同制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报党群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服务采购的,原则上不得再出现相应岗位补贴支出,服务项目需经综合评审,并通过“三会”决策通过,服务总价不得突破核定总额并报备相关部门。

    (四)如其他重要事项需要发放补贴的,由镇相应的职能部门,根据“一事一议”程序,确定补贴标准,经镇党委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如出现上述意见执行不力的情况,在退出超额补贴等同时,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本指导意见由经发中心、社工办、社事办负责解释。

    本指导意见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试行两年,期间如遇上级文件相悖条款,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村配备信息员、保洁员人数情况表》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印发


    信息员、保洁员配备人数与标准:

    单位

    户数

    信息员配备人数

    信息员报酬总额

    保洁员配备人数

    保洁员报酬总额

    宅基队/宅基户

    长溇

    942

    9人

    36万元

    25

    100万元

    22队,976户

    得胜

    674

    7人

    28万元

    18

    72万元

    20队,622户

    联庄

    480

    5人

    20万元

    8

    32万元

    11队,331户

    汇桥

    473

    5人

    20万元

    8

    32万元

    14队,359户

    永福

    425

    9人

    10.8万元

    7

    28万元

    10队,276户

    高桥

    942

    19人

    22.8万元

    3

    12万元

    4队,40户

    打铁桥

    924

    18人

    21.6万元

    3

    12万元

    5队,90户

    华阳

    933

    17人

    20.4万元

    1

    4万元

    1队,1户

    联建

    344

    7人

    8.4万元

    2

    8万元

    6队,71户

    洋泾

    487

    10人

    12万元

    3

    12万元

    5队,98户

    新余

    704

    14人

    16.8万元

    1

    4万元

    3队,13户

    香山

    520

    10人

    12万元

    1

    4万元

    2队,4户

    米市渡

    558

    11人

    13.2万元

    1

    4万元

    4队,16户

    东门

    447

    9人

    10.8万元

    2

    8万元

    4队,31户

    南门

    552

    11人

    13.2万元

    3

    12万元

    6队,99户

    联民

    632

    13人

    15.6万元

    1

    4万元

    1队,1户

    合计

     

    174

     

    87

     

     

    注:信息员的配备,长溇、得胜、联庄、汇桥按户数100;1配备,其余村按50:1配备。保洁员的配备,按宅基户30户以下,配备1人,其余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及地域特点,每增30户,增加1人,最高不超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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