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墩镇2024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车墩镇
- 发文字号:车府〔2024〕238号
- 成文日期:2024-12-16
- 发布日期:2024-12-16
关于开展车墩镇2024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
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车墩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镇2024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次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参与评议人员
为使评议更具广泛性,每个村参加评议人员不少于35人,具体人员建议如下:
1.全体村民代表;
2.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10人);
3.老干部代表(不少于5人);
4.全体村民小组长;
5.全体村委会工作人员;
6.有条件的单位除组织上述人员参与外,还可组织部分户代表和驻辖区单位代表参加评议工作。
三、评议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5日。
【备注:建议2024年度居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合并开展】
四、评议方式
由村党组织牵头民主评议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前三天,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民主评议方案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述职报告。会议召开当天,由党组织书记主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作班子述职报告,报告完毕后由与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测评表,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由村党组织指派人员做好监督投票工作,在完成全部测评表后进行汇总,并将评议测评表和评议汇总表交至镇社会工作办公室进行核查。
五、评议内容
村务监督委员会分为四项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分别是规范化建设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运行机制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分为三项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分别是出勤情况、工作作风和履职情况。
六、评议结果认定
1.评议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76-89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被评议为“不合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3.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优秀率不超过20%。对考评优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由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4.评议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等各类公开载体中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测评表
3.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得分表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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