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原《车墩镇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于2020年发布,部分内容与各行业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相适应,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镇小微工程管理工作,根据《松江区小微工程管理导则(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原《车墩镇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新拟定《车墩镇小微工程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微工程管理制度,着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适度的建筑市场体系。在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
三、编制过程
就管理办法征求镇属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配置标准意见。最终形成此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1、调整适用范围,完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根据《松江区小微工程管理导则(修订版)》,将监管范围调整为由我镇财政性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承发包管理;投资额在100万以下的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居住类房屋修缮工程、市政工程、水务工程、线路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以及投资额在100万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管理。各类城市维护项目、中小修养护整治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可参考本管理办法。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原则上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以及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由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施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2、调整发包方式,加强小微工程承发包管理
为适应小微工程的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对发包方式进行相应调整。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小微工程,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小微工程,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使用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小微工程按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
3、精细化管理标准,提升小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明确到岗履职及实名制要求。从质量保障措施、材料检测、装饰装修工程、隐蔽验收等方面细化质量管理内容。从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交底及培训、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几个方面细化安全管理内容。
下一步,车墩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做好小微工程管理,指导各部门及村居做好小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推动地方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