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1〕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车墩镇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车墩镇动拆迁工作、南大居人口导入进程,制定了《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方案》,现将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5日
二、征集方式
(一)来信来函:车墩镇人民政府(地址:松江区北松公路4688号105室,邮编:201611)
(二)邮件反馈:dangzhengban@songjiang.gov.cn
联系电话:021-57602084,传真:021-57602095
车墩镇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附件:《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方案
各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1〕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车墩镇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车墩镇动拆迁工作、南大居人口导入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第一类:入住车墩镇辖区内养老机构的60周岁以上车墩镇户籍老年人。
第二类:入住车墩镇辖区内养老机构的80周岁以上车墩镇户籍并处于拆迁过渡期的老年人。
二、补贴办法
1.第一类:2024年1月1日起,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床位费。
2.第二类: 2024年1月1日起至老年人可以领取安置房钥匙之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的床位费(符合第二类补贴对象不同时享受第一类补贴对象200元每月床位费)。
3.凡享受补贴费用的老年人需自行到户籍所在居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4.申请对象经车墩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审批核准后,可从入住当月起按照实际情况享受床位补贴。
5.由车墩镇财政提供资金予以保障。
三、补贴程序
1.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自本方案实行之日起,由本人、监护人或代办人(需有授权委托书)持养老机构开具的入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必须由老年人本人或家属签字。处于拆迁过渡期的老年人,需提供上海市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居住房屋)(原件、复印件),如协议动迁户方非申请补贴老年人本人,则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协议动迁户及申请老年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居村委会开具的动迁涉及家庭成员证明)。
2.居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对申请人明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且说明理由。
3.自核准当月起,居村委会收验养老机构开具的发票原件,填报每月申报汇总表(附件2)至车墩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由车墩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将费用划拨至居村委会账户,居村委会再将床位补贴按实划拨至缴费人账户。
4.对于老年人死亡或者搬出敬老院,居村委会为老人办理退出手续,将退出通知上报至车墩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相关补贴待遇自变动之日的次月停止享受。对于第二类老年人,居村委会负责核准老人家里领取安置房钥匙后,办理调整手续,经审批后相关补贴待遇自变动之日的次月起调整享受。
本方案由车墩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原《关于调整<车墩镇给予入住车墩敬老院老年人床位补贴方案>的通知》(车府规(2019)1号)同时废止。
附件:1.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申请表。
2.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汇总表。
附件1
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码 |
|
婚姻状况 |
|
|||||||||
户籍地址 |
|
|||||||||||
入住敬老院时间 |
|
护理等级 |
|
|||||||||
监护人信息 |
||||||||||||
姓名 |
|
与本人关系 |
|
联系电话 |
|
|||||||
本人承诺: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
||||||||||||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对象符合 □第一类补贴对象,给予200元/月床位费补贴。 □第二类补贴对象,给予每月50%床位费补贴,即 元/月。 备注 经办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单位公章) |
||||||||||||
镇社事办审批意见: 经审核,该对象符合 □第一类补贴对象,给予200元/月床位费补贴。 □第二类补贴对象,给予每月50%床位费补贴,即 元/月。 备注
经办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单位公章)
|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居村委会留存,一份交至车墩镇社事办)
附件2
车墩镇老年人入住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 月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年龄 |
入院时间 |
户口地址 |
类别 |
评估等级 |
补贴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大写): |
|
领导签字: 制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