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墩镇排涝设施管理工作标准
及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发挥已建排涝设施的作用和效益,增强防汛排涝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根据松江区《关于做好农田排涝设施养护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坚持固机制、重长效,持续强化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提高市场化程度,提升养护作业水平,不断促进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基本形成长效管理体系,实现本镇排涝设施管理养护“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管理制度。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车墩镇排涝设施管理制度》(附件1)。
(二)精准排摸养护工作量。按照“一闸一清单”的要求,精准排摸排涝设施养护工作量,确保设施养护全面到位。
(三)加强养护队伍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选择市场化养护机构,通过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扎实做好排涝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技术,实时监控排涝设施上下游水位及运行状态,提高管理养护水平。
三、管护范围和标准
(一)管护范围
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范围为圩区内用于内河排涝的所有水利设施,包括排涝设施(站)、套闸和单闸等。
(二)管护标准
按照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排涝设施“运行操作规范化、检查养护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围绕“设施改造、公告公示、通讯防盗、制度建设、台账资料、技能培训”达到“六个到位”的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1.硬件设施
(1)排涝设施闸站划定管理区域,区域边界清晰。屋内独立设置设备区、管理区及生活区,不具备条件的闸站管理区与生活区可兼容。
(2)排涝设施管理房外墙统一安装标识铭牌,包括设施名称及建成年份等内容。在围墙或围栏外醒目位置公示设施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制作格式统一的安全标识牌,并在醒目位置进行警示。
(3)圩区排涝设施操作守则、管护标准、概况、平面位置图等标牌统一悬挂于管理房内。
(4)楼梯或台阶第一级与最后一级的阳角相邻的平立面标示黄黑相间的安全色线条;高压、低压操作区分别铺设红色高压、绿色低压绝缘垫,绝缘垫边缘处采用黄色线条标出操作区域; 工作井盖、水泵周边盖板等周围用黄、黑相间的实线标出警戒区域;启闭机、闸门、水泵及电机按规定涂装颜色;上下游水位尺安装到位,读数清晰。
(5)水闸、水泵机组运行正常,表面漆面光泽,无凹陷、锈蚀、破损。
(6)排涝设施管理区域内技防监控设施到位。
2.内外环境
(1)房屋内保持卫生整洁,设备区无任何杂物,生活区和管理区除必要生活和办公设施(一床一桌一厨及少量家电)外无其他杂物,内墙保持白化、无渗漏,外墙无污渍、广告,门窗干净完好。
(2)排涝设施闸区内及上下游水域无垃圾杂物,无畜禽养殖,管理区内及进闸道路整洁、完好、排水通畅,闸区内绿化布置合理,无缺绿、倒伏、病虫害。
(3)动力柜、启闭机操作箱、检修电源箱等箱内外整洁,各仪表盘显示清晰。电路内外线布置合理,无安全隐患,架空线路与树木之间的净空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3.运行管理
(1)排涝设施管理人员保持仪表整洁、服装统一。
(2)排涝设施管理人员不擅离职守、不违反设施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做好设施设备运行、台账记录、防盗工作。
(3)严格执行圩区水资源调度方案。
四、职责分工
(一)车墩镇是本镇辖区内排涝设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计划的上报,接受区水务局、财政局的检查考核。
(二)水务站及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城管办)作为辖区内排涝设施运行养护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巡检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指导、监督和考核日常运行养护工作。
(三)财政所负责排涝设施资金的保障工作,安排财政资金,统筹市、区级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城管办负责具体落实排涝设施的日常维养管理工作,市容管理服务站按照“六个到位”的要求做好具体维养管理工作。
(五)维养服务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中标清单工作量内的排涝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加强自我巡查检查,按照区级部门制定的相关资料模板做细做实运维记录及相关台账资料,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及应急抢险工作。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在市、区两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我镇积极筹措配套足额资金用于排涝设施运行及维修养护费用,确保辖区内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市区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排涝设施维养及电费支出,不得用于排涝设施管理人员工资发放。
(二)资金管理
1.账户管理。财政所按照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将本区域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2.资金拨付。财政所负责监管上级下拨的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资金,并将资金全额用于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支出,在排涝设施资金拨付前由水务站监管签字确认。
3.资金监管。由财政所定期对排涝设施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接受市、区有关部门的检查。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终止计划执行,并上交资金至区财政;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检查考核
建立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监管、考核机制。水务站联合城管办对所辖区域内排涝设施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车墩镇圩区泵闸设施运行维修养护巡查与考核制度(附件2)。
附件1:
车墩镇排涝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车墩镇排涝设施泵闸安全、有序的运行,泵闸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有病有事要事先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做好泵闸内的安全防范和环境保洁工作。
3.考勤以圩区组检查人员记录为准,考勤汇总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
4.管理人员要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并严格按照《圩区泵闸操作规程》,要做到开机人不走,确保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
5.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确保泵闸合理安全运行。
6.禁止在泵闸进、出水口放置网簖等捕鱼工具。
7.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防火、救火知识和技能。
8.经常巡视建筑物,观察是否有裂缝、倾斜和其他危及建筑物安全等情况。
9.爱护闸区内的花草树木,及时清除杂物杂草,保持绿化无损坏。禁止在闸区范围内毁绿种菜。
10.落实好防汛预案。暴雨来临时做好监控,水位上升至警戒水位时,及时开闸、泄洪。一旦出现停电,应采用应急电源或手动方式开启闸门,进行应急防洪排涝。
11.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采取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被盗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12.加强电话管理,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3.做好每天泵闸运行记录,认真填写《上海市圩区泵闸运行记录册》,妥善保存。
附件2:
松江区车墩镇排涝设施设施运行维修养护
巡查与考核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掌握和收集圩区泵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信息,及时发现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泵闸设施运行安全,促进圩区泵闸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检查与考核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地区泵闸管理现状,特制定车墩镇日常巡查制度和考核制度。
二、日常巡查制度
(一)日常巡查的范围包括:泵闸运行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台账资料记录与管理。
(二)泵闸运行管理:主要巡查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防汛预警后是否提前预降内河水位,以及日常到岗及汛期按岗值守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圩区水资源调度方案,管理制度标识标牌是否上墙,设施室内外环境及周边陆域、水域环境基本情况等。
(三)设施维修养护,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有无漏水,门窗、栏杆有无变形、损坏,管理房内是否堆积杂物。
2.水泵机组整体表面清洁情况,泵机有无油污渗漏,机组与管路连接是否紧固,机组运转有无异响、异常,叶轮叶片是否锈蚀、磨损,拍门是否损坏或锈蚀。
3.闸门表面是否破损、油漆是否全面(有无腐蚀现像),止水橡皮完整情况,启闭设备正常运行情况及钢丝绳索有无断股现象,油缸有无漏油现象。
4.上下游护坡、翼墙等设施结构有无松动、塌陷、裂缝、掏空等现象。
5.电气设备运行正常情况,是否做到危险标识完善,变压器套管无破损、无裂纹,电线无外露,电气设备外表清洁、无积尘。
6.闸站管理区范围内水陆域是否做到无垃圾、杂物,管理区范围内的道路整洁、完好,排水通畅,绿化定期修剪情况,有无病虫害、枯枝等现象;闸区范围内有无毁绿种菜情况。
7.如有自控系统,仪表和传感器运行是否正常、无污物,监控系统稳定情况,通信是否正常,图像是否清晰可辨。
(四)台账记录资料管理:主要查看泵闸日常运行记录是否详实、完整,资料保存与保管是否妥善;维修养护记录内容是否与维修过程照片一致,维修经费使用明细及合同等存档资料收集情况是否统一规范。
(五)巡查要求:
1.巡查人员应详细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一定的设施管理与维修养护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并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与较强的责任意识。
2.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时,必须携带巡查(检查)记录册及相机(手机)等检查用品;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意见,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3.巡查周期按照设施数量具体情况,每个设施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汛期及突发事件情况下适当加大巡查频率。
4.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应注意安全,严防交通、溺水、跌落、高空坠物等事故。
三、考核制度
(一)对于泵闸运行管理人员:按照《车墩镇市容管理服务站百分考核制度》每月对泵闸运行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评分采用基础分值扣分制原则,基础分值100分,满分发放200元考核奖励,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执行作相应扣分,扣除一分相应减少2元考核奖励,得分低于80分,本月考核奖为0元。
(二)对于市场化养护成效: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开展相关验收,验收不合格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验收通过后方可按照合同条款拨付工程款,质保期内按照养护成效决定是否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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